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028-用户访问及投诉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杂质超标等;应与用户约定时间,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轻微投诉:药品符合质量标准,其缺陷不影响临床疗效。 如包装等缺陷。 其他:说明书上已明确指出的不良反应;中药饮片常识性的禁忌或注意事项;用户用法不当导致的疗效差异;超过 有效期不宜再用;由于用户专业知识背景原因而实际属于咨询性质的投诉等; 处理程序 只需提出文字或口头解释就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问题,如更改包装后用户误解等,处理负责人必须立即答复或 3 日内完成; 需调换商品的,如外包装破损,数量缺少等不影响药品质量的问题,应立即与用户协商,约定时间调换商品。 负责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做好调换商品的准备工作。 影响药品质量的投诉,应立即与用户协商,约定时间给予答复。 负责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调查该批产品的批检验记录、批生产记录等资料,同时 安 排质检员赶往现场看货,并做好处理准备; 经复检如 不属于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要耐心向用户解释清楚。 经复检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报告质量部负责人;妥善做好客户工作;同时应根据销售记录,通知市场部,将流通于市场的该批药品全部追回,按《产品退货、收回管理制度》处理。 对事情严重构成质量事故的,报告质量部负责人,按《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处理。 质量投诉记录编号归档保存五年。 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 投诉 方式、 投诉 日期、用户地址、用户姓名及联系电话、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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