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至 20年 5 月办理木材(胶合板)出口 立方米;到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及各木材检查分站调取了该厂运输木材过境的登记情况表,证实该厂 20年 8 月至 20年 5 月办理木材出口的胶合板出境数量为 107486 张;到金融部门调取了该厂在水口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开设的存款账户及资金往来情况,取得了该厂大量的特约电子汇兑来帐贷方凭证复印件;到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及福建省漳州市外调,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共走访 20 多人次,依法获得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及 97 份有加工厂本人签字的销货结算单和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证实其销售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利峰木材厂、中山阜沙镇利峰木材制品厂、佛山市南海盐步万群木业经营部、佛山市南海盐步垣平粮油店、漳州市龙文区双荣木 (使用请双击删除页眉文字) 专业好文档为您倾心 整理 ,谢谢使用 业加工场胶合板的真实性。 在充分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面前,加工厂老板和会计均承认存在水口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存折上的资金除了 200 万元的股金及存款利息外,其余的均是销货款。 稽查局最后查实,该厂偷增值税 元。 ⑥以查促管效果好。 针对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稽查部门及时向税源治理部门提交《征管建议书》,强化后期征管工作。 主要成效 ①此次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共查补入库税款 万元,加收滞纳金 万元,罚款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2 户。 福湘木材加工厂、金鑫木材加工厂等 7 户私营企业自行调账转出进项税 额 万元。 ②达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效果。 税源治理部门结合换证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税收治理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体锯台实行了“拉网式”税源调查,包干负责、逐户清理,对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面积及进货销货渠道进行具体登记,并建立漏征漏管户登记簿,对其实行“一户式”动态治理,随时把握其变化情况。 对未办证户进行补办登记、换证;对定额偏低的纳税户重新调整核定税额,纳入个体定位定税系统治理;对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大户,积极引导其按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 和程序,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税源治理部门建立了木材加工行业税预警机制,从申报税负率和收购凭证计提的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来确定日常监控和纳税评估重点对象。 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全县共清理漏征漏管户 71 户,调整税收定额 25 户,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户。 (使用请双击删除页眉文字) 专业好文档为您倾心 整理 ,谢谢使用 ③通过制定《税收稽查案件违法公告书》在办税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进行案件公告,加大对偷税案件的曝光程度,起到了查处一户、震动一方、规范一片的效果。 在税务稽查的震慑和税务部门的积极引导下,有 23 户纳税人消除了疑虑,补计销售收入 万元,补缴增值税 万元。 有 7 户私营企业自查发现违规虚开收购凭证 31 份,自行调账转出进项税额 万元。 ④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使其树立了诚信纳税观念。 12 户私营企业均承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要真实收购、真票真开。 补缴了税款的 20 户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个体户均承诺要依法自觉申报缴纳税款。 (二)巧查私营企业账外账成效显著 我局针对 8 户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冶炼、造纸、房地产等行业的私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 万元,加收滞纳金 万元,罚款 万元,制作《涉税案件移送书》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 4 户。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确定检查范围。 选案人员通过 CTAIS 读取申报数据,将那些税负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有着连续两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可能存在申报不实和账外经营的私营企业锁定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等涉税举报工作。 县局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诺,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即兑现奖金。 为畅通信息渠道,县局设立了涉 (使用请双击删除页眉文字) 专业好文档为您倾心 整理 ,谢谢使用 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 群众举报现巳 成为县稽查局查处涉税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 三是摆脱“就账查账”的局限,重视外围调查取证,活查账外税款。 针对私营企业账务不健全、取证较为困难的情况,我局要求稽查人员必须摆脱“就账查账”的传统做法,多进行外围调查取证,查处其偷税事实。 在查处的 8 户私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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