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江省于 202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在此基础上于 2020年出台《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 省委、省政府每年组织召开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生态省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充实完善。 生态环保指标已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强化。 开展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 作,实行了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强有力的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机制已经形成。 省政府于 2020 年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环境保护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20〕 47号),明确提出要通过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政策、加快制定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价格政策,建立健全价格激励机制;通过调整火电上网电价政策、实行差别式排污收费政策、建立海洋废弃物倾倒收费政策, 建立健全价格约束机制;通过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完善水资源收费制度、实施风景名胜区资源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价格补偿机制。 为切实调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对杭嘉湖地区相关县(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定价权限以及城镇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 早在 2020年,嘉兴市就在秀洲区进行区内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 经过 5 年多的探索 和实践,嘉兴市于 2020 年出台《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并建立全国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 ———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成为我省 11 个设区市中首个实现排污权有偿转让制度的行政区。 国家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已复函同意在浙江省太湖流 15 域和钱塘江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 COD)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全省范围开展二氧化硫( SO2)的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为指导试点工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期即将出台《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管理办法》。 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科技实施方案》和《推进节约资源科技进步实施意见》,组织实施了生态省和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 重点实施高效节能技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绿色化工技术、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技术等 7 个重大科技专项,专项数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每年省级财政科技投入经费达 5000 万元以上。 循环经济专项科技成果得以顺利推广,在城市污水污泥和造纸废水污泥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废旧金属再生利用、 废旧家电资源化处置、畜禽废弃物综合处置及资源利用、中央空调系统节能、余热发电、水泥纯中低温余热发电、合成革 DMF废气回收利用等方面建成一批技术应用示范试点。 (五)发展循环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相比,与资源小省的基本省情相比,与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相比,特别是与当前我国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针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浙江省人均自然资源拥有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淡水、能源、矿产人均资源拥有量分别 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 、% 和 %。 人均土地 ,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这不仅决定了浙江省资源和能源存在较高的外向依存度,也决定了浙江省可排放的废弃物十分有限。 近年来,尽管全省上下通过一致努力,将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全国中上水平,但仍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利用效率仍亟待提高,污染状况依然十分严峻。 随着资源能源消耗的增长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浙江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的任务日趋艰巨,循环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健全。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对资源节约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缺乏硬性制约,在全社会难以形成自觉节约资源、提高资 16 源综合利用水平的社会氛围,循环经济发展缺乏有效的法规引导。 此外,国家尚未建立起能够真实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对水、土地等稀缺性资源和电力等短缺性资源的使用无法形成有效的 “倒逼机制 ”,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废弃物尚未建立起 “生产责任延伸制度 ”, “污染者付费 ”的原则没有完全落实,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缺乏有序规范。 尽管目前浙江省在循环经济的一些技 术上取得了突破,但由于循环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循环经济的关键与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明显滞后,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现象仍十分突出。 目前,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急需的环境工程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还有待进一步突破;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耦合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浙江省循环经济的评价体系和监督考核制度建设相对滞 后。 一方面循环经济评价体系有待建立,现有评价指标体系不能完全反映循环经济工作特点,必须加快从省级层面探索物质流的核算方法。 另一方面,循环经济的监督考核制度不健全,法制监管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执法标准和规范亟待完善;监测信息来源渠道不通畅,信息反映不灵敏,资料搜集不全面,调查分析和管理机制尚不健全。 三、循环经济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扎实推进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 ”总战略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驱动、公众互动相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 业结构,积极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的发展,着力探索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从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出发,实现 “四个坚持 ”原则。 17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驱动、公众互动相结合。 加强政府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在循环经济领域的创业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 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 减量化优先,积极开展节能、节水、节材等工作,发挥浙江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优势,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努力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将发展消耗一次性资源的动脉产业与发展以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并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重。 积极推动循环经济观念创新、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以创新为动力,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 健全和完善循环经济规划体系,大 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重点项目的统筹安排和企业、园区的规范化管理,将示范试点带动同全省整体推进结合起来,促进循环经济在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有序发展。 (三)实施期限。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 2020—2020年。 (四)发展目标。 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在全省建成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和试点项目,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链,逐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创 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 2020—2020年,示范建设、重点推进阶段。 循环经济 “991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形成循环型产业发展模式,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初步建立循环经济法规、规划、政策体系和测评体系,初步形成再生金属资源利用、餐厨垃圾利用、污泥利用、中水回用、海水淡化、余热利用、垃圾发电等具有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优势领域,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18 2020—2020年,完善深化、全 面提升阶段。 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循环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广泛推广,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五)主要指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 2020〕 1815 号)的要求,结合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实际,提出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详见表 3—1)。 指标数值主要参照《浙江省 “十一五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体规划》、《浙江省资源节约和综合 利用 “十一五 ”规划》、《浙江省 “十一五 ”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浙江省相关 “十一五 ”专项规划制定。 表 3—1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19 20 四、循环经济试点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依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浙江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是:构建循环型产业链,大力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推广高效生态农业模式,积极促进循环型农业发展;推动循环型服务业发展,积极构建绿色消费模式;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切实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构建循环经济 科技创新平台,开发推广循环经济关键技术。 (一)构建循环型产业链,推进循环型工业发展。 以纺织服装、化工、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等传统行业为循环型工业的发展重点,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大力扶持节能技术改造,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 纺织服装行业。 重点研究、开发和应用后整理设备及工艺技术,发展高档面料、高档品牌服装、产业用布、装饰用布和床上用品等,形成以名牌优质产品为依托的丝绸、纺织生产基地和服装加工基地。 化工行业。 重点研究、开发和应用现代生物技术、 新材料技术和化学合成、提纯等新技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浓度复合肥、各类中间体及氟化工等。 21 冶金行业。 重点研究、开发和应用高效连铸连轧技术和先进节能工艺,发展新型钢材、高精度铜材、铝材、稀土材料等,形成普通钢与特种钢相结合的钢材生产基地。 机械行业。 重点发展精密机械、环保机械、工程机械、纺织机械、食品包装及加工机械、汽车及零配件等。 建材行业。 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防水材料、卫生洁具等,积极发展新兴环保建材。 轻工行业。 重点发展造纸、新型家电、日用品、绿色食品、雕刻 等,形成纸及纸制品重要生产基地。 紧密围绕我省 “十一五 ”时期重点培育的中高档纺织产业、品牌服装及皮革产业、电子信息及电气产业、交通运输及专用装备产业、特色日用品及家电产业、大型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食品精深加工、现代医药产业、新型特种造纸产业、金属深加工及制品产业等 10 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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