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润星技术拓展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场部的管理职责和管理程序,提升管理能力,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经营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市场部岗位工作职责 第二条 市场部负责合同的 签定,履行,合同款的回收,现场安装调试的指导及合同条款规定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市场信息收集、分析、整理。 负责收集整理用户对公司产品评价信息,及同行业企业产品评价信息。 收集整理同行业技术水平,产销能力,对方优势产品及项目。 反馈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利于公司技术部开展新产品开发。 第四条 培养一支热爱企业,有专业知识,理论素质的市场销售队伍。 第五条 组织销售人员学习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法律常识,企业 经济状况。 第六条 公司内部信息反馈,沟通工作, 资源共想、产品知识、客户的反馈意见等。 第 三章 组织机构 组织图 第四章 区域划分及工作原则 副 总经理 部门经理 生产部 采购部 总经理 售后服务部 业务 部 第七条 市场销售按区域划分。 具体区域划分及人员分配如下: 呼和浩特 办事处: 石药集团中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牧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神州药业有限公司、大唐电力等呼市地区以及周边地区已开发或未开发企业的相关处理事宜,由王士恩全权负责。 海拉尔 办事处: 北方药业有限公司及周边企业未开发企业的相关处理事宜,由魏雨全权负责 第八条 办事处工作原则 河北石家庄 地区及其他地区的开发由公司负责处理。 各办事处 负责各 区域 内的企业开发或售后服务 原则 各办事处技术支持由公司技术部统一负责。 为加强统一管理,各办事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原件必须返公司一份,原则上合同原件不提供给 公司 ,公司将不给予 按 排 生 产 或订购货物。 第五章 人员职责 第九条 公司领导 职责 编制年度销售计划。 制订销售政策。 管理市场部下属各部门;协调公司其他部门关系。 考核下属工作绩效,决定奖罚与任免。 合作伙伴的考察与确定。 组织业务员培训。 第十条 市场部办公室(第 一副部长)职责 公司 内 部 定货及客户接待。 负责合同管理。 按办事处分类管理合同,每份合同应为一个生产号,并及时与设计,工艺, 采购计划、 生产协调催促按期履约。 协助各办事处要求的招标文件的管理编制,市场部与平行部门协调须书面形式(市场部信息单)方式沟通,存档记录。 负责管理各办事处反馈的信息,并及时传到相关办事处。 各办事处销售费用统计,奖金核算。 收集资料、客户资源管理、汇总营业数据。 提供周、月营业报表。 协调市场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 组织发货。 第十一条 办事处经理 职责 调动办事处人员,完成本地区销售任务。 负责本地区项目信息收集,项目的反馈。 客户资源的管理建档,其他地区项目信息反馈。 办事处人员的管理,销售费用的申请控制。 编写本地区营销案例,每年至少两份。 每月汇总本地区营业数据 第十二条 销售员职责 服从办事处经理的安排完成销售任务。 信息收集、反馈。 本区域用户售后服务工作。 第六章 公司 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合同的订立的规定 接到合同的邀约或招标通知后,由业务员(办事处)准备合同文本或投标文件。 业务员(办事处)将拟 签订的合同文本交由对方审查,签章。 业务员(办事处)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发回市场部,进行合同评审并签章。 市场部合同管理员将已经生效的合同登记并造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履行的规定 市场部合同管理员填写开工通知单,并标明最后合同期限,由 公司领导 签发 后开始执行。 合同管理员在合同期限最后一周时,需向生产部 门或供应人员 发出催告通知。 得到延迟交货信息后,合同管理员须与业务员或订货方沟通,争取明示许可。 产品 到货 后,合同管理员需通知业务员或定货方验收、付款、发货。 第十五条 合同后期管理的 规定 对需要售后服务的合同,合同管理员填写售后服务通知单,由部长签发售后服务命令。 合同管理员加强与业务员沟通,收集客户服务信息。 合同管理员要按合同付款期限催要货款,质保期结束时及时发出通知,收回质保金。 对于久拖不还的货款,在诉讼时效期内(质保期后二年内)发出明示催要函,(留存 挂号信收据)同时上报公司处理。 履行结束的合同归档管理,保存三年。 第七章 办事处管理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应做到五不准 不准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 不准截扣客户佣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不准做有损 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不准泄露公司机密。 不准从事第二职业,为其他公司服务。 不准做触犯法律的事情,如有违者,全部属于个人行为,公司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 报销、结算、审查要按程序办 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报票据 —— 办事处经理审查签字 —— 副总经理审批 — — 财务部审核 —— 报销。 各办事处必须在 25日前,将上月办事处所有票据汇至公司统一报销。 办事处在报帐时,由 公司领导 审核,对于有疑问的,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据, 公司 有权力进行查实并予以否决。 第十八条 报销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 具体规定如下: 所 有餐费,娱乐费,礼品费要有正式发票,并注明时间,客户名单,职务经手人等。 所有住宿、 长途汽车票 、火车票、飞机票、出租车票以及自驾时的油票和过路费 必须是当年正规发票。 办公用品,礼品,香烟,固定资产都应在大型超市或正规商店购买,并附有明细单。 第八章 销售人员工资、费用、奖金 第十九条 公司发给销售人员基本工资 和补助。 第二十条 销售采用提成制。 具体核算方法: 按年初制定的销售提成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销售费用采用承包制。 费用从提成款中提取。 销售费用内容如下: 差旅费(含通讯费)。 按公司差 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餐饮费、礼品费等交际费用。 凭正规发票 可以报销冲账。 客户佣金 按单笔合同利润核算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投标费 用 凭正规发票可以报销冲账。 第二十二条 各办事处 平时支出的费用由办事处负责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 年底核算发放奖金。 奖金 =提成额-销售费用177。 考核奖罚。 第二十四条 本年度 公司及 各办事处 所发生 的费用,年底前必须用 正规 票据冲平。 第九章 报价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有客户与公司联系时, 办公室 管理人员 应及时按公司所划分区域与相应办事处取得联 系,由办事处与客户洽谈。 如 客户坚持与公司市场部办公室合作, 办公室 管理人员应 通知专业人员与办事处人员及时沟通后方可 进行报价。 如客户不属于公司所划分的任何办事处区域,则可以按实际情况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产品的对外定价 有专业人员进行定价。 第二十七条 特殊情况下, 客户要求的价格过低 ,由办事处经理 与公司 副总 经理 、总经理 汇报同意 后 ,方可 执行。 第十章 售后服务 第二十八条 原则上谁的客户谁服务,特殊情况下,公司统一解决。 经济合同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 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销售、采购、借款、工程、设计、保险、担保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六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招标文件、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 文本。 在参加项目招标时,应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文本。 第八条 公司由办公室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法律顾问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二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 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三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四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有封样要求的;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 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及其支付方式,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涉及《供需合同》(我方为供方)关于“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尽可能约定为:如双方协商未果,应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供方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七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 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八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二十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二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审 核单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审核单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三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四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五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六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 、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具体业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七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二十八条 经济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合法性 审查 对方 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定 ;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 的 规定。 合同的担保方和相关的第三方是否具有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应当呈报上级主管机关 备案 、 批准 的 , 应 报 有关 部门 备案或批准 ,或请公证处公证。 严密性 审查 合同应具备的 要件 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可行性 审查 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 合同 文本的起草和 申报 各类经济合同的经办人员 主持起草合同文本,起草文本可参照公司规定的文本格式,使用对方文本的,应对对方文本的内容、格式提出初步修改意见,且双方应初步协商一致;经办 人员 填写 “ 合同 审核单 ” 随同起草文本 经部门经理 初审 签字后按审批 权限 报 送 审核批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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