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城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分内、外密封袋 包装 ,技术标封面(正本一份 , 副本 伍 份 , 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单独密封在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密封袋内(内密封袋封面上不得加盖任何印章,空白即可),再将装订成册的技术投标文件和内密封袋一起密封在外密封袋 内。 标志: 商务标和技术标 封袋外面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 投标人的名称全称。 本工程技术投标文件采用 暗标 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标中不得有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具体规定为: 1) 技术 投标文件 内容统一采用白色普通 A4 纸打印,文字标题采用 3 号 黑 体,其他采用 小4 号仿宋体字体,技术标统一采用胶装,但图 表 等无法采用 A4 纸打印的可采用 A3 纸,字体 格式和 字体大小可自行编排。 其它附图字体、大小可自行编排。 统一编 排 页码,页码采用 小 4 号仿宋体并不得作任何修饰,编写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 2)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明示 投标人 身 份的内容、标识。 不得出现可能明示或暗示 投标人 身份的标志、记号。 注:若技术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或在技术投标文件中能体现出 投标人 情况的有可能造成废标,责任由 投标人 自行负责。 (十五)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 (七) 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联城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第 12 页 共 40页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 05782152625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 (十三)和(十四) 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 标 (十七)开标(开标程序详见 附件 )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开标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和在投标企业连续 12 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参加。 投标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 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注:总监参加总监答辩环节时 ,其提交的相关的身份证件 将 由监督人员及评标委员会进行公安 网上查询核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并将该企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严重不良行为处理。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 提交前附表所要求提交的 原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证件或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将不通过资格审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公证员将技术标拆封,并在封面用统一纸张粘贴,编上编号,做好记录,再交评委评标。 技术标得分公布后,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内容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在开标后,招标人必须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由各投标人签证认可。 检查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 (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者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印章的,或 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未签字 或加盖印章的; (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 4)投标人未提交证件 和业绩证明材料 或者提交的证件 和业绩证明材料 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 (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的 ; 联城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第 13 页 共 40页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 05782152625 ( 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 (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 9) 投标书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七、评标 (十八)评标 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低推荐 3 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十九)评标内容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 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十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十二)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 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二十三)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人所报价格超出招标人确定的投标报价范围的; 联城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第 14 页 共 40页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 05782152625 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不全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 投标文件技术标标书内有显现投标人的名称或其它识别标志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1监理人员配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 1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1丽水市市外企业拟派项目 总监 未在《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工程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内( 详见丽建发 [2020]170 号文件)。 1承诺延长监理费月人均工资超过 5000 元的。 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 可以 否决全部投标。 如经 评标委员会认定 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四)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60 日历天前完成。 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60日历天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相应延长,但在有 效期延长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合理的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二十五) 对预中标单位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的复核权,如果发现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取消该单位的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授予合同 (二十六)中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名单,确定排名第一(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也相同时,抽签决定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应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项目中标人及中标价的确定: ①、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价为中标人的 单项 投标报价。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 通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向中联城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第 15 页 共 40页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 05782152625 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10 天内 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挂靠或被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之一被相关部门处理的不能成为中标人。 (二十七)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 合同采用 GF2020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格式范本。 监理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三十 万元 ,履约保证金在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备案后一个月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监理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联城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第 16 页 共 40页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703 传真 : 05782152625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与监理人 __ 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 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 ”)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 工程规模: _______ 总投资: 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开始实施,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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