索通临邑碳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五章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班组要坚持在每天的班前会上讲安全,并按公司要求组织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班长要将当天工作的安全状况及注意事项向员工交底;班组安全活动要结合一周的生产情况来开展,要真正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记录、有检查、有实效。 第十六条 各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第十七条 各车间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安全教育,形式可采取安全报告会,演讲会、安全检查知识竞赛,班组安全日等方式。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并记入个人安全档案。 第六章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十八 条 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检查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检查卫生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劳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生产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八学时。 安全检查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 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应急措施等项内容。 第二十条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生产部门安全员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八学时。 安全检查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车间、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七章 其它安全教育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及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在进行设备、项目大修和危险性作业之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生产部门同意后,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车间、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 ) 从事非本工种的工作(无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从事相应的特殊作业)。 (二 ) 生产操作过程改变,重新修改安全操作规程。 (三 ) 事故责任者和与事故责任者同工种、同班组的人员。 (四 ) 离开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来公司参观人员由接待单位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并要由专人带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每一个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安排无证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未经安全教育员工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在安全考试中不合格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和考试者,按旷工处理。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 全检查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的“三违”行为及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公司生产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生产部门、各车间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具体由公司生产部门主管安全的人员组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 安全检查分为安全大检查、例行检查、大中修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春季 、秋季各进行一次;春节、国庆、元旦、五一等节假日各进行一次节前安全检查;全国“安全生产周”期间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七条 除配合搞好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外,各车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 在安全大检查中,各单位主管领导应亲自组织并参加。 第九条 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主要结合总公司领导、公司级领导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实际,并考虑各自单位及工种的特点(或防护重点)进行。 第十条 各级领导是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做到责任落实,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 (一 ) 是否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规章 制度、并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 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整改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主动的查处各类隐患。 (三 )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强。索通临邑碳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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