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内容摘要:

本项目总投资约 3100万元,建筑内容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一期(核心组团 2标段附属工程)工程,具体 包括 室外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铺装工程 、 给排水工程及照 明工程 , 湖南中医药高专新校区大门和 围墙, 湖南中医药高专新校区学生食堂和活动中心附属工程。 建安费用为 2033万元。 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原校区置换、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监理服务期: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合同工期、交工验收工期另加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项目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 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 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以本 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 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湖南省外企业 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20]92 号文件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 湘建建 [2020]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不超过 3 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对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6 项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20]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三标段 招标文件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22668985 邮编: 412020 传 真: 073128832818 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人民币)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 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 15:00 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请各投标申请人 从 2017年 10月 20日 ~ 2017年 11月 14 日 9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 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建设工程 — 市政 工程 — 招标公告 — 附件” 进行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 与备案的书 面招标文件、图纸及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共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自行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11月 14 日 9 时00分 ,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 11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或委托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湖南省外的投标人必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原件并授权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云龙政务网同时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128689749。 招标人: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株洲市云龙新区,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内 联系人: 邓晖 电话: 18908436833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恋综合楼 17楼 联系人:黄富玉、简奕舟 电话: 073122668985 传真: 073128832818 邮箱: 5034610@ 2017年 10月 19日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三标段 招标文件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22668985 邮编: 412020 传 真: 073128832818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三标段 2 建设地点 株洲市云龙新区,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内 3 建设规模 本项 目总投资约 3100 万元,建筑内容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一期(核心组团 2标段附属工程 )工程, 具体 包括 室外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铺装工程 、 给排水工程及照明 工程 , 湖南中医药高专新校区大门和围墙, 湖南中医药高专新校区学生食堂和活动中心附属工程。 建安费用为 2033 万元。 资金 来源为 财政补助、原校区置换、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4 计费标准 执湘 发改价格 [2020]670号、发改价格〔 2020〕 299号文, 湘建建 [2020]283号 ,并结合市场行情定价。 5 现场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6 资金来源及 招标方式 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原校区置换、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 招 标方式:公开招标 7 监理工作 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8 质量控制 目标 以本 项目 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9 工期控制 目标 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10 监理服务期 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合同工期、交工验收工期另加缺陷责任期 24个 月。 11 合格投标人 条 件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 [2020]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指株洲市区)同时担任不超过 3 个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三标段 招标文件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22668985 邮编: 412020 传 真: 073128832818 6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对在同一城市(指株洲 市区)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含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各个建设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6 项要求。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13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 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430015005620596666660764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 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 理三标段 投标保证金。 (注:转账票据摘要处的注明可写简称,但必须表达清楚是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 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 ) 特别提示: ○ 1 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市分行湘银支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秉群( 15886395818)。 ○ 2 开标现 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投标保证金是否由投标 人基本账户 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验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 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三标段 招标文件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22668985 邮编: 412020 传 真: 073128832818 7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 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人以银行转帐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 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书面报告至招标人同意退还后,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五日内由收款人以银行转帐方式予以退还(具体事宜请致电073128681373)。 退款申请格式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15 招标文件发售 发放时间: 2017年 10 月 20日 2017年 11月 14日 (北京时间 ) 09: 00分 发放地点: 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 )“建设工程 — 市政工程 — 招标公告 — 附件” 进行网上下 载 /获取。 招标文件费: 400元 /套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将均不予受理。 1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投标质疑文件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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