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纳轻钢结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条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保存 10 年。 但是,与退休、退职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 1年。 第 十二 条 考核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位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考核表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要求进行查阅。 第 四 章 公司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本公司管理人员薪金支付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对职工的管理,不包括对一般违规事项的管理,即对不予奖励也不予惩罚的情形不做规定。 公司的奖惩同时也根据当时的营 业销售情况,对品德高尚、遵守规则、工作努力的职工给予奖励。 人事行政部制定《奖惩条例》若遇如下情形之一者,应将奖金的一部分或全 部予以停止或减少。 ( 1)、公司业务状况不良。 ( 2)、所发奖金与公司相关制度相抵触,不能报销。 ( 3)、公司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灾难。 奖金申请需有一定的程序。 公司《奖惩条例》中所订的各项奖金的申请,应由具有奖金申请资格的职工的直属部门主管人员填写申请书,并签署意见后送人事行政部,加注有关人事记录资料及考核意见后,送请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执行。 第二条 薪金管理制度 基准 工资的核算与支付制度 ( 1)、工资计算期间及给付日期 ①工资计算期间一般为一个月并于每月的固定日支付。 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则延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②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 2)、非常支付 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维持生计的抚养家属,遇到结婚、生育、受伤、疾病、意外灾害或死亡等非常情况时,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工资,但以出勤时间应得工资为限。 ( 3)、特别给付 员工死亡、离职或遭解聘时,本人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 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 4)、休假中的工资 ①因年度带薪休假而缺勤时,应按平常工作时的工资支付。 ②员工申请特别休假(如婚假、丧假、病假等)时的工资,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休假规定执行。 ③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平时工作时的工资支付。 ( 5)、特殊作业津贴 对于从事特殊作业者,以及必须在休息时间内执行紧急工作时,应给付一定的津贴。 ( 6)、责任津贴 对负有 不同工作责任者,应按一定标准区别对待,支付不同责任津贴。 工资体系 采用结构工资模式 员工工资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工龄工资 +绩效工资 +加班工资( 1) 、 基本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确定,原则上在工资总额中占 70%。 ( 2) 、 岗位工资 ①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岗变薪变。 ② 公司岗位工资分等级序列,见 《 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附后) ,分别使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20%。 工资等级的确定和升降,根据考核的结果,在每年 2月、 5月、 8 月、 11月进行,对业绩、绩效显著下降者,要适当降级。 ( 3) 、 工龄工资 ①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② 年限 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 ③ 工龄工资标准见 《 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 ( 4) 、 绩效工资 ①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 、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② 绩效考评由 人事行政 部统一进行,并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 等 相联系; ③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 10%; ④ 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见 《 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 ; ⑤ 绩效工资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 5) 、 加班工资 ①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 《 劳动法 》 的规定在次月工资中支付。 ② 公司 中层及以上职务者不计加班工资;被命令特殊出勤者只计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加班工资。 关于绩效工资 ( 1)、 绩效工资的核定程序 ① 由 人事行整 部统计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②人事行整 部依据资料汇总,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计算数额; ③ 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计划 上呈 公司 总经理 审批后,单独发放。 ( 2)、 关于工龄工资 ① 员工 1 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②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 ,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 3)、 缺勤、迟到等减薪 ① 因缺勤、休假等休息时,于次月按日扣减工资额(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工 龄工资)的按日额 ; 但在一个计算期内出勤日数在 5天以内的,每出勤日支付工资额(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工龄工资)的按日额。 ②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且需要停工接受医疗时,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及医疗待遇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 及其 《 实施细则 》 等有关规定执行。 ③ 在迟到、早退或离岗时,以一个计算期计算,于次月每 30 分钟扣减工资额(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工龄工资)的按日额的 1/2。 ④ 缺勤、迟到、离岗、旷工等情况的绩效工资支付由绩效考评办法中进行规定。 其他注意事项 ( 1) 、 给予各类特殊休假(指 婚假、丧假、生育假等)时,其工资依据公司特殊休假工资支付标准执行。 ( 2) 、 按工资的每一构成部分以计算期为单位算出的支付额,出现不足 1元的零头时,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支付。 ( 3) 、 以月额规定的工资按日计算时,以其 1/ 为 1 天的数额(本制度 中称为 “ 按日额 ” )。 ( 4) 、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未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 5) 、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6)、 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 具 体标准如下:总经办 200 元 /月,办公室 120 元 /月,生产技术部 80 元 /月,财务部 60 元 /月,总工办 150 元 /月,市场营销部 200 元 /月。 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 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第五章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周 夏季( 5 月 1 日 — 10月 1日):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冬季( 10 月 1 日 — 次年 5月 1日): 上午 8:30 ―12:00 下午 13:00―1 8:30 (二)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 , 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 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员工出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一)迟到: 指九点十分以后到班者为迟到;第一次迟到,扣 5元;第二次迟到,扣 10 元;以此类推成倍罚款。 迟到 30 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 基本 工资。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5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 ,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50元。 (二)早退: 指工作时间 结束 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早退 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 10 元; 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早退一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旷职(工):指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 的 以旷职(工)论处。 员工旷职(工),具体处罚依照公司公告为准实施。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50%,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四)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 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 20元。 月累计超过 3次者,公司将对该职员予以开除处理。 (五)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 睡岗一次罚款 20 元 ; 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职员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当月或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一)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参照国家假日放假办法相关规定,特殊情况由公司另行发文通知。 依照政府有关法规应给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总经理 批准给予公假,公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 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7天的。 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 二 )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 60元)。 情节严重者,予解雇或开除处理。 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之规定。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1年以下者为 5天,工作 1年至 2 年以内者为 10 天,工作 2年至 5 年者为 15 天。 逾期仍不 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请病假逾 2 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除病情报告)。 请病假 1天者,经主管批准后生效,未依规 定办理手续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病假每月 2日内扣除 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 2天按事假扣薪。 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基本工资 /当月出勤天数病假天数 60% ( 三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有事要提前请假,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 不办理批准手续私自离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 80 元。 特殊情况须由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处理。 擅自缺勤或请假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记小过处分一次。 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请假方可,其他员工可以向所属部门经理请假,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请示,经批准后方能生效。 事假工资扣除计算方法:基本工资 /当月出勤天数事假天数 (四)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本公司职员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 婚者可请婚假 , 婚假基本工资照发 ,如员工结婚地点在本市,按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计算: 一般婚假为 3天; 晚婚假为 10天(女满 25 岁,男满 26 岁); 请婚假应附政府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明文件; 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在探亲假 (探父母 )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五)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 3 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 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六)工 伤假: 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后,确不能出勤到岗者,核定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经确认为工伤的,按工伤天数,工伤假工资照发, 但扣发全勤奖。 (七)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基本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本市,则按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 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 10 天, 基本工资照发。 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 假 7天,基本工资照发。 (八) 产假、生育假 女员工产假 90 天,其中产前假 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 基本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者,可酌情给男方 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怀孕 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基本工资照发。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第四条 批假权限 (一)病事假: 2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写请假条(病假条); 3天 以上由 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由各部门逐级批准后,呈报总经理并送 人事行政部 备案。 (二)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并送综合 计划 部备案。 (三 )所有假别 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 来 函请示,并于 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五条 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手纹打卡签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手纹打卡 (共计每日 2次 )。 第六条 出差 (一) 外出工作职员,未能打卡者,须由 部门经理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并在当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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