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请假制度内容摘要:

别。 机关事业单位病假的相关规定 为 了适当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待遇按以下规定发给: 一、机关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 9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 本工资的 7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 80%计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 90%计发。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8 / 40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全额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 ①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 70%计发。 ②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 80%计发。 上述人 员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 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三、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试用期、见习期和熟练期间的病假待遇,分别按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间的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 四、工作人员患病以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天工作半天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婚假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以及《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 23 天。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9 / 40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 天的 产假,包括 15 天的预产假。 已婚妇女 23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 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注:产假 90 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 90 天 +30 天 +15 天 +15 天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 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 30 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0 / 40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 7 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 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工资待遇: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西南交通大学请假、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人员的管理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各类假期的请假及考勤制度。 请全校各单位及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一、劳动纪律的执行 劳动纪律是学校正常教学、科研活动 和管理工作秩序的重要保障,凡学校教职工均须自觉遵守。 对学校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与监督的主管部门是人事处。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1 / 40 人事处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并适时对校内各二级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请假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处理。 各单位有责任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对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与记录、对违反本规定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积极配合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的核查。 二、请假内容及请假的有关规定 学校请假内容包括病假、事假、工伤假 、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等。 病假 病假的审批程序 教职工因病需在家休养,应提出书面申请,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病假必须持省级事业单位的定点医院、属地定点医院或本校医院的证明。 1)请假一周及以下的,凭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2)请假一周以上的,凭医院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3)请假长期离岗休养两个月及以上的,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且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 处审批。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2 / 40 4)对离岗休养期满还需继续休养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继续离岗休养。 5)教职工经批准离岗休养,病愈要求恢复工作者,凭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且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审批部门审核 ,经批准后安排到岗。 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 休病假的工资待遇按“川人工 [1994]38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自第三个月起,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 本工资的 90%;工作满十年的 ,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自第七个月起,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基本工资的 70%;工作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80%。 4)休病假期间岗位津贴的发放,由各单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具体办法。 事假 事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计算。 各单位应加强对事假的管理,教职工请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负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3 / 40 责人签署意见后,按本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 1)请假三天及以下的 ,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2)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3)请假十五天及以上的,由人事处提出意见,报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事假期间的工资及其它待遇 1)请假时间在七天以内,履行了请销假手续且按时归岗的,事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 2)请假时间在七天以上的,按实际的事假天数扣发基本工资。 3)停发基本工资期间原则上不再保留其社保关系,需要保留其社保关系的,须在请假申请报告中明确,但学校和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 ,由个人全额支付。 工伤假及工伤治疗期的规定 工伤假及治疗期的规定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四川省的有关规 定执行。 探亲假 探亲的范围、条件和假期 1)参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与父母、配偶都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4 / 40 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教职工每年探望一次父母;已婚教职工每年探望一次配偶,四年探望一次父母。 2)对教职工的父、母与教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教职工在探望配偶的同时即可探望父、母的,则不再享受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3)教 职工父母,包括自幼抚养教职工长大的养父母;或教职工父母死亡后,自幼抚养教职工长大、现仍与教职工保持联系的亲属,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此类抚养关系应依据教职工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确定。 4)“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5)双职工都具备每四年享受探望父母条件、双方父母又不在同一地点居住的,在男方探望父母时,女方可一同探望公婆;女方探望父母时,男方也可一同探望岳父母。 但在改探望公婆或岳父母后,四年内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6)在学习、见习、实习、 试用期内的学徒、见习生、试用人员不享受探亲假。 7)教职工休探亲假,一律安排在学校寒、暑假期间,其时间以寒、暑假的长短为限。 其中已婚教职工探配偶的,如寒、暑假时间不足 30 天的,除往返一次路途外补足 30 天。 8)寒、暑假有条件休假而自己不休的不另安排时间休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5 / 40 假;符合探亲条件的女职工当年已休产假者,仍可享受本规定的待遇。 9)台胞、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按“劳人险 16 号”和“侨政会字” 011 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10)上述规定中所指的假期,公休日、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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