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综合考核评价方案内容摘要:

点和难点不突出的,扣 1 分。 ( 3)重难点突破不得法的,扣 1 分。 ( 4)板书零乱、主线不明的,扣 1 分。 ( 5)学生参与度不高、课堂气氛沉闷的,扣 1 分。 ( 6)问题的提出、例题的选择、作业的布置无视学生实际的,扣 12 分。 ( 7)课堂效果较差的,扣 13 分。 教案 : ( 1)无教案上课的,扣 5 分。 ( 2)上课主要内容与教案吻合度低于 75%的,扣 3 分。 ( 3)备课不充分,二次备课不认真、痕迹不明显的,扣 13 分。 ( 4)缺教法和学法以及教法、学法指导的,各扣 1 分。 4 ( 5)教学目标、重难点突破方法未体现或 体现不明显的,每项扣 1 分。 ( 6)如任教不同层次班级,备课中没有针对学情进行分层备课的,扣 12 分。 ( 7)备课的主要环节不齐,教学流程不清晰的,扣 12 分。 其他未尽事项(见教学常规基本要求)可参照以上项目酌情扣分。 (三)勤( 15分) 10.作息制度(扣分) 所有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 1)如遇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若未履行请假手续,上班迟到超过 20 分钟的,每次扣 2 分;迟到 2045 分钟,每次扣 3 分;超过 45 分钟,每次扣 5 分。 每月允许有 4次迟到,但每次迟到不得超过 45 分钟。 ( 2)上班后校长室或年级部抽查时不在岗,事后又无法说明原因的,每次扣 1 分。 但经查实为旷工的,按第( 1)条处理。 ( 3)各种集会、上课、阅卷等,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迟到低于 5 分钟的,每次扣 1 分; 510 分钟的,每次扣 2 分;超过 10 分钟的,按旷课一次处理,并扣 20 分。 11.学科活动(共 8 分:教研活动 4 分、备课活动 4 分。 可出现负分) ( 1)按时参加学科活动,并按要求完成分配任务的,不扣分。 ( 2)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科活动,或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学科活动的 , 按旷工处理,并扣 5 分。 参加活动但中途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离开,校长室或教务处查实后,每次扣 2 分。 若因公事或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的,不扣分 . ( 3)不承担学科组分配的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学科组分配的任务的,视情节扣 14 分。 ( 4)学科活动组织不力、活动不实、效果较差的,每次扣活动负责人 12 分。 ( 5)能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师论坛等活动并承担相应任务的,每次加 2 分。 12.工作手册完成情况(共 5 分:期中 2 分、期末 3 分) ( 1)年级部检查或抽查时,不交或因迟交影响考核的,一次扣 1 分;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1 分(该项最后得分可为负分)。 ( 2)教务处期末 进行检查,按规定时间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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