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及考核评比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报 生产科等相关科室备案; 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命题进行书面 考试 , 考试成绩 ( 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 90 分以上 ) 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从开始生产之日 起, 以后每月 对作业规程 重新贯彻学习一次 ,并做好 贯彻记录。 对作业规程 (措施)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补贯彻、补签名 、补考试, 且单独注明, 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 一个规程执行三个月要由施工单位进行一次重新贯彻。 第三十 条 一个施工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对本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或 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时, 区队 所有 参与施工作业及管理的人员 都要参与学习。 第三十一条 作业规程贯彻记录见附 表一 ,作业规程补充贯彻记录附 表二 ,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见 附表三 ,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记录见 附表四 ,安全技术措施补充贯彻记录见 附表五。 规程及措施 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 2日内(审批 5日后)报送相关科室;作业规程 及措施 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 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 5 日报送相关科室。 六、作业规程复查 第三十二条 工程开工后 , 每月 由矿牵头组织科室组织原作业规程审批人员 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查,对因地质条件变化、生产系统变化、 相关规定发生变化、 主要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或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时,施工单位要及时修改或补充措施。 第三十三条 作业规程复查 必须 形成复查意见,复查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表》 (见附表六) 上 , 并由参加复查人员及 矿总工程师 签字后,由 牵头组织科室 负责送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查意见进行贯彻 , 作业规程复查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 七、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生产施工结束后,应写出作业规程执行总结和工作面生产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报告,送交矿牵头组织科室,连同作业规程、修改补充措施、图纸等技术资料、文件一起存档。 存档的作业规程文本、电子文档不得修改,一般保存5 年以上。 第三 十五 条 每月由 矿 分管副 总工程师 组织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签字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内业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 相关 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 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三十六条 各矿井应把作业规程 和安全技术措施 的编制和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 生产 技术、安检、通风、机电运输等部门对作业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 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 检查, 发现生产现场不按规程规定组织生产,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规程 ,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八、检查考核评比 第三十七条 为加强对 作业规程的管理,公司成立 作业规程 检查考评 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总工程师 成 员: 各副总工程师 生产部 机电部 安监局 地测处 通防处 人力资源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 生产部长 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作业规程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第三十八条 作业规程检查评分标准:根据作业规程编制内容,满分为 100分,其中封面和目录 5分,会审 签字 及会审意见10 分,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60 分,贯彻记 录及考试 10 分,复查意见 5 分、 安全技术补充措施 10 分,具体评分标准见永煤公司采掘作业规程检查标准及评比办法(见附表 七 )。 同时对于 规程编制特别优秀,且有创新点的,可根据情况给予 该规程 23分加分奖励。 第三十九条 根据检查评分,将作业规程编制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其中 90分以上(不含 90 分)为优秀、 7090分为合格(不含 70 分)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四十条 检查评比办法:公司采用每 半年对所有生产矿井作业规程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本部矿井及驻外煤业子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评比一次,检查采用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根据检查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底对全公司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进行排序,对优秀作业规程进行通报嘉奖,其中前五名奖励 3000元 /个 ;六至十五名奖励 20xx元 /个 ,十六名至三十名奖励 1000元 / 个 ,其他优秀作业规程 500 元 /个 , 对不合格 作业规程进行通报批评,并 罚款 1000元 /个。 同时对单位 行政正职及总工程师 (本部 生产矿井 以矿为单位,其他以各煤业子公司为单位) 给予 300元 /个 奖励(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 元),其他副职按照分管业务和贡献大小按照正职的 60~ 80%进行奖励,若检查时出现不合格作业规程,对单位领导按照奖励 标准的二倍进行罚款。 第四十一条 在公司 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前,各单位必须 组织相关人员对在用作业规程进行检查评比,并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凡未进行检查评比,取消 评比奖励,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 条 本部 矿井 及驻外各煤业子公司 每季度至少组 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奖励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 编审质量。 第四十三条 根据公司 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情况,按照贡献大小,给予机关相关 人员 适当奖励,各煤业子公司及本部矿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奖罚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四十四条 各煤业子公司及 本部矿井在接到本办法 10 日内,制定完成本单位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及考核评比办法 ,并对照标准对目前在用作业规程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进行检查评比,并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并将作业规程编制及考核评比办法及检查结果 报公司生产部备案。 九 、本办法自二 0 一一年一 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永煤公司。 原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永煤集团煤矿采掘工 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永煤生〔 20xx〕 90 号)停止执行。 附录 一 煤矿 作业规程 编号:采煤 年号 序号 工作面名称 : 施 工 区 队:(盖章) 编 制 人: 施工负责人: 总 工 程 师: 主 管 矿 长: 批 准 日 期: 年 月 日 执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题目为小初宋体字,下面部分为小二号宋体字 ) 会 审 意 见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生 产 科(采煤 或掘进 ): 年 月 日 生产科(水文、地测): 年 月 日 安 检 科: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 调 度 室: 年 月 日 通 风 科:。永煤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及考核评比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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