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轨行区调度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以周计 划为主,临时施工计划为辅。 管理领导小组 按照作业计划的审批流程和日常工作召开会议,分为月调度会、周 15 调度会和临时调度会。 总调度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为会议召集 组织 人,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提请 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或副组长)及总调度中心主任召开临时调度会,商讨有关轨行区的 施工 问题。 施工作业内容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功能及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的,须在办理施工申报时特别注明,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设施恢复到施工前的状态或将变动情况书面提交 调度分中心。 施工作业计划申报的作业时间应包含施工作业前的准备时间 、配合挂 /拆接地线和作业结束后出清轨行区的时间。 施工计划申报注明工程车、轻型车辆、梯车及发电机的使用情况,计划申报每个作业组人数不得少于 5 人,施工小平车、梯车、发电机注明数量。 计划申报里程包含防护里程。 轨行区环网 、 接触网 供电后, 涉及 变电所设备、环网电缆 、 接触网 停电的施工,由施工单位提出计划申请,注明作业内容、地点及停电区域 和影响范围,以及配合挂接地线需求。 变电所内停电施工,计划申 报供电标段调度审核、批准、实施;轨行区施工作业需环网 、 接触网 停电的 , 以临时计划方式申报轨行区 调度 分中心 审核、批准。 轨行区 施工周计划以外的临时施工作业和环网送电后的需停电的施工作业以临时施工计划方式,至少提前一天申报(临时施工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8)。 ⑴ 需要进入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在每月 20 日 12:00 之前编制轨行区作业月计划,填写《成都地铁 4 号线二期轨行区月作业计划申报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监理审核,在每月的 21 日 17:00之前交调度分中心收集汇总,然后上报总调度中心。 16 ⑵ 总调度中心对调度分中心提交的月作业计划进行 审核 , 结合各作业面时间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统筹调整,拟定出初步的轨行区月作业计划。 ⑶ 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或副组长)在每月的 24 日 9:00( 逢周末推前一天)组织各轨行区管理单位、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等与轨行区作业有关各方召开轨行区月作业计划审批会。 ⑷ 参会各方对 经 总调度中心 审核调整后 拟定的轨行区作业月 计划 进行讨论和分析,形成最终的轨行区月作业计划。 ⑸ 总调度中心根据审批会确定的轨行区月作业计划编制《轨行区作业月通告》。 ⑹ 《轨行区作业月通告》经 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或副组长)审批后,于每月 27 日 17:00 之前下发至各轨行区管理单位、轨行区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 ⑴ 需进入轨行区作业的施工单位,根据下发的《轨行区作业月通告》提前一周 编制本单位 下一周 的轨行区作业周计划,填写《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申报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监理审核,在每周二的 12:00 之前 将下周作业计划 交调度分中心,调度分中心收集汇总后,于 每周二 下午 17:00 前上报调度中心。 ⑵ 总调度中心对调度分中心提交的周作业计划进行分析,结合各作业面实际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拟定初步的轨行区作业周 计划。 (具体由系统部会同调度员执行,确定初步方案) ⑶ 由 总 调度中心在每周三下午 15:00 组织召开轨行区作业周计划审批会 及轨行区调度例 会 ,各轨行区管理单位、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等派人参会。 17 ⑷ 参会各方对 总 调度中心拟定的轨行区作业周 计划 进行讨论和分析,形成最终的轨行区周作业计划。 ⑸ 总调度中心 根据审批会确定的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编制《轨行区作业周通告》。 ⑹ 《轨行区作业周通告》经总调度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于每周五 9:00 之前下发至各轨行区管理单位、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等部门执行,并抄送轨行区 管理领导小组。 ⑺ 轨行区停电临时施工计划经 总调度中心 审批后 , 下发至轨道标段调度、供电标段 调度及相关作业单位。 轨道标段调度、供电标段调度根据下达的施工计 划按相关作业流程配合作业。 施工单位调度根据下发的《轨行区周施工计划》,于施工开始前一日14:00 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调度分中心申报次日计划,由调度分中心审批,并于 17:00 前向施工单位下发《轨行区作业票》。 ⑴ 轨行区作业单位需要临时改变轨行区作业周计划的,或者其他相关单位需进入轨行区进行临时作业的,在作业前一个工作日 12:00 前填写《轨行区临时作业计划申报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调度分中心。 ⑵ 调度分中心对作业单位提交的轨行区临时作业计划进行汇总,详细分析需要协调 的问题,初步拟定轨行区作业方案,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总调度中心审批。 (需要开行轨道车的临时施工计划必须上报总调度中心审批) ⑶ 如需要总调度中心审批的轨行区临时施工计划,则在总调度中心批复之后,由调度分中心根据批复的临时施工计划签发次日的《轨行区作业通告》并在 17:00 之前下发至相关各方执行。 18 ⑷ 临时进出轨行区管理流程 对上级检查、临时拍摄、新闻采访等需要临时进出轨行区的作业,事前有计划的,按轨行区临时作业计划审批流程办理,事前无计划的,按下面流程办理。 ① 至少提前一小时报调度分中心。 ② 调度分中心对现场轨行区 作业做出部署,并将部署及时传达各作业现场,同时对轨行区行车做出相应安排。 ③ 调度分中心签发《临时进出轨行区调度令》 ④ 作业人员持《临时进出轨行区调度令》,并按调度令批准的内容进出轨行区。 ⑤ 调度分中心将临时进出轨行区作业的情况及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报总调度中心备案。 (三) 轨行区施工计划的审 批 实施 、 施工请销点及轨行区施工管理协调联系工作,专职调度联络员名单 分别 上报轨行区 总调度中心和调度分中 心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轨行 区作业票》向轨道标段调度请点,轨道标段调度根据 总调度中心 下达的施工计划及实际情况进行批点,施工登记本上应注明施工的具体地点、工程车的走行路径、是否需要环网 、 接触网 停电 , 以及停电的具体区段、施工时间、结束时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请点后将带有鲜章的轨行区作业票送至施工现场负责人 , 地盘管理单位确认并记录后 ,方可 进入轨行区 施工。 ,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施工人员已出清轨行区,各种施工器具、工具及物料已不影响行车,并 19 达到车辆运行条件,撤除防护信号后施工负责人向调度 联络员报告,由调度联络员向轨道标段调度办理销点手续。 ,应在施工计划结束时间前 60 分钟由调度联络员提出申请,并说清原因及 “ 延时 ” 后的作业完毕时间,经 调度分中心 同意后方可延时施工,原则上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如需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则必须经过设备所属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恢复正常、调试完好,并通过设备所属单位的确认。 ,由调度联络员在所属 调度分中心 办理。 ,由牵头单位的调度联络员负责统 一办理施工请销点手续。 调度的安排。 、 接触网 停电的作业,施工作业当天,施工作业单位凭《轨行区作业票》向轨道标段调度请点,轨道标段调度确认具备停电条件后填写《停电通知单》并传真至供电标段调度 , 供电标段调度确认与计划相符后,安排组织停电,并配合挂地线(维护接地),并填写《停电通知单》传至轨道标段调度,同时根据计划向施工单位发布停电施工作业令。 轨道标段调度确认已停电、挂 地线后,根据轨行区施工计划进行准点。 必须按计划准时请点,对没有开具《轨行区作业票》的施工作业,调度不得对其准点 , 对未停电 、 配合挂地线的施工作业不得对其准点。 于 停电施工,施工单位在接到轨道标段调度和供电标段调度的作业令后,方可施工。 20 ,施工作业单位先向供电标段调度消令,再向 调度分中心 销点。 调度 分中心 确认轨行区所有施工单位已撤至安全地带后,填写《送电通知单》并传真至供电标段调度 , 供电标段调度确认停电施工结束后,安排组织供电设备送电,送电后填写《送电通知单》传至 调度 分中心 , 调度 分中心 确认已送电,可开通轨行区。 总调度 中心 、 轨道 标段调度 、 供电标段调度 的协调、联系以传真为主,录音电话为辅。 (四) 计划管理要求 ,原则上施工作业计划一经批复,将不再进行计划变更。 ,严禁采取跳跃式和分散式的施工组织方案占用轨行区。 , 则需在实施前一个工作日向 总调度中心 提出,并说明原因。 已取消的施工计划,未重新申请并取得批准,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轨行区 总调度中心 应提前将变更后的施工计划通知相关单位和所属轨道标段调度,并说明 原因。 、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 总调度中心 有权随时取消、变更、终止已排定的施工计划。 ,交 总调度中心 审批。 ,对于多占用轨行区资源,总调度中心 将对周计划兑现率进行严肃考核。 (五) 计划的执行 按 总调度中心 公布的周计划执行日计划现场管理,保证各单位周作业时长不变的前提下据实安排。 调度分中心 服从 总调度中心 的 21 核查和调整。 各 施工单位 于每日 14 点前将安排好的次日占用计划 提报给 调度分中心。 调度分中心 对照 总调度中心 下发的周计划进行确认后,于每日17 点前公布次日计划,并向各 施工单位 下发《轨行区作业票》原则上超期提报的不再列入计划。 变更计划必须经 总调度中心 批准。 施工单位 根据下发的《轨行区施工周计划》进行细化,并将每项工作计划具体落实到施工队、班组,确保施工负责人对计划完全了解。 (六) 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轨行区施工周计划》以周计划形式发放给各 施工单位 、地盘管理单位和监理。 指挥部 相关文件要求,各驻地代表、业主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按照《轨 行区施工周计划》对各项施工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建设指挥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施工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 调度 人员 应全面掌握施工进展情况,并对设备运输和线路使用实施调度工作。 人员应对线路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轨行区施工周计划》中列出。 (七) 计划信息的反馈 应及时向 调度分中心 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 原则上只接受书面计划(或传真件)。 但为了保证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轨行区 调度分中心 通过各单位提供的联络方式,建立 4 号线二期工程调度信息管理群 ( 364942800)。 凡与4 号线二期轨行区相关的一切安全生产信息以及相互之间需要协调的事项,均可以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传递(但重要的通知、信息及计划申报等 22 内容必须通过书面确认)。 轨行区信息平台在地铁公司与指挥部监督下开展日常的信息管理及运转工作。 (八) 计划的考核 轨行区施工计划每周统计汇总一次,由 调度分中心 对周计划、日补充计划、临时补修计划的实际完成件数、兑现率、施工时间兑现率进行分析和考核,并将考核报告提交 总调度中心 ,由 总调度中心 对 相关单位做出处罚 和奖励。 90%的施工单位, 调度分中心 可采取相应的 惩罚 措施。 九 、 请销点制度 各施工单位根据 批复下发 的《轨行区周施工计划》,于施工开始前一日 14:00 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调度分中心申报日计划, 调度分中心以各施工单位申报的日计划为依据,对照总调度中心批复的周计划, 与每日17:00 点前向各个施工单位下发轨行区作业票(一式二份),并抄送地盘管理单位。 各 施工单位 施工作业当天,施工作业单位凭《轨行区作业票》向 调度分中心 请点(特殊情况下,施工单位可将轨行区施工作业票传 真至 调度 分中心 ,并以电话的方式向 调度 分中心 请销点), 调度 分中心 根据轨行区施工计划进行批点。 若需停电的轨行区施工,施工单位要分别向 调度 分中心 、供电标段调度请点, 调度 分中心 根据停电施工计划通知停电,供电标段调度和 调度 分中心 确认停电后给予批点。 调度分中心批点后 , 施工单位 凭《轨行区 作业票 》 及轨行区出入场证 ,通过作业票注明的进入轨行区车站及入口 进入轨行区。 有轨道车参与施工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作业票在调度 分 中心开据 《轨行区 行车作业票 》。 23 若需停电的轨行区施工,施工单位要分别向 调度分中心 、供电标段调度请点, 调度分中心 根 据停电施工计划通知停电,供电标段调度和 调度分中心确认停电后给予批点。 各 施工单位 取得批复后的 作业票,按作业票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区段(里程)、 进出场站点 名称 等内容 进入轨行区内进行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由施工带班员带领进入轨行区。 进场前由带班员清点作业人数,经出入管理人员核对后进入轨行区。 施工期间,作业人员原则上必须同进同出,严禁个别人员单独进出轨行区。 各 施工单位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完成作业(作业票下发原则为一作业面下发一作业票) , 作业过程施工带班员必须全程监护。 作业完毕 人员及机具全部出清作业区域后, 沿指定的出 入口 离开轨行区。 由 施工单位 联络员向调度分中心办理销点手续。 停电施工的作业,施工单位要分别向供电标段调度、 调度分中心 销点,经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调度方可送电。 对没有开具《轨行区作业票》的施工作业,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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