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督管理指对项目部务工人员出勤记录的审核工作。 务工人员出勤由项目部各班组考勤员负责记录,劳动力管理员负责审核,公司劳动用工管理领导 小组负责监督。 第三条 考勤监督的内容 出勤人员是否真实,是否漏记、多记; 记录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出工不出力,存在空记现象; 记录是否及时,是否提前记录和事后补记; 考勤记录是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是否张榜公布; 对务工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更正。 第四条 务工人员考勤管理要纳入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范围。 务工人员考勤记录人员名单是否与职工花名册中在岗人员及用工备案名册、普法培训台帐、岗位培训台帐一致。 发现不致的要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务工人员考勤监督管理工作职 责 工作要认真、细致,发现差错要及时提出纠正,对重大错误要对当166 事人提出处理意见。 工作不负责任、马虎,该发现的差错未能发现,以致务工人员对考勤记录产生争议,甚至因此而闹事,监督人员要负主要责任,按重大工作失职论处。 第六条 本制度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务工人员工资结算、发放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民工的工资权益,避免劳资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务工人员工资结算和发放监督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第三条 务工人员工资结算和发放管理结算过程监督: 项目部必须出示考勤记录且考勤记录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 务工人员工资结算标准可以在职工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在项目部务工人员工资管理制订中约定; 采用计件工资制的,项目部必须在管理制度中规定劳动定额标准。 采用承包制的,项目部与承包班组间的承包协议中,必须约定施工定额或完成约定施工任务的总价 款。 第四条 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过程监督: 务工人员领取工资必须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财务人员必须对务工人员出示的身份证件核实。 务工人员领取工资必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指印。 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工资和代签名字。 167 财务人员不得允许务工人员之间代领工资和代签名字。 项目部应以现金或银行委托支付形式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不得以有价证券抵付务工人员工资。 项目部每月支付务工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经济处罚 项目部财务人员结算务工人员工资错误的,必须责令其及时纠正;如因工资结算问题引发纠纷的,每次处罚财务人员 500 元; 工资发放过程中出现代领代签现象的,责令财务人员追回被代领的工资;如无法追回的,则由财务人员个人负担被代领的工作,并每次处罚500 元。 用有价证券抵偿务工人员工资的,则所抵偿的有价证券无效,项目部应以现金形式追补务工人员工资,所有经济损失由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各分摊 50%。 公司财务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马虎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按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由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科负责解释,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劳务分管理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劳务费结算支付监督工作,由公司经营科和财务科共同负责实施。 第三条 公司经营科和财务科对项目部劳务费支付管理检查每月不少168 于一次。 第四条 劳务费结算支付监督工作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有效,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手续,劳务分包单位证照齐全,人员配置完备; 劳务分包单位每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结算申请;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施工管理部门、成本核算部门和财 务部门对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的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核算; 项目部向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核算报告经双方签字认可,无异议; 项目部财务部门按双方确认的每月完成工程量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费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 劳务分包单位每月向项目部提交劳务费结算和支付报表、收取劳务费有效发票; 项目部有完善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台帐。 第五条 处罚规定 劳务分包单位未能及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结算申请,项目部必须责令其纠正。 连续三次未能及时提交完成工程量,要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直至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经理未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务分包单位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和结算的,每次处罚项目经理 1000 元; 项目部财务部门未能及时组织资金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的,每次处罚当事人 500 元; 劳务分包单位未能及时提交劳务费结算和支付情况报表,项目部财务部门未能及时催效的,每次处罚当事人各 500 元; 劳务分包单位未能提供正式发票项目部而支付劳务费的,每次处罚当事人 500 元。 169 公司经营科和财务科在监督过程中工作马虎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掩盖问题欺骗领导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 定处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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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等等穿插在里面写,使经验和教训看起来更加充实。 但是这样写,整个工作回顾会被拆开来分别为阐明观点服务,显得零散。 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可以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适当加以详述,使人对工作概貌有一个总的了解。 (2)总结 必须实事求是。 事实要准确,不能报喜不报优,不要夸大其词。 (3)总结的观点要正确。 一定要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 观点正确,是总结能否站得住的关键。
,形同眠檐。 16梓桁 (挑檐桁 ):挑出廊柱中心外,位于牌科或云头上之桁条。 16菱角木:在老戗与嫩戗结合部位的菱状加固木构件。 170、盖桩石:砌于驳岸桩上之一皮石料。 17梁垫:垫于梁端下连于柱内之木条。 17菱角石 (象眼 ):踏步两旁,垂带石下部之三角部分。 17黄瓜环:瓦之一种,弯形如黄瓜状。 盖于回顶建筑屋脊处,以代脊用。 17黄道砖:砖之一种。 用以铺地,砌天井,道路及单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