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内容摘要:

荐 27)针对施工关键环节、质量通病等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化及时调整对策,保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上 级要求。 荐 28)负责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并组织编制竣工文件。 荐 29)负责针对工程特点申报注册 QC 小组,负责组织小组活动并作好记录,小组活动结束技术负责人负责活动成果的总结,申报 QC 成果。 荐 项目安全总监 荐 1)贯彻执行有关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各种规章制度及各项标准。 荐 2)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技术措施控制程序》、《作业人员健康安全控制程序》。 荐 3)经常督促、检查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监督改进。 荐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向上级反映。 荐 5)负责编 报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荐 6)负责对工班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对重点工种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班组个人安全卡片。 荐 7)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安全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 荐 8)制定“控制施工现场扬尘作业指导书”、“污水控制措施”、“年度环境检测计划”等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荐 工程技术部部长 荐 1)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制定小型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组织安排。 荐 2)编制工程用料计划及调整计划、委托加工材料计划。 荐 3)根据合同提供顾客 提供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等资料。 荐 4)填写分部工程评定表、隐蔽检查记录、特殊焊接工程的检查记录。 荐 5)审核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作好施工过程的测量、交底、隐蔽检查工作,填写施工日志。 荐 6)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荐 7)对发生的和通报的一般不合格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并对不合格品标识情况进行监督。 荐 8)需要时制定工程项目保护措施,并负责编制竣工文件和保存。 荐 9)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质量记录的填写、保存、传递。 荐 10)填写《工程保修单》及上报, 并参加保修完成后的检验、验证。 荐 质安部部长 荐 1)对工程劳务分包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记录。 荐 2)负责项目的隐蔽检查工作,做好隐蔽检查签证工作,审查已完工程量,监督签证验工。 荐 3)负责工程检查证同钢筋试验报告、钢筋材质证的对照汇总。 荐 4)参加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签认上报。 荐 5)负责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报请监理检查合格会签方可隐蔽。 荐 6)负责依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和材料复试通知单组织试验人员在施工前对工程的材料进行取样,并及时送试验室鉴定。 组织试验人员对商品砼的坍落度、土方施工密实 度、含水量进行现场测试并作好记录。 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时,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荐 7)负责例外放行物质的标识和记录。 荐 8)负责填写《工程竣工交验前检查验收记录》。 荐 9)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并对处置情况跟踪验证、记录。 荐 10)对单位质量情况作出分析总结,每季末书面报安质室。 荐 11)负责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的收集、传递、保存。 荐 12)负责路基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荐 13)配合项目安全总监制定和具体实施项目部的安全事项。 荐 实验室主任 荐 1)负责本项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计量器具依 照《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进行使用和管理。 荐 2)按公司制定的“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及时送检,并负责传递、保存有关检验记录。 荐 3)负责试验中不合格品的标识。 荐 4)负责过程试验及状态标识。 荐 5)负责本工程的土工、砼、钢筋的试验工作。 荐 施工队队长 荐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所承担的作业区、段内的施工管理工作。 荐 2)按照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交底要求,作好技术指导。 荐 3)随时掌握所管辖施工队或作业组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方法,严格过程控制。 荐 4)在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使用前,负责检查标识状态,保 护好标识。 下道工序施工前领工员要检查上道工序状态,确保合格的工序转序。 必须经检查工程师确认先施工分项工程合格,领工员方可组织分项施工间转接。 荐 5)按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经常检查所管辖施工队或工作组的施工质量。 并监督其搞好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查。 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纠正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荐 6)负责分管区、段内的施工准备,严格监督施工人员,保护好测量标志。 荐 7)严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区、段的材料、半成品是否合格,堆码、装卸、运输方法是否合理,防止损坏影响工程质量。 荐 8)按时填写各种有关原始记录和工程日 志,做到准确无误。 荐 荐 附件 2:质量事故追究制度 荐 第一条 目的 荐 (一)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 荐 (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荐 第二条 范围 荐 (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荐 第三条 责任 荐 (一)工程部组织技术力量对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 荐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处罚; 荐 第四条 事故责任分类 荐 (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组织指挥 、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 荐 (二)直接责任: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 荐 (三)相关责任: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荐 第五条 事故管理 荐 (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 荐 (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 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组织者要及时组织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 荐 (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荐 (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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