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急诊科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员参加。 五、 院外会诊,我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经科内讨论后,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请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医师前来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员参加。 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远程会诊。 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应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 检查,发扬学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院内院外及集体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附于病程记录后。 病危通知制度 一、 凡病情危重,经医师讨论确认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应立即书面或电话、电报通知患者家属或单位。 二、 病危通知书由经治医师填写,主治医师签字后发出。 三、 经治医师应在病危通知书存根上记录发出的时间、送达地址和发送对象,并由家属或单位签字认可。 转院转科制度 一、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进行远程会诊后由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转院。 二、 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主管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或业务院长批准,报请医疗 (社会 )保险机构批准办理手续。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地治疗。 三、 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四、 病员转科需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转出科须派人员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应写接收记录。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 各临床科室及部分医技 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必须安排医师值班。 二、 值班医师应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病员情况,危重抢救病人应做好床旁交接班。 三、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注明“病危”或“病重”字样。 做好床旁交班,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注明床旁交班。 四、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巡视病人,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并做好记录。 五、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 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逐一巡视病人,晚十地点后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 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如医疗工作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或上级医师说明去向。 七、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下班前应处理好自己的病人和事务。 八、 每日晨,值班医师要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 各临床科室应设立二、三线值班。 因特殊情况不能设立二线或三线值班的科室,须面报请院领导批准,医务科备案。 十、 二线、三线值班应由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部份经科主任批准的责任主治医 师承担。 十一、 二线值班执行 24小时在岗负责制,须掌握新入院病员、急危重病员及手术病员的病情,对值班医师的请示要提出明确的诊疗意见,指导值班医师和总住院医师进行诊疗工作,对发生的医疗事件及时协调处理,参加交接班。 十二、 三线值班实行 24小时负责制,指导二线、一线值班医生和总住院医师医疗工作,负责疑难问题的处理,指导重大医疗抢救。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 凡遇疑难病例或住院 1 周诊断不明的病例,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二、 疑难病例讨论会,可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要求每月有 二次以上讨论记录。 三、 应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技术职称、讨论的目的、讨论内容等。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 死亡病例讨论是对死亡患者在住院期间所接受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审查,总结经验教训,以达到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和防范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 凡死亡的病例应及时填写死亡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死者亲属或单位,一份附于病历中存档,一份交太平间。 三、 住院医师应在患者死亡后 24小时内完成病历总结及各项医疗文件书写,为死亡病例讨论做好充分准备,交主治医师审查并签名。 少见、疑难、具 有科研学术价值以及可能出现医疗纠纷的病例,应交科主任审查签名。 四、 死亡病例讨论会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 尤其对未明确诊断、死因不明或疑有差错事故者,更应认真进行死亡讨论,吸取经验教训,以改进工作。 五、 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 对少见、疑难病、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以及可能出现医疗纠纷的死亡病例,讨论时应请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领导参加。 特殊病例可由医务科组织全院临床病例讨论会。 六、 住院医师必须认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书,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 医务科备查,一份放于病案中归档。 附:死亡病例讨论要求按照病历书写的有关规定,对死亡病例讨论提出以下要求。 一、 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二、 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 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三、 死亡病例讨论程序 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完成死亡记录。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 讨论内容应包括: (1) 诊断; (2) 治疗; (3) 死亡原因; (4) 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四、 死亡讨论的记录方法: 各病房建立专用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 在进行死亡病例讨论时,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指定人 员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参加人员技术职称、讨论的目的、讨论内容等。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由专人保管,未经院长或医务科同意,本室以外人员不得查阅及摘录。 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将综合意见记录于死亡讨论之后,并注明“某年某月某日经科室讨论,综合意见如下”字样。 综合意见应经主治医师以上 (含主治医师 )审阅并签字。 临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一、临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是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各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执行。 二、三级医师负责制,即主任 (副主任 )医师、主 治医师、住院医师按等级开展的诊疗活动。 住院医师是诊疗病人的直接实施者,主治医师是诊疗病人的责任者,主任 (副主任 )医师是诊疗活动中的领导者。 三、三级医师负责制的执行必须贯穿整个医疗活动的始终,尤其要体现在查房、会诊、病例讨论、手术审批、急危重病人的诊治、病历书写等活动中。 四、主任 (副主任 )医师重点解决疑难、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问题,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或病人的转院,对新入院的病人应在 48 小时内检诊,检查医嘱、病历及医疗护理质量,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五、主治医师应对所分管病人分别进行系统的、有重点 的检诊。 对新入院病人应在 48小时内诊治,重点是对新入院、重危、诊断不明、疗效不好的病人随时进行检查和讨论,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病人出院、转科、会诊。 六、住院医师负责分管病人的具体诊治活动,对新入院病人应在 24小时内完成检诊及病历记录,重点处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前后的病员,检查化验单和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对危重、疑难病人及时逐级或越级报告上级医师。 差错事故登记、报 告、处理制度 一、 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进行记录。 科室负责人应经常检查差错事故的记录。 二、 发生差错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差错应上报医务科(或护理部 ),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 医疗事故的处理参照国家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四、 凡严重差错或事故均由科室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 严重差错事故由医疗缺陷委员会讨论定性并提出处理意见。 节假日工作制度 一、准备工作 各科室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急诊抢救工作的基本要求。 全院各科室在节 假日前三天安排值班人员,并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医务科。 各科负责人应带领抢救小组成员检查各种抢救药械是否齐备完好,保证节假日的使用。 节日前,院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院进行一次检查。 二、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各级值班人员均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各级值班人员均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值班时处理私人事务,看与医疗无关的书籍。 住院总及二线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定期巡视病房。 各级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换班者,必须事先找人代班,并经科室领导批准。 三、对急重病人的抢救治疗: 对急重病人的抢 救治疗工作,要做到及时、有效,医务人员随唤随到。 对急重病人的病情严密观察,对其变化及处理要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记录,并进行面对面的床旁交接班。 门诊不准推诿病人,病房不得拒收病人。 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请示制度 一、 凡医院首次开展的手术、疗法、技术等称为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 二、 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的科室,须提出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能开展,请示内容包括开展项目的依据、目的、实施的条件、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措施等。 三。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