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投资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B、借款费用已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 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 利息金额。 第十九条 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 ( 1)销售商品: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对于外购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对于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以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者,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符合上述销售产品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确认。 (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 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9 (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收入金额,在能够合理估计合同能完整履行的情况下,将租金总额在 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摊确认;如未能合理估计合同履行情况下,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确认。 第二十条 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 政府补助 确认原则: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予以确认: 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 所得税 所得税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 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 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期末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第二十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不同合并方式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0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 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其次在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2)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也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3)合并程序及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公司编制。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四、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 一条 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条 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会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会计内部控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 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 11 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会计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 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四条 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五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六条 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七条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 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第八条 公司建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 第九条 公司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第十条 公司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 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 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 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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