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市级文明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及文明校园评估细则内容摘要:

不因学生的过错嘲讽训斥侮辱家长,不利用家长为自 己谋取私利。 班主任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家访一般不少于 20人次。 师生关系和谐 教师了解所任班级每名学生的自然情况,学生有个性发展档案。 班主任每学期与班级每名学生个别谈心不得少于 1 次。 学校每学期组织 2 次以上师生之间的座谈对话。 教师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不以责令学生停课或将学生撵出课堂、班级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惩罚,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 教师操行评定填档等都应征得学生同意。 教师不私拆学生信件,不打听学生隐私。 教师用激励性语言描述每一名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不以一次得失对学生作终结性评价。 教师不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评价学生;不以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不因个别或少数学生的过失责罚全班。 教师对学生的要求严而有别。 作业的布置要照顾到各个层面的学生。 教师自觉保护学生的自尊,经常鼓励学生,任何对学生的评语都从正面入手;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 教师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书刊和资料等;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名不符实的 “ 补习班 ” 、 “ 特长班 ”。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 1)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员工中有违法乱纪案件。 ( 2)校园内发生正式立案的治安或刑事案件。 五、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 全局中小学组织召开市级 “ 文明校园创建 ” 动员大会,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墙板、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利用班会、集会、班团活动等学习创建有关内容,各学校要通过学习和宣传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 创建实践阶段 全局各中小学对照沧州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估细则》指标体系,在学校平时工作中,逐项对照,逐一排查,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各种台帐,分类整理收集各种资料,突出特色,创出成效。 申报备案阶段 第一批申报学校将有关材料上报 教育局 ,并做好评估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评估 验收阶段 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根据沧州市《文明校园创建评估细则》对各申报学校进行模拟验收,发现典型,查找差距,为迎接市教育局的评估验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和信息。 总结表彰阶段 总结各学校的创建工作,通报各学校创建情况,拟定长效创建机制,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对创建工作涌现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以下各批次创建申报工作参照该方案,争取三年内全局 80%的学校都达到市级 “ 文明校园 ” 创建标准。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 文明校园创建 ” 工作是沧州市教育局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局 继 “ 标准化学校建设 ” 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市级 “ 文明校园创建 ” 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创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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