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19个制度内容摘要:

员应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二、留样柜使用带双锁的专用冷藏冰箱,放置在备餐间内,明确标示用途,钥匙由营养办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分别保管。 三、留样箱内严禁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四、留样容器应使用易清洗消毒、不会污染内容物的带盖容器。 五、学校食堂每餐供应的每一种食品(含米饭、馒头等主食及菜肴、汤、饮料、牛奶等所有食物)均要留样。 每种食物留样量不 得少于 100 克,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带盖专用容器内,并在容器外贴上标签,标明餐次、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当餐就餐人数、审核人员等信息,冷藏保存 48 小时。 六、做好留样记录。 除记录标签上标注的内容外,还需记录废弃样品处理、就餐人员有无异常等情况。 19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新房乡永丰小学 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冷冻食品需解冻后观察),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 二、冷冻食品不得重复解冻。 严禁屠 宰、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家禽(畜)。 三、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 四、蔬菜、肉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严禁在食品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原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加工制作食物的刀具、案板、容器、设备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保持清洁,定位存放并按标示用途使用。 各种容器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七、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变质。 未加工完的食品 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 八、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九、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放置于带盖的垃圾桶内,当 20 日清运。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新房乡永丰小学 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 一、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二、烹调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用品等。 三、未洗净的原、辅材料不得进入烹调间。 烹饪环节工作人员应严格检查半成品质量, 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四、加工制作的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并在 70 摄氏度或冷藏条件下存放,制作好至配餐前不得超过 2 小时。 五、品尝菜肴必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炒勺或手抓菜肴品尝。 六、严禁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豆角(四季豆)、野生菌、使用发芽土豆或其他感官异常的原辅料,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七、严禁向学生供应隔夜饭、菜或其他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八、食品调味料采用规范的不锈钢餐盒(具)盛装,用后加盖存放或者放置于保洁柜内; 九、冰柜(箱)内储存食品使用食品盒盛装,加贴注明食品名称、采购 日期等相关信息的标签,不得将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除外)直接放置于冰柜内或者使用塑料袋包装存放,冰柜(箱)应定期除霜并保持干燥、清洁。 十、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 21 期消毒。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新房乡永丰小学 备餐间管理制度 一、备餐间必须配备紫外消毒灯、防蝇纱窗等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二、有条件的学校应在备餐间入口设缓冲间,设置二次更衣、消毒洗手设施,参照专间进行管理。 三、备餐间工作人员必须着洁净的工作服,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口罩方能上岗。 四、工作人员分发饭菜时, 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食品留样在备餐间进行,留样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做好相关工作。 七、非备餐间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备餐间。 22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息烽县永丰小学 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食堂应有专人负责餐具的洗涤和消毒。 二、餐具的清洗消毒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 三、学校食堂必须根据就餐学生数配 齐就餐用具,学生使用后的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就餐用具。 四、采用物理方法消毒、化学方法消毒、红外线消毒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五、餐具及饮具、菜具、饭盘、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六、餐具清洗消毒在专间或专门的区域内进行,配备餐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每次操作结束后立即清洗干净。 七、餐具、菜具、饭盘、熟食容器等消毒完毕后立即放于清洁密闭的橱柜内保洁。 保洁设施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分开存放。 八、对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九、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并熟练掌握消毒常识。 十、消毒人员应接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23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新房乡永丰小学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视事故情节轻重给予检讨、批评、党政纪处分或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员的; ,存在安全隐患的; ,采购食品把关不严,进货台帐不健全的; ,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信息的; 5. 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或进行常规检查但没有及时反馈整改要求的; 、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 24 改意见,没有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的; 9. 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态扩大的。 、逃避等导致事件不能得到及时处理的。 二、由以下 原因导致发生食堂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食堂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分,若造成严重事故致人残废或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未调离食堂工作岗位的; ,不规范使用设施设备,导致事故发生的; ; 受污染引发事故的; ; ,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 25 8. 食堂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全力配合进行调查处理的。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新房乡永丰小学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 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 长: 章本江 ( 校长 ) 副组长: 彭佑刚 ( 安全管理员 ) 成 员: 郭谦(食堂专职管理员) 张松(工会主席) 彭明超、郭太军(门卫) 各班班主任 陈艳(社区医务人员)。 二、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 应急处置工作。 在 26 接到班主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 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疑似食 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员救治等工作。 学校食堂负责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 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 1 名以上、同一年级有 2 名以上或全校有 5 名以上学 27 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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