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主要依据和内容内容摘要:

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第三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五、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0]第 61号 第二十八条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报告以及维护保养的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报告等记录资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 建筑消防检测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1996第 30 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 1996第 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 陕西省消防局发出了关于对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检测、办理消防设施合格证(牌)的通告,通告中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建筑工程竣工后,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前必须先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再由公安消防机构 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颁发消防设施合格证(牌)。 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公安消防机构一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技术检测。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电气防火检测的条件、手段及内容 被检测单位需提供的如下资料 ☆ 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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