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内容摘要:

止期以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 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 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 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 24条的规定办理。 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 担保。 六 开 标 与 评 标 20 开标 ,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确认开标结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0 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将不予开标,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 未按投标人须知第 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 将不予开标;开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者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未在投标书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只对符合第 16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由招标人宣读合同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此时,招标人将认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1 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投标人在上述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2 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前,应首先进行资格后审。 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才能 参加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算术性复核)。 通过资格后审的主要条件是: (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拥有 1000 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没有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投标人应具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SBS改性沥青加工、改性乳化沥青加工和重交基质沥青供应的能力; ( 5)拟供应本项目的产品在我国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 ( 6)投标人业绩、 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 7)投标人的仓储库存能力不少于1万吨。 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此后的评审。 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是否齐全; (3)投标人与投标邀请书上的名称和法律地位是否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4)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投标担保; (5)是否按规定格式提交授权书 (如果非法定代表人签署 ),即授权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 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b、附有加盖钢印的公证书;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2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之后。 (6)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所有表格、资料; (7)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了单价和总价,并合同包仅有一个明确的最终报价。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3 算术性复核 对于通过资格后审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及数量错误给予修正。 修正的原则如下: a 当以数字表示 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b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总价时或数量错误,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c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价。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 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或补正其投 标文件中的内容,如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某个问题进行解释、补充某些资料、出现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按单价不变修正合价和总价等,对此,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和招标数量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3 收其投标担保。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5 投标文件的评 价与比较 招标人将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选择质量优良、业绩信誉良好、能够确保供货、报价合理的投标人中标。 招标人将从商务和技术两方面对通过资格后审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商务部分 60 分,技术部分 40 分。 技术部分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供货组织及保障措施 (满分 15分 )、沥青品质(满分 10分)、业绩 (满分 5分 )、信誉 (满分 5分 )、伴随服务承诺(满分 5 分)五项。 在参与商务部分评审的投标人中,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得 出的数额为 A。 A值下降若干个百分点( 2%、 3%或 4%,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D,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 D 时得满分 60 分,每高于 D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每低于 D 一个百分点扣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参加标价分值评定的评标价应为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价。 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商务得分与技术得分之和。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 1~ 3名中标候选人。 七 授 予 合 同 26 合同授予的条件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7 接受或拒绝投标的权利 ,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除由招标文件规定应没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4 收投标担保的情况外,投标担保将退还给投标人。 28 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并经批准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将支付给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价格)。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 分。 29 履约担保 28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业主(招标人)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格(含暂定金额)的 5%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地市级分行及以上的金融机构开具,银行保函必须由出具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查验,开具银行保函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如中标人不能按以上要求出具履约担保,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 履约担保退还的期限为按照合同规定物资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 后的 28天内。 30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并签署合同协议书。 履约担保和合同协议书的格式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并在中标人提供了合格的履约担保后生效。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5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 29. 1或 30. 1款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没收其投标担保。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 天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第 2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业主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 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八 纪 律 与 监 督 31 纪律与监督 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泄漏与评标、会谈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出席由投标人主办或赞助的任何活动.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招标工作将公 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 安徽省交通厅 电 话: 05513623504 邮 编: 230022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6 第三篇 合同条款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7 合同条款 目 录 6. 基质沥青 7. 交货 8. 保险 9. 伴随服务 10. 货款的支付 、数量保证 13. 索赔 14. 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8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29 合同条款 1 定义 下列用词及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 (以下称合同双方 )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书,包括协议书的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这些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物资”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全部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仓储、保险、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买方”系指购买物资和接受服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卖方”系指其投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该当事人的任何受 让人 (除非买方同意 )。 “项目现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供货对应的路面施工工地沥青混凝土拌和场。 “验收”系指买方根据技术规格接受合同物资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缺陷责任期”系指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缺陷责任期,其时间从使用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供应物资的路面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 “保留金”是指业主按本合同条款第 10条的规定扣留的款项。 2 原产地 原产地系指物资的开采、生长和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物资及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铜陵至汤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30 3 技术规格和 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物资的技术规格应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的规定,物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 4 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其物资、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犯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全部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包装 本次招标的全部物资应采用散装形式供货。 6 基质沥青 改性加工用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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