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汽车运输集团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书面评分,优良级不得超过 20%。 职位薪酬制职员、岗位薪酬制工人和其他员工,由直接上级按员工实绩评定计发个人奖金: ( 1)直接所属员工的个人奖金差距不得超过三倍; ( 2)承担效益指标员工的个人奖金:超额完成指标时应获得最高数;完成指标时不得少于平均数;未完成指标时不得多于平均数。 有突出贡献员工的特殊奖金,从月度奖金总基数中优先支出、发放。 第四章 员工考勤 第十四条 员工考勤由各单位人力部门、建制的三级单位进行 统一考勤,条件许可的单位可采用电子考勤机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 各单位人力部门、建制的三级单位应 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证明凭证。 第十五条 事假 员工当年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超过二十天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员工事假期间薪酬停发 ,扣发当月奖金;员工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7 天 ,扣发年终奖金。 第 十六 条 中途脱岗 员工因公外出,应向 直接上级 申请,经 直接上级 批准后方可 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77 外出。 上班时间 ( 外出办理私事 或中途)脱岗,一次扣日薪酬和当月奖金的 20%;中途脱岗时间超过一小时,或当月累计脱岗三次,计 算为旷工一天。 第 十七 条 迟到 与 早退 员工迟到 或 早退 在半小时 以内, 一次 扣 日薪酬和当月奖金的20%;迟到 或 早退 半小时 至 一 小时 ,一次扣日薪酬和当月奖金的50%; 迟到或 早退 时间超过一小时,或当 月累计迟到 或 早退 三 次 ,计算为旷工一天。 第 十八 条 旷工 员工有 下列情 形之一的,均作 旷工处理: (一) 用不 正 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的 ; (二) 未请假 ,或请假未 获 批准 而未上班的 , 或休假超过批准期限的 ; (三)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的 ; (四) 打架斗殴 、 违纪致伤 等 造成 无法到岗上班的; (五)其他旷工行为。 员工旷工 一天, 按日 薪酬的三 倍扣 当月 薪酬 并扣发当月奖金 ,无正当理由 连续旷工 时间超过 三天 的, 或 者一 年 内 累计旷工 时间超过十 天 的 , 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 十九 条 病假 员工因病需休假治疗的,依法确定医疗期。 员工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实际病假时间确定处理办法: (一)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病假一天扣日薪酬的 30%(扣后薪酬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病假在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按病休前月薪酬标准的 50%发给病假薪酬,最低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90%; (三 )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薪酬停发,按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 80%的标准发给疾病救济费; 78 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四)员工当月病假累计超过五天的,扣发当月奖金;当年病假累计超过十天的,扣发年终(度)奖金。 第二十条 月度计发员工薪酬或发放各类奖金时,首先应进行考勤扣款,再进行考绩扣款,然后通知财务部门正式发放。 考勤扣款的标准薪酬为:实行年薪制和职位薪酬制的职员为职位薪;实行计件薪酬制的工人为技能薪加计件薪酬基数;实行岗位薪酬制的工人为技能薪和岗位薪之和;实行劳务代理的员工按比照执行的薪酬制确定。 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应出勤天数。 第五章 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条 在职在岗员工均须参加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发月度薪酬和奖金。 第二十二条 实行年薪制的职员,按年薪制的考核办法,每月对管理指标进行考核,根据月度考核结果发放管理薪月度预发部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兑现剩余的管理薪和绩效薪。 具体考核要求为: (一)经营层人员由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董事会考核; (二)分公司行政正职由公司各部室收集资料、公司考核小组考核; (三)分公司所属经营性单位行政正职由分公司处室收集资料、分公司考核小组考核。 第二十三条 非年薪制的其他职员和工 人,由直接上级考核,公司或分公司考核小组审议。 具体考核要求为: (一)由人力部门设定考绩卡 (附件二 ),实行一人一卡;直接上级逐日、逐月登记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对职员按月度考核标准 (附件三 )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 分),对工人所进行的评分,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单位制定,报公司人力部审查后实施。 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79 公司本部部门正职和未实行年薪制的分公司行政正职由总经理、分管副总考核; 公司本部员工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由本部部门正职考核,部门内设机构的职员由内设机构负责人考核; 分公司本部部门正职和未实行年薪制的三级单位 正职由分公司正职考核; 分公司本部职员由本部门正职考核,三级单位职员由三级单位正职考核; 各单位工人由班组长考核,班组长由所在单位行政正职、分管领导考核; 非领导的专业、技术岗位职员的考核,比照上述各款执行。 (二)公司及分公司、各三级单位均应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月度考核工作,并有对所属各级考核结果的审议权、纠正权和接受申诉权。 (三)人力部门汇总考核结果,月度发放员工薪酬或各类奖金时,首先应进行考勤扣款,再进行考绩扣款,然后通知财务部门正式发放。 (四)月度考核中,发现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且符合 行政处分条件的,各级考核小组应提交人力部门按章处理;给予员工行政处分的权利,公司本部员工归人力部,其他员工归分公司;考核小组未提交或提交人力部门未酌情处分的,一律追究责任人渎职责任。 第六章 年度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对高级职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民意测评;对中级职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评价;对其他职员进行专业、技术水平80 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考试,及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评价;对工人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内容的考试,及工作实绩的考核。 年度考核作为员工的增减薪 、调整岗位、升降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副主任: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分管企管和人事的副总经理,委员会成员由人力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工会、安技部、消保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公司本部部门正职、分公司行政正职、分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各分公司成立相应的年度考核委员会,由分公司行政正职任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其他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公司本部其他员工的考核工作由人力部负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 职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考试 (一)对职员应掌握 的企业基本管理制度、专业管理规章、职(岗)位职责、业务技术安全知识、专业管理理论等方面内容,进行书面考试。 (二)职员考试由人力部统一计划、指导,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各分公司负责实施: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财务会计人员、行政事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分别由安技部、消保部、财务部、行政事务部、人力部出卷考试; 分公司行政正职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公司本部其他职员、公司派入子公司职员由人力部出卷考试; 分公司其他职员由分公司出卷考试。 (三)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及各分公司应根据职员考试的内容,编写培训学 习教材,经分管副总或分公司行政正职审定后,组织职员学习。 第二十七条 职员评价办法 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81 (一)评价内容:主要评价职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实行百分制考评: 德( 15 分):指职员的公众评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关心爱护企业、维护企业利益等情况。 能( 25 分):指职员的管理(或科技)创新成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履行职责的能力。 勤( 20 分):指职员的出勤情况;工作勤奋性、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是否敢于面对困难、不回避矛盾等。 绩( 35 分):指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10 分);量化的工作任务或目标计划完成情况( 25分)。 其他( 5 分):指以上方面未包含的内容。 (二)评价程序: 确定评价人员:评价人员为各岗、职位的上级领导层、直接上级、关联部门(单位)、下级。 各职(岗)位的具体评价人员:公司部门正职、分公司行政正职、分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由公司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公司本部其他员工由人力部研究确定;分公司其他员工由各分公司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 评价人员人数不少于 5人。 各类评价人员的评分权重分别为:上级领导层为 30%、直接上级为 30%、关联部门(单位)为 20%、下级为 20%;评价人员中某类评价人员缺位的,该类评价人员的分值权重平均计入其他各类评价人员的分值权重中。 进行评价:由上级领导层、直接上级、关联部门(单位)、下级分别根据评价内容,对被评价职员进行署名评价打分(其中下级进行不署名评价),填写《职员评价表》; 评分汇总:由人力资源管理员收集《职员评价表》,将各评价人员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 同类评价人员为多人的,按各人评分汇总计算平均值,为该类评价人员的评分;不同类型的评价82 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人员按各自的评分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值,确定被评价职员的最 终评价得分;人力资源管理员在收集、统计各评价人员的评分时应注意保密; 确定结果:各单位工作小组对评分的统计结果进行审查,确定评价结果;所有中级职员,均须将评价材料报公司审查; 第二十八条 职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良、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职员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 20%,职员评价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 80%,综合得分为 80 分以。淮安汽车运输集团员工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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