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烟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并逐步取消吸烟点。 第十条 各单位 应同时遵守所在厂部制定的禁烟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区域部门的监管及考核。 第 五 章 考核 第十 一 条 违反本 规定 在非吸烟点吸烟或摆放烟具的,对 责任者每次罚款 100 元,对责任者所在单位 罚款 500 元,情节严重的加重考核; 对在本单位责任区域内吸烟者不予制止的,在场责任单位人员每人罚款 100 元。 第 五 章 附则 德信诚 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第十 二 条 本规定 附件 有 : 附件 1: 生产区域吸烟点申报流程, 附件 2: 设备修理厂 吸烟点申请表, 第十 三 条 本办法由 设备修理厂 综合办公室 负责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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