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指南印发稿20xx内容摘要:

监测的成本有效性原则,采用 基于 固定 样地 的 连续测定 方法。 8 3 项目边界和 土地合格性 土地合格性 根据 《碳汇 造林 项目 技术 规定 (试行) 》 第 5 条对项目地合格性 的 规定 , 碳汇造林实施地点优先考虑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 , 选择实施碳汇造林的地点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至少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一直是 无林地(包括 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和其他宜林地 等)。 ( 2) 造林地权属清晰,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 ( 3) 适宜树木生长,预期能发挥较大的碳汇功能。 ( 4) 有助于促进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 、防治土地退化、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效益。 为证明项目地的合格性,项目实施主体需提供的证据包括: ( 1) 航空照片、卫片或其它空间数据。 ( 2) 土地利用图、土地覆盖图、森林分布图、林相图等。 ( 3) 项目地实地调查数据和参与式 乡村评估 ,包括调查方法和结果。 ( 4) 其它可用于证明的文件等。 项目边界确定 项目边界的确定分为事前项目边界确定和事后项目边界确定。 事前确定的项目边界主要是用于项目造林地合格性的认证、项目造林设计 以及 面积、基 线 碳储量 变化 、 项目 碳储量 变化、排放增加 、泄漏等的估算。 而项目活动的实际边界可能 不 完全 与事前边界吻合 , 并可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 因此事前项目边界的确定与事后边界的监测可在不同的精度下进行。 从成本 、 实际需要 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 ,事前项目边界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 1) 用 GPS 直接测定项目地块边界的拐点座标; ( 2) 利用高 分辨率的地理空间数据(卫星影像、航片 等)以及 土地利用 /覆盖图、 森林分布图、 林相图 等 读取项目边界; ( 3) 利用地形图(比例尺 ≥ 1: 10000)进行对坡 勾 绘; ( 4) 县或乡镇级林业区划。 9 4 碳 库 与温室气体 排放源 的确定 碳库选择 根据 国际通行做法 , 将 造林项目 涉及的 碳库 划分为 地上生物量、 地下生物量、枯落物、 枯死木 和土壤有机质。 一般从长远来看,造林都会增加这五个碳库的 碳储量 ,对全部碳库进行 计量和监测 可使项目参与方获得更多的 碳汇量。 但另一方面,这又会大大增加 计量和 监测 的 成本。 由于 在计入期内有的碳库中的 碳储量 变化相对较小,而监测成本又较大(如土壤有机 质 碳 库 ),以较高的监测成本为代价获得微不足道的碳汇收益, 不符合“成本有效性”原则。 另外, 碳储量 变化速率 较 小的碳库,往往不确定性较高。 因此,选择碳库时,除考虑是否是净 温室气体 排放源这一因素外,还须考虑监测的 成本有效 性、不确定性和保守性。 对不是净 温室气 体 排放源的碳库可以不予计量 和监测。 但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地上生 物量和地下生物量碳库都是不能忽略的。 枯落物和枯死木碳库中的碳储量一般较低,且在无林地上造林通常会增加这两个碳库中的碳储量,因此可保守地忽略这两个碳库。 而土壤有机质碳库则要复杂得多。 温室气体排放源的确定 确定碳库是否为净 温室气体 排放源,可采取如下方法 : ( 1) 具有代表性的 抽样调查 和分析表明该碳库 中的碳储量 没有下降 , 并提供统计可靠性 以及抽 样 调查 方法 的 说明 ; ( 2) 被普遍认可的经验或知识。 例如 在农地上造林 枯死木 碳库 中的碳储量是不会减少的 , 因为农地 上没有树木 , 也不可能有 枯死木 ; ( 3) 文献调研。 例如 有 可靠的 文献 依据 , 证明 在某地区造林后 , 土壤 有机质碳库中的 碳 储量是 增加 的。 土壤有机碳库 对于土壤有机 质 碳库, 通常可以保守地忽略不计。 但 如出现 下列情况 则 不能忽略: ( 1) 项目 造林地为湿地、有机土(泥炭土)。 ( 2) 整地 、造林和 森林 管理 对土壤的扰动超过地表面积的 10%,除非项目参与方能证明:项目开始五年后,项目情景下矿质土壤中有机碳的损 10 失速率低于基线情景 ,或有机碳的增加速率高于基线情景。 ( 3) 整地未沿等高线进行。 如果 没有上述情况发生 , 则在下列条件下, 土壤有机 质 碳库可 以 保守地 忽略不计 : ( 1) 基线情景下土壤有机碳呈下降趋势。 ( 2) 基线情景下土壤有机碳处于 稳定或 基本 稳定状态。 从保守角度出发,如果 碳汇造林 项目开始前的土地利用方式已连续维持了至少 20 年,本 “ 指南 ” 则可认为基线情景下土壤有机碳处于稳定或 基本 稳定状态。 ( 3) 基线情景下土壤有机碳增加速率小于或等于项目情景。 如满足上述条件,则下列碳汇 造林项目可以保守地忽略土壤有机 质 碳库: ( 1) 在农地上的造林。 ( 2) 在城市用地上的造林。 ( 3) 已退化或正在退化的草地上的造林。 ( 4) 维持 20 年以上 的 非退化 草地 上的 造林 , 且造林树种为非针叶树种。 ( 5) 维持 20 年以上的 非退化 草地 上的 造林 ,造林树种为针叶树种,但是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不 计量和监测 枯死木 和枯落物碳库。  在项目地 上保留 枯死木和枯落物。 为透明起见,项目参与方须明确 地 说明选择或不选择某一个或多个碳库的理由(表 )。 表 碳库选择表 碳库 选择与否 选择或忽略某碳库的理由 地上生物量 地下生物量 土壤有机 质 枯落物 枯死木 温室气体排放源 在 实施 碳汇 造林 项目时,一些造林 活动 可能 会引起项目边界内或边界外的温室气体排放 量 的增加。 而 在没有 该 造林活动时,这些温室气体排放是不会 发生的。 造林活动 可能 引起 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包括: 11 ( 1)化石燃料燃烧 ① ② :与造林项目有关的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包括 :  运输工具 的使用 :用于运输苗木、肥料、 灌溉水、 木质和非木质林产品所使用的 运输工具 (消耗燃油的机动车) 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 运输项目相关劳动力和管理人员的专用车辆引起 的排放忽略不计。  燃油 机械 设备的使用:如 整地机械、油锯 、灌溉用的燃油机械 等。 ( 2)肥料施用:在造林和森林管理活动中施用 的 有机肥料和含 N 化肥 , 在土壤中经过氧化还原作用都会产生 N2O( 直接排放 ); 同时 ,还有一部分以 NOx和 NH3的形式挥发进入大气,然后沉降到土壤产生 N2O 排放(间接排放) ③。 ( 3)森林火灾: 本指南适用的碳汇 造林项目不允许炼山,因此不存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但是, 项目实施过程中 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从而引起温室气体排放。 森林火灾引起的 CO2 排放在 碳储量 变化 的计量和监测中予以考虑,而非 CO2排放( N2O、 CH4)则计为 项目边界内 的排放。 考虑到科学和计量方法上的不确定性,本指南适用的碳汇 造林项目对下述可能的排放不予计量和监测: ( 1)种植固氮树木或植物引起的 N2O 排放 ; ( 2)饲料生产引起的 N2O 和 CH4排放 ; ( 3) 由于造林项目的实施, 使得在 项目 实施 前的活动(薪材采集、农业耕种、放牧 等 )转移到项目边界外,导致项目边界外发生毁林现象,从而引起温室气体排放 (泄漏)。 表 温室气体排放源 排放源 温室气体 包括 /不包括 论证或解释 运输工具 CO2 燃油机械 CO2 肥料施用 N2O 森林火灾 CO2 CH4 N2O ① 不考虑与造林活动间接相关的上游(如肥料生产等)和下游(如木材加工等)生产活动引 起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 ② 虽然化石燃料燃烧过程中会伴随着非 CO2温室气体( CH N2O)以及其它污染气体( CO、 NMVOCs、SO NOx等)的排放,但根据 国际惯例 ,在造林再造林项目 引起 的化石燃料的排放只考虑 CO2排放。 ③ 根据国际惯例,由于 施肥引起的 N2O 间接排放通常较小,可以忽略不计。 因此,只考虑施用含氮肥料引起的直接 N2O,且育苗过程中肥料施用引起的直接和间接 N2O 排放均可忽略不计。 12 关键 排放 源 的确定 标准 根据 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造林项目 关键 温室气体排放 源 的 确定 标准 为下述两种中较高的一种。 ( 1) 温室气体 排放(或泄漏) 源 的 累积 排放 量 超过温室气体源排放总量的95%。 ( 2) 温室气体 排放(或泄漏) 源 的 排放 量 超过项目 净碳汇量 的 5%。 确定方法 针对 中的第( 1)中情形, 可 采用如下步骤确定某一温室气体排放 源 是否 为关键排放源。 ( 1) 根据项目有关活动数据和相关排放因子,分别计算 项目边界内 每一种温室气体排放 源 的大小 , 和项目边界外每一种温室气体泄漏源的大小。 如果使用IPCC 缺省 参数 值 ,则事前计量和事后监测须采用相同的参数 值 ,以避免由于 参数 值 更新带来的偏差。 ( 2) 根据不同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将计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转化为CO2当量。 ( 3)计算项目边界内每一种温室气体排放 源 和 泄漏源对项目总排放的相对贡献iERC(公式 ) ,并将 计算的iERC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1iiE IiiERCE ( ) 式中: iERC 第 i 类 温室气体排放 (或泄漏) 源 的 排放 量 对项目总排放 量 的相对贡献 iE 第 i 类 温室气体排放 (或泄漏) 源 的 排放量 ( 4)由高到低累积计算iERC, 直到 累 积 值 达到 时 为 止 (如表 )。 纳入累积范围的排放源视为 关键 排放 (或泄漏) 源,须进行计量和监测。 未进入累积计算范围的 则 视作非关键排放(或泄漏)源,可 不予计量和监测。 13 针对 中的第( 2)中情形,只需计算 Ei 和 CProj,t(见第 5 章 )。 如 Ei 超过 CProj,t的 5%, 则视作关键排放源,需予以计量和监测,否则可忽略。 表 确定 关键温室气体排放源的例子 排放源 排放量 ( 103 t CO2 当量) 相 对 贡 献(iERC) 累积贡献 关键 排放源 排放源 1 20  泄漏源 1 15  排放源 2 12  排放源 3 8  泄漏源 4 2  排放源 5 1 非 关键 排放源 泄漏源 6 合计 14 5 计量方法 概述 由于造林项目活动涉及基线、温室气体源排放和泄漏等问题, 项目净碳汇量与项目碳储量变化量往往不会完全一致。 因此项目实际产生的净碳汇量 计算方法如 公式。 本章以下各节将分别对各部分计量方法予以阐述。 P r , P r , , ,o j t o j t E t t B S L tC C G H G L K C      ( ) 式中 Pr ,ojtC 第 t 年 的 项目净碳汇量( t 1) Pr ,ojtC 第 t 年 项目 碳储量 的 变化 量 ( t 1) tEGHG, 第 t 年 项目边界内 增加的 温室气体排放 量 ( t 1) tLK 第 t 年 项目 活动 引起的 泄漏 ( t 1) tBSLC , 第 t 年 基线 碳储量 变化 量 ( t 1) t 项目开始后的年数 ( a) 分层 碳汇 造林项目边界内的 碳储量 及其变化,往往因气候、土地利用方式、土地覆被状况、土壤和立地条件的变异,而呈现 较大的空间变异性。 为 满足一定的精度要求 并遵循 成本有效 性的原则,在 计量和监测 基线情景和项目情景 的 碳储量 变化 时 ,需对项目区进行分层。 通过 分层, 把项目区 合理地 划分成若干个相对均一的同质单元(层),分 别 估计、测定和监测 各层 基 线 碳储量 的变化 和项目 碳储量的 变化。 由于每一层内部 相对 较均一,因此能以较低的抽样测定强度达到所需的精度,从而从总体上降低测定和监测成本。 分层的过程不 受项目地块的大小及其空间分布的影响。 成片的大块土地或若干分散的小块土地都可看成是一个总体,用同样的方法对其进行分层。 分层可分为 “ 事前分层 ” 和 “ 事后分 层 ”。 “ 事前分层 ”需 在项目开始前或在进行项目设计 阶段 完成 ,其目的是 为了 对 基线 碳储量 变化和项目 碳储量 变化 进行 15 计量和 预估。 “ 事后分层 ” 是在项目开始后进行,其目的是为 了对 造林项目的 碳储量 变化 进行测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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