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直接股权投资管理手册-报送稿内容摘要:

通过的项目,属于初审资料不全的,应进一步做好调查搜集工作,30天后可以再次申请立项评审。 两次预审未通过立项的项目,应将资料归档并通知项目企业。 第二十八条 投资银行部设专人对项目资料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料的存档保护工作,积累资料以备日后调研分析查阅。 第四章 项目尽职调查第二十九条 对已签署LOI的项目,投资银行部要确定投资经理、项目组成员,组建项目团队。 第三十条 投资经理为投资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投资、管理以及项目投资方案制定。 投资经理由董事长、总裁或者分管领导确定。 第三十一条 对拟投资的企业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首先必须对目标企业进行项目尽职调查。 第三十二条 投资银行部对拟投资的企业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进行尽职调查。 项目小组成员由投资经理牵头并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组建。 第三十三条 项目小组人员的组成要考虑搭配,一般要由行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 财务专家的工作是对拟投资的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并提交一份真实可靠的财务分析报告,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小组工作。 行业专家的主要工作是对企业的技术进行评估,企业管理专家的主要工作是对企业的市场潜力和管理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在能兼任的情况下,项目小组的成员可减少,但最少不能少于两人。 第三十四条 经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尽职调查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制定《项目尽职调查方案》报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应出具部门意见,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备案。 第三十五条 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 必须对目标企业进行严格、详尽的尽职调查,包括对公司历史运营状况,公司运行现状、财务状况等进行详尽的调查。 应该聘请专门的财务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允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确认,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六条 目标企业所处行业发展状况调查。 必须对目标企业的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分析。 评估、调研的核心目标为:清晰掌握目标企业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在此基础上,评估项目的发展空间。 目标企业行业发展状况调查应该重点关注如下因素:;;;;;第三十七条 目标企业发展状况调查。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要对目标企业发展状况进行严格、详尽的评估。 重点评估的内容包括:客户网络、供应渠道、竞争者状况、企业的研发能力等、公司历史运营状况、公司运行现状、财务状况等进行详尽的评估。 目标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需要重点关注如下因素: 企业产品和客户基础; 销售渠道、网络; 成本结构; 资本密集度; 供应商关系; 财务管理、控制系统; 财务历史状况; 企业增长预期; 行业竞争地位。 第三十八条 目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调查。 项目小组首先要通过会议、访谈等多种方式与目标企业的管理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多方面了解企业经营者的工作经历、运营理念以及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要对企业经营团队的相关背景进行进一步细查。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委托专业调研公司对投资企业的核心管理成员背景状况进行专项调查。 目标企业管理水平的调查重点关注如下因素: 企业运营能力、水平; 法人治理结构; 管理团队的经验、资历; 令人信服的发展战略计划。 第三十九条 项目小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尽职调查,由投资经理主笔完成《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第四十条 在尽职调查期间,投资经理应及时将存在问题与公司分管领导,或者在每周例会上及时反馈、讨论。 第四十一条 尽职调查的要求见《尽职调查指引》。 第五章 项目谈判与交易结构第四十二条 根据项目尽职的调查结果,投资经理要初步确定投资方向,并开始进行投资形式和估价的合作谈判。 第四十三条 项目谈判之前,投资经理必须制定Term Sheet,列出条款清单,概括出项目投资所涉及的内容,作为项目谈判的资料。 项目投资的Term Sheet具体内容见附件10。 第四十四条 在项目正式谈判之前,投资经理必须对谈判对手进行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了解工作。 投资经理必须弄清对手的实力、意图、积极性、谈判人员的喜好。 第四十五条 对谈判对手的调查了解,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新闻媒体公开发布谈判对手的信息资料; 企业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 投资咨询公司、法律财务等中介机构; 同一行业的竞争企业; 同一区域的企业;,但是需要从其他渠道对这些信息进行证实; 其他途径了解。 第四十六条 对于拟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谈判之前要在投资银行部内部进行项目的预谈判。 ,邀请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 、交易结构、合作方式、收益分配、权力平衡、退出策略等要害问题,作好充分的评估,并制订切实可行策略。 第四十七条 谈判议程安排注意事项。 ,尽量由自己制定议程。 ,尽量避开自己的不利问题,使谈判顺利按预定的目标靠拢。 ,不应轻率接受对方的议程、提案。 第四十八条 谈判过程注意事项。 ,投资经理与项目成员谈判人员要相互配合,统一谈判思路等。 ,熟练运用谈判沟通技巧。 第四十九条 项目投资谈判需要经过几个回合,每一次谈判后,投资经理要及时将反馈到投资方案的修订中来。 第五十条 项目谈判的具体要求见《交易管理流程指引》的项目谈判管理部分。 第五十一条 投资经理要根据项目谈判中的各种反馈意见,进一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撰写完成《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第五十二条 项目投资方案中投资价值的评估必须通过估值模型。 第五十三条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格式见附件11。 第五十四条 完成上述报告后,投资经理可以申请对项目进行预评审和投资决策。 第六章 项目投资决策第五十五条 项目投资决策包括:项目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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