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条)办理外,还须提供正规医院(区级及区级以上)病假证明、病历、化验单等交综合管理部核实,无法提供者按事假处理。 ( 2) 员工请病假在法定医疗期内者,病假期内按 60%计发工资,当日综合补助不予 报销。 ( 3) 员工请病假超过法定医疗期者,按国家及特区有关规定计 发工资。 员工法定医疗期具体时间见附表一。 ( 4) 员工工作期间负伤,未被社保机构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按病假处理。 二、事假 事假的批准以不妨碍正常工作为原则,请事假将扣除休假期内全额工资,并不予报销休假期内综合补助,以 天为单位。 三、法定节假日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公司员工以下假日放假: ( 1)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① 新年,放假 1 天( 1 月 1 日) ② 春节,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 ③ 国际劳动节,放假 3 天( 5 月 1 日、 2 日、 3 日) ④ 国庆节,放假 3 天(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 ( 2)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节( 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 ( 3)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在次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四、法定带薪假期: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享受法定的带薪假期: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休假期间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均不另外增加假期天数。 休假期间的综合补助不予报销。 ( 1)年休假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如曾离职, 自最后一次回本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① 工作满 1 年未满 5 年者,年休假为 5 天; ② 工作满 5 年未满 10 年者,年休假为 7 天; ③ 工作满 10 年未满 20 年者,年休假为 10 天; ④ 工作满 20 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 14 天。 员工年休假计算期限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超过当年取假期限即行失效,不予累积或跨年取假。 员工年休假可分开取假,以 天为单位。 运作岗位员工未休完当年年休假的,由综合管理部于每年一月份进行统计,对未休完的年休假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以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折算 ,补偿金额 =(员工当年岗位基本工资的标准数 /) *当年未休满的年休假天数。 其它人员当年年假未休完的不给予补偿。 员工开始享有年休假的第一年,应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为: 5 天 /12 个月 *( 12 个月-入职月份),余数采用进一法。 例如:某员工 20xx 年 3 月 10 日入职, 20xx 年当年不享受年假, 20xx 年应休年假数的计算方式为: 5/12*( 12- 3)= ,即该员工可在20xx 年 3 月 10 日至 12 月 31日休年假 4 天。 ( 2)婚假 ① 员工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婚假 3 天。 ② 符合计划生育条件规定,实行晚婚者(即男年满 25 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婚假 10 天。 ③ 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起 6 个月内取假,一次休完,不得分开取假,并需在假满后提供结婚证等有关的资料,于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到综合管理部销假并到本岗位报到,否则视同旷工处理。 ( 3)丧假 ①因直系亲属(指亲生父母、夫妻、子女、本人自幼受其抚养,而现在又由本人供养的养父、母和祖父、母)及已婚员工的岳父母 (公婆 )死亡办理丧事,给予丧假 3 天。 ②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③因非直系亲属丧事请假者,按事假办理。 ④ 休丧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丧假期满需提供相关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等有关资料,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综合管理部销假并到本岗位报到,否则按事假处理;超出事假申请天数视同旷工处理。 ( 4)产假 ①女员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③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④子女出生后 3 个月内成功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 35 天。 ⑤休产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产假期满需提供相关的病历、婴儿出生证明等有关资料,于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综合管理部销假并到本岗位报到,否则视同旷 工处理。 ( 5)授乳时间 : 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期给予两次授乳(含 人工喂养)时间,每次授乳时间单胎为 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授乳时间增加 30 分钟。 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至女员工的婴儿满一周岁时,女员工的上述授乳时间即行取消。 ( 6)计划生育假: ①计划生育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见附表三) ②员工未采取节育措施以致怀孕采取人工流 (引 )产的,二次及以下按规定给予计划生育休假,三次及以上的按病假处理。 ( 7)看护假: 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第 一个子女(含双胞胎及多胞胎)的,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职工 10 天看护假。 看护假在小孩出生后 1 个月内休完,不休者视为自动放弃假期,不给予其它补偿。 休看护假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并 在小孩出生三个月内没有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已休的看护假作事假处理。 五、培训假期: 为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学习,提高知识技能,下列情况在按规定手续审批后给予有薪假期: ①公司批准同意参加学历或学位学习(其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的考试时间; ②其他经过公司批准计为公务的各类学习、培训和考试。 ③凡属于上述情况必须事先向 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提供学习(考试)的证明,并于事后将学习(考试)情况报综合管理部登记 备案,事后请假或无法提供学习(考试)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深圳市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手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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