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建设单位基建工程师工作经验分享内容摘要:

对工程总承包商、主要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有足够的经济技术条件和信用条。 对工程有关设计变更、修改设计图纸等进行审批 ,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 对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 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以可靠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程质量。 严格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制度,抓好进场材料的复检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有可靠的基础。 在施工过程中,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审核工程承包商所提交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特别加强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对装修工程建立工程样板制。 在设计阶段大概包括: 审核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 (含说明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有关设汁规定要求和标准; 审核施工图设计是否达到足够的深 度 ,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矛盾,是否具备可施工性; 审核有关水、电、气等系统设计是否满足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 对设备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提出优化意见。 对基础形式、结构体系可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定结构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及可施工性。 第十点 我觉得有几个方面的事情比较重要 : ,承包商 ,监理和业主自己应该明确职责 .作为建设方首先在与相关各方制定合同时应仔细考虑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在工程运作中 应制定一些例的工程运作规程如 :设计的合理性 ,工程材料的检验方法和流程 ,施工的方法 (案 )控制 ,成品的保护 ,以及参与各方在各个环节中应该承担的事务和承担的职责。 (建设方 )代表首先应了解和掌握控制质量的关键 ,方法和实施的流程 .再有是如何去实施这些流程并使其落实到位。 .. 第十一点 作为甲方代表,应当经常巡查工地,特别是一些重要部位,要作好检查工作,必要时应当和监理进行分时分工检查,对严重问题,除了返工外还应当追究经济损失,时刻告诫监理他应当属 于你一条阵线的,一旦发现其与施工方关系暧昧,可随时更换。 基础隐蔽工程,砼浇筑前的钢筋模板以及拆模时砼表面,都是重点检查时间、重点检查部位。 第十二点 甲方代表的工作不应该是日常的检查。 如楼上【都市牧羊人】提到的钢筋模板的隐蔽验收,这种分批工程量太大,而且也不是甲方关注的重点。 --业主关注的,才是甲方应该真正关注的。 日常的检查应该由监理单位主抓,甲方偶尔抽查即可,或者通过一两次的协查树立监理单位在工作中的权威性,这也符合我们用监理的初衷。 业主关注什么。 裂缝的防止--材料交接面的处理、砌块墙体的施工 工艺;渗漏的防止--屋面防水、窗口节点处理、穿墙螺栓孔的处理、卫生间防水保护等等;外墙装修和精装修的质量。 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工作: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作业涉及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十三点 斑竹说得对,建设方作为投资方,最关键用自己的钱,选择好的监理公司合总承包商,包括设计单位。 只要这样,工程质量就能有 80%的保证。 建设方的管理也能比较轻松。 不过,作出什么结论都不能离开当时的外界环境条件。 目前,由于市场培育还远远不够丰富和晚上,绝大多数的监理监管的范围还非常窄,能力也有所欠缺;总承包商的服务意识和契约精神还 有待大幅度的提高和改善;劳务队伍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意识大大值得怀疑。 在这种客观情况下,建设方还是十分有必要将关注项目成败的部分工程纳入自己监管的力度之内,包括我上面帖子提到的几项。 当然,这绝不是将监理单位的监管抛在一边,或者说其他的质量建设方可以不关注,而是这部分工程尤其要管理好,因为它直接涉及到日后的维修和小业主的投诉。 这也就是辩证法中所说的 “抓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 不知道我的观点说清楚了没有,欢迎继续讨论。 第十四点 有必要纠正一个说法-- “结构保修 8年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第四十 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可见结构质量是 “终身保修 ”,同时防水的保修期限提高到 5年。 齐不齐一把泥 ”的观点,已经不适应市场了。 第一,现在好多楼盘均采用毛坯交楼,质量问题很容易发现;第二,质量缺陷也不能通过装修完全弥补,或者说弥补质量的成本要大于一次性作对的成本。 这就是所称的 “质量缺陷成本 ”【对应的还有 ”质量过剩成本 ”】 同意施工质量意识提高的说法。 但是,具体到某个工程,由于市场竞 争非常激烈,一般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所以,即便是一个好的总包,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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