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配工程项目管理政策宣贯及工作要求6内容摘要:

电力调度中心参与联合勘查、供电方案的制定与初审。 市公司发展策划部门负责落实上一级变电站规划布点及地下电力管线规划。 居住区供电方案应以安全、经济、合理、可靠供用电为原则,按照《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J112020)、《新建居住 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苏电运检〔 2020〕 36号)、《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 范》( DB32/T 1088- 2020)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客户协商后确定。 供电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各级电网“十三五”规划和电网发展规划要求, 应统筹考虑智能家居,水、电、气集采集抄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智能化要求,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 2020〕 1899号)要求,充分考虑提高居住区配电网装备水平,满足节能降耗及配电自动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 6 — 以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 供电方案初审 由 各地市(县 ) 营销 组织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调度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前期规划方案或正式供电方案进行。 初审后 , 通过电子化档案、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将前期规划方案及正 式供电方案传递至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查并实施 审批。 审批通过后答复正式供电方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房产开发单位提供设计单位招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各地市(县、营业部) 应对房地产开发单位招标过程进行跟踪。 房地产开发单位根据供电方案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 位开展设计。 居配受电工程设计完成后, 各地市(县) 营销部门通过电子化档案、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上报设计文件资料与 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具的设计单位招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项目管理办公室 按照 居配工程设计相关依据 ,对照设计审查标准作业卡开展审查。 市公司运维检修部门配合省公司开展红线内受电工程的设计审查。 重点审查图纸计量表箱、采集装置分布、开闭所、开关站、配电所内高低压断路器及变压器、低压馈线、小区内部土建及低压电缆分支箱等部分。 建筑面 积 3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省公司赴地市公司开展现场— 7 — 设计评审,地市公司统筹做好县公司项目安排;建筑面积 30 万平方米以下的,省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答 复审核意见,对于需复审的项目,安排现场评审,并在地市公司上报后 3个工作日内答复审查意见。 红线内受电工程 设计审查通过后,地市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将审查意见答复房地产开发单位。 开工前需具备事项: 房地产开发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居配工程施工、监理及物资供应单位实施招标。 ( 1) 设 备采购。 房地 产开发单位应根据审查通过后的居配工程图纸进行自主或委托采购设备,所购设备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 各类设备关键组部件应采用优质品牌产品。 设备品质不低于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全过程服务期间的江苏省居配工程设备选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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