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分类管理标准内容摘要:

类电气设备进行每小时一次的检查或不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检查内容 参照《电气设备点检标准》(见附 件 3)执行。 第九 条 非电专业人员(含岗位工、中控操作工、机械维修工)按《岗位巡检、操作、维护电机的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巡检、操作、维护和使用电气设备,杜绝野蛮作业。 第十 条 电气人 员按《电气运行规程》、《电气检修规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巡检、操作、维护、检修、试验和使用电气设备,实行科学文明作业,杜绝违章作 业和野蛮作业。 如 在巡检、操作、维护和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设备隐患要及时处理,予以排除。 第十 一 条 电气 设备隐患 实行报告制度, 发现 A 类电气设备隐患,车间要立 即向动力车间 报告,发现 B 类、 C 类电气设备隐患,车间视具体情况,可自行做出处理,若隐患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且损失较大( 5000 元及以上),应立即向动力车间报告 ; 《电气设备隐患报告》(附 件 4)由电气工程师填写,经车间主任签字后,报动力车间,并呈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二 条 电气设备隐患 若出现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 车间 在报告的同时现场要采取应急措施,避免设备事故发生。 第十三 条 动力车间接到报告或接到《电气设备隐患报告》后,要立即 组织人员 到现场核查,确认设备状况,并签署处理意见,提出防范措施,反馈给相应的车间,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四 条 对于重大 电气 设备隐患,动力车间要向主管经理汇报,并组织有关车间、技术人员进行会诊,以专题会的形式形成处理意见,提出防范措施, 4 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 五 条 新增用电设备及线路,或设备增容用电,要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