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奖惩制度内容摘要:

上级指定人员对订单进行谈价的,按采购金额及差价情况奖 20500 元 /次。 在下单审批过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明显高于市场价 20%的,罚订单高出金额部分的3%;高于市场价 30%的罚订单高出金额部分的 5%;累计 6 次以上或此项累计罚款金额在1 万以上的对工作安排作调整(公司其 他部门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的除外,申购单审核前已注明高于市场价领导同意采购的除外)。 主动谈价很少而且基本没有谈价成功的案例,半年内对人员工作安排作调整。 ㈤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的谈到货到付款每次奖励 100200 元,货到付款谈到月结或更长按此供应商每年采购金额的 ‰奖励。 一年内新找的供应商有 50%以上能月结的奖励 500 元。 付款方式有明显改进,如前期付款额度减小,付款周期增长的奖 20200 元。 ㈥送货方式 采购合同 中的送货方式一定要求注明送货方式:送货上门还是送至相应货运单位自提或是不承担运费。 若订单中与实际发生的不符,运费由当事人承担多出运费的 10%,最高罚款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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