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制度(试行内容摘要:

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按要求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未落实分管责任人或疫情报告人的; 25 未按规定坚持“三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工作不力,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也应当追 究学校有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履行岗位职责,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实行戒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撤职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行政责任追究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实施。 26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一、在校(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卫生工作事务,定期召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和准备议事内容,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卫生工作的文件 ,研究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卫生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全面落实卫生工作责任制,把卫生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卫生工作责任书,并负责检查、监督各处室、各岗位的卫生工作情况,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卫生主管部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防范工作,检查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开展卫生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疾病预防、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五、每学期开展 一次针对传染病、学校卫生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预防演练,搞好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 六、每期邀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举办一至二次卫生健康知识讲座或专题报告。 七、熟悉各种卫生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出现卫生事件及时赶赴现场。 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八、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卫生工作管理体系,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7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二、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及时纠正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每天检查 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 五、 对学校食堂提供的集体用餐及大中型餐饮业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在长假放假前后对库存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理,开学前 3 天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试煮、试饮、试吃。 六、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七、对食品及餐用具卫 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八、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关注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杜绝人为安全隐患。 九、向当地食品监督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28 十一、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十二、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安 全的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十三、 定期安排自备水水质检测,对供水管网进行清洗消毒。 十四、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十五、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29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证件(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从业人员与学校(园)签订用工合同里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有效身份 证件,学校必须对其身份、住址和基本情况进行核实,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食品 卫生(安全) 管理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 晨检,带病者临时调整岗位。 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安排及监督。 30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生活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做好安全工作。 维持楼道、楼梯的秩序;公寓楼内不得有违禁物品;负责宿舍执勤,接待学生家长,禁止不相干人员随意进入宿舍,确保学生财物和人身安全;及时向学校相关人员报告有关异常情况。 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负责楼道、楼梯的清洁卫生;负责指导、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和整理内务,填写寝室卫生检查登记表。 做纪律检查登记工作。 公平、公正对待每个同学,尊重学生,不得歧视、辱骂、体罚学生。 做好育人工作。 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动态,做好学生的心理、情绪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搞好团结;教育学生注意节约。 负责学生宿舍楼内的公物管 理。 学生生病及时送医治疗,并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任何时候不得留宿其他人员。 负责学生宿舍通风换气工作。 服从学校管理,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台县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岗位职责 学校卫生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学校各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校医或保健教师)是校长在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 31 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组织制定全校的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和规定。 负责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执行情况。 根据定期组织对全校教职员工开 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对健康教育授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协助学校做好教学卫生管理。 对学校教室面积、装修、采光、通风及微小气候提出科学的建议,对教学环境如课桌椅、黑板的设置、教具、学生饮用水及洗手设备的卫生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和指导。 参与校园环境建设、大气污染及噪音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参与学校就餐工作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学生食堂(或营养餐)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配合本 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定期体检和专项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 负责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医生的建议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反馈、追踪工作,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 做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包括两操一课)和劳动的卫生指导。 为学生参加体育课运动量、劳动课负荷的甄别诊 32 断提供科学参考依据。 负责组织实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全面掌 握每个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发现疫情及时按要求上报。 发现重大疫情协助学校及时上报,协助学校领导及时采取各种隔离、预防措施。 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 在上好健康教育课的同时,参与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教职员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负责做好日常医疗护理工作。 要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医疗工作。 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的学校,应配备有观察室、观察床、药品器械,开展必要的医疗活动,保证抢救措施,以防不测事情的发生。 1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开展学校红十字 青少年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1做好学校卫生科学研究工作。 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预防观念出发,积极开展各种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三台县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两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方可上岗。 33 采购食品应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和保质期限标志,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三无”假冒伪劣商品,产品合格证索证率必须达到 100%。 要坚持先验货登记后上架的原则,验货主要验包装上标识是否清楚、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合格证。 不 得出售霉烂、变质和过期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食品上架存放整齐,不与文具等学习、生活用品混放;未上架商品存放必须隔墙离地,防鼠防蝇。 有毒有害物质(如灭害灵、鼠药等)不得存放在小卖部。 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搞好经营区域及周边卫生工作。 小卖部门前应放置垃圾箱,要求学生将包装食品用的袋、纸、盒、瓶、棒等放入其内,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34 三台县 学校 (幼儿园) 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自备生活饮用水的学校必须向师生提供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监测合格的饮用水。 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 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 米以内不得存在污染源。 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 自备水使用前必须消毒。 采购消毒药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 消毒完毕后应将消毒剂名称、使用量、加水量、操作人、时间等进行记录。 用水管理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定时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供水蓄水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 县 疾控中心检测一次,检 测报告复印件送保健所备案。 使用饮水机向师生供应开水的学校(园)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周一次,冬季每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 采购的桶装水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 QS 认证标志和检测合格报告。 使用保温桶向师生提供开水的学校(园)必须在保温桶上加锁。 在供水处设置饮水安全警示标志,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35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三台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及食品原料 采购 登记与索证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严格把好食品(包括面包、牛奶、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器具和一次性筷子及饭盒、食品用工具和设备)的采购关。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验收。 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 (卫生) 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 卫生(安全) 质量。 学校(园)每年都必须对固定的供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等)的食品。 36 采购大米、面粉、调味品、食用油和所有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料必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定期检测报告,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检疫合格证;蔬菜等暂不索证的 产品要尽可能向供货者索取购货发票或证明。 食品及原料进入学生食堂必须由专人负责验收,并按要求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做好采购登记。 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特别是 生产 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并妥善保存各种台帐,以便溯源备查。 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台账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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