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内容摘要: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烟电梯井与走道之间的 压差应为4050Pa。 注:当走道和前室同时设有机械加压送风或前室 (合用前室 )设有机械加压送风而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可不受本条限制。 4 排烟设计 一般规定 下列部位应设排烟系统: 1 公共建筑的中庭; 2 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的办公室 (局部管理用房除外 )、走道。 3 设有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旅馆的走道; 4 商场、餐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且可燃物较多的活动场所; 5 汽车库; 6 舞台、演播室。 下列部位可不设排烟系统: 1 除旅馆外,走道的 装修采用不燃材料,且室内设有符合要求的排烟设施或房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 20m 的走道; 2 走道或回廊设有排烟设施,单元的建筑面积小于 100m2 的房间; 3 当室内或走道没有符合要求的排烟设施时,无可燃物或可燃物较少且高度大于 30m 的中庭、大堂; 4 机电用房; 11 5 机械立体汽车库及建筑面积小于 2020m2 的单层汽车库; 6 烟缕充满储烟仓的时间超过 10min 的一般场所。 排烟系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多层建筑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无回廊的中庭,其建筑的使用层面 宜设机械排烟系统;有回廊的中庭,其建筑的使用楼层无排烟系统时,其回廊宜设机械排烟系统;中庭与回廊或室内部位之间宜设挡烟垂壁或卷帘。 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口部,应设挡烟垂壁或卷帘。 防烟分区不宜大于 2020m2,长边不应大于 60m。 当防烟分区面积超过2020m2 或长边大于 60m 时,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梁划分防烟分区,其下垂高度应由计算确定,且应满足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 最小的清晰高度应由公式 计算确定。 当烟缕的质量流量大于 150kg/ s,或储烟仓的烟层温度 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 15℃ 时,应重新调整排烟措施。 设有排烟系统的部位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应设补风系统。 补风系统可采用机械送风方式或自然进风方式。 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最近排烟管道的排烟口或可开启外窗、百叶窗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30m。 火灾模型的确定和排烟量 各类场所的火灾模型可由公式 计算或按表 确定。 当喷淋设置高度大于 10m 时,应按无喷淋场所对待。 表 热释放量 12 热释放量 Q(MW) 设有喷淋的商场 5 设有喷淋的办公室、 客房 1 .5 设有喷淋的公共场所 2 .5 设有喷淋的汽车库 1 .5 设有喷淋的超市、仓库 4 设有喷淋的中庭 1 无喷淋的办公室、客房 6 无喷淋的汽车库 3 无喷淋的中庭 4 无喷淋的公共场所 8 无喷淋的超市、仓库 20 注:设有快速响应喷头的场所可按本表减小 40% 排烟风量应由公式 计算确定,但下列场所应按以下规定确定: 1 设有喷淋的客房,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9000m3/ h;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走道,当走道两侧自然通风面积均不小于 1. 2m2时可 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2 无喷淋的客房,或单元的建筑面积小于 100m2且设有喷淋的房间,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 13000m3/ h;当走道两侧自然通风面积均不小于 2m2时可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3 隔间面积小于 500m2的房间,其排烟量可按 60m3/ hm 2 计算,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 2%的可开启外窗; 13 4 设有喷淋的大空间办公室、汽车库,其排烟量可按 6 次/ h 换气计算且应不小于 30000m3/ h,或设置不小于室内面积 2%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 自然通风方式的要求 可开 启外窗或百叶窗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当设置在外墙上时,其设置高度不应低于储烟仓的下沿或室内高度的 l/ 2,并应沿火灾气流方向开启。 可开启外窗的面积应由公式 计算确定并符合下2个要求: 1 当开窗角大于 70o 时,其面积可按其窗面积计算; 2 当开窗角小于 70o 时,其面积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 当采用侧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 中庭及建筑面积大于 500m2 且两层以上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的自动排烟窗;当设置手动排烟窗时, 应设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机械排烟方式的要求 排烟风机应采用离心式或轴流排烟风机 (满足 280℃ 时连续工作 30min的要求 ),排烟风机入口处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并联锁关闭排烟风机。 排烟风机宜设在建筑物的顶部,烟气出口宜朝上,并应高于加压送风机的进风口,两者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3m 或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0m。 当系统中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14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管道内风速,当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 20m/s。 当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 凝土等非金属材料管道时,不宜大于 15m/ s。 当吊顶内有可燃物时,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烧材料进行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 150mm 的距离。 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 当合用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系统的风口、风道、风机等应满足排烟系统的要求; 2 当火灾被确认后,应能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和排烟风机,并在 15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排烟井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1h 的隔墙与相邻区域分隔;当墙上必须设置检修门时,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水平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墙时,应设排烟防火阀;当穿越两个及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或排烟管道在走道的吊顶内时,其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1h;排烟管道不应穿越前室或楼梯间,如确有困难必须穿越时,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2h。 排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 2 排烟口应常闭,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3 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尽量远离安全出口 ); 4 排烟口的风 速不宜大于 10m/ s。 15 排烟区域排烟时所需的补风要求 补风量不应小于排烟量的 50%,空气应直接从室外引入,且送风口或空气入口应设在储烟仓以下。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 10m/ 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 5m/ s。 设有机械排烟的走道或小于 500m2 的房间,可不设补风系统。 排烟区域所需的补风系统应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启,送风口位置宜设在同一空间内相邻的防烟分区且远离排烟口,两者距离不应小于 5m. 5 防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防烟系统设计计算 前室或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L= L1十 L2十 L3 () 式中 L加压送风系统的总送风量 (m3/ s) L1=0 .827AΔP 1/nN 1 () 式中 L1保持加压部位一定的正压值所需的送风量 (m3/ s); A每层电梯门及疏散门的总有效漏风面积 (m2); 门缝宽度:疏散门, ;电梯门, ; ΔP 压力差 (Pa);楼梯间取 4050Pa,前室取 2530Pa; n指数 (一般取 2); ; Nl漏风门的数量; 16 当采用常开风口时:取楼层数 当采用常闭风口时:取 1 L2= FVN2 () 式中 L2开启着火层疏散门时为保持门洞处风速所需的送风量 (m3/ s); F每层开启门的总断面积 (m2); v门洞断面风速 (m/ s)取 . 2m/ s; N2开启门的数量; 当采用常开风口时: 20 层及以下取 层以上取 3 当采用常闭风口时:取 1 L3= () 式中 L3送风阀门的总漏风量 (m3/ s); AF每层送风阀门的总面积 (m2); (m3/ sm 2); N3漏风 阀门的数量; 、 当采用常开风口时:取 0 当采用常闭风口时:取楼层数 电梯井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有前室时 L= F4(A 3+a4) () 当无前室时 L= F4(+) () 式中 d4开向电梯井的门的总数,当每扇门的周长 (c)大于 6m 时应乘以 c/ 6 的调整系数; 17 a4电梯井围护墙的面积 (m2); As电梯井前室的侧 墙面积之和 (m2); F4电梯井机械加压送风量系数,由图 查出 图 5. 1. 2 电梯井机械加压送风量系数 注:双开门按两扇门处理,如门有密封装置时按 1/ 2扇门计算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最大压力差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ΔP = 2(F39。 Fdc)(W1d)/ (W1A1) () 式中 A1门的面积 (m2); d门的把手到门闩的距离 (m); F39。 门的总推力 (N),一般取 110N; Fdc门 把手处克服闭门器所需的力 (N); W1门的宽度 (m)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最小的清晰高度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Hq=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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