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溪煤业煤矿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生产; (三)、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四、带班人员下井时,将姓名在井口带班牌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正确的意见要采纳,指出的缺点要加以改正,不能因为受到群众的批评、检举进行打击报复。 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入井带班实行四六制,在井下手上交接班,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下一班人员详细说明 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六、对带班人员没有履行带班职责的,处罚 200~ 1000元。 七、当班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作业, 由此对工人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当班带班人承担。 任何人不得因此降低工人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安全副矿长负责制定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安监科、调度室、办公室在每月 25 日前,将上月的带班完成情况统计出来,向公司报送,同时,安监科负责把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 带班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矿领导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 地点设在井下 米绞车硐室,交班人和接班人当面交接,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离开。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接的,必须提前报告调度室,请示值班矿领导后,对当班的交接时间进行调整,但必须保证交接人井下现场交接。 二、交接班时,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必须在交接班地点向接班的矿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接班的领导清楚交班的事项后,在交接班记录上填上接班人的姓名或意见、交接班时间。 三、应交接的事项没有交接清楚,因此留下隐患或发生事故,则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四、对没有认真履 行交接班制度的,罚款 200~ 1000 元。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制度 一、调度室在井口带班公示牌上挂出当天当班带班人的照片及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司安监部门在每一个月结束后要把上月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的天数、计划天数、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三、安监部门负责平常的监督检查,广大职工监督和举报,如有违反,处罚 200 元。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一、带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清楚当班发现的问题、隐患处理情况、下一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其内容要真实可靠。 二、带班领导 出井后,必须及时将下井和出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在矿领导带班记录上填写清楚。 三、领导带班记录簿在一本没填写完之前由调度室负责保存和管理,填写完一本后由安监科存档备查。 四、带班领导下井的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相关资料由安监科保存,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由调度室保存,保存期为 1 年以上。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一、干部月下井次数规定 法人代表不少于 3 次,矿长不少于 10 次,总工程师、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不少于 15 次,副总工程师不少于 20次,正副科长不少于 17 次,正副队长不 少于 25 次,安监员不少于 25 次,技术员不少于 15 次。 二、干部下井的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副矿级、矿长助理由矿长考核,科队负责人考核本部门的人员。 三、严格执行科队干部现场跟班上下和每班至少有 1 名矿级领导现场带班上下。 四、跟班干部和带班领导对当班责任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遇紧急情况,必须采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等措施,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爆炸物品采用民爆公司的专用车辆运送爆炸物品。 携带爆炸物品出入井必须分箱加锁,严禁一人同时携带炸药和雷管。 二、 爆炸物品入库,库管员与民爆公司或采购员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同时要用手持机扫描计量,并在入库单上签字,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三、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分库存放,并随时关锁库房。 四、库管员发放电雷管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测,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五、爆破工凭审批的领料单到库房领取爆破材料,保管员按照领料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发放爆破材料,共同核实后,完善相关记录。 六、当班未用完的爆炸材料必须退回库房,并完善记录。 七、进入爆炸物品库房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电子表等。 八、 库房应对报废的爆炸材料妥善保管,供应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报废处理。 九、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爆炸物品。 十、严禁偷盗爆炸物品。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公司劳资科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每月 21 日开展职业卫生健康工作检查。 二、公司董事长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的投入。 三、完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档案工作。 四、各作业场所必须达到职业卫生健康安全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 六、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要调离其原工作岗位,进行治疗。 七、每年不少于 2 次对职工进行职业 卫生健康安全培训。 企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制度 一、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企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二、规划和计划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三、长远规划每年检查实施情况,短期计划每季、每月检查实施情况。 四、规划、计划审核程序。 经公司总工、总经理(矿长)、董事长审批后实施。 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管理制度 一、年末必须编制下年度生产计划。 二、编制工作由总工负责。 三、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瓦斯抽放煤量等 因素,做到抽、采、掘平衡。 四、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严禁超能力生产。 五、计划编制后,由矿长组织公司矿级领导集体讨论,经补充完善后,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制度 一、生产能力核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负责。 二、核定的范围: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等。 三、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由总工负责,董事长负责核定所需的资金。 四、严格按照核定的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 安全生产调度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矿级领导 24 小时值班,每日 8 点交接班,负责处理当天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报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二、调度员 8 小时值守,认真贯彻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指令,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三、机电科技术员、管理人员必须搞好夜间值班工作,其他作业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搞好现场跟班值班工作。 四、及时完善调度记录、交接班记录。 班前会议管理制度 一、上班前必须开班前会,不召开班前会的不得派班。 二、班前会由班组长或副队长主持召开,未参加班前会的不得上班。 三、班前会上要认真总结前一天的工作,结合上一班的情况,布置落实当班任务,作好工作分工,强调各工种 的注意事项。 四、班前会要完善记录。 五、值班矿级领导、调度员监督班前会执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派班。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分班次的工作岗位,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地点是工作现场。 三、坚持“上不清下不接”的原则,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遗留问题等,接班人员应该向交班人员表明接班意见。 交接班必须形成记录。 四、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管理制度 一、安监科负责隐患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工作。 二、重大安全隐患 制定整改方案。 三、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要载明隐患名称、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 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公司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后方能销号。 停产整顿和复产验收管理制度 一、上级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公司自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进行停产整改。 二、凡进行停产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挂牌督办。 三、在停产整改期间只能从事隐患整改的工作,不得边整改边生产,或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 四、停产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 五、整改结束后,整改部门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公司验收;上级部门下 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整改结束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六、验收相关规定 公司内部验收,由矿长组织,矿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上级部门的验收,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产的认可 公司内部下达的停产整改,由整改部门自查合格后,申请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上级部门下达的隐患停产整改通知,由公司自查验收合格后,向上级书面报告,申请复产验收,经上级验收并下达了复产通知后,方可复产。 煤矿建设项目立项报批管理制度 一、矿井建设项目立项条件要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 规范。 二、立项前由有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论证的可行性报告必须客观、科学,作为项目设计和施工的依据。 四、建设项目的设计交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内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实际。 五、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和设计资料必须报上级主管部 门审批。 六、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其安全设施必须按照“三同时”的规定执行,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七、建设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在 6 个月内必须动工,动工后必须按计划工期进行,竣工日期不得超过计划工期 6 个 月。 八、建设项目不得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九、工程结束后,要进行联合试运转,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申请上级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方能投入生产。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项目(工程),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三同时”审查的依据:以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规范为依据。 三、“三同时”审查的方法:要分析、论证控制和消除有害危险因素的措施、方法、手 段及设施的科学性,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间的组合是否符合科学要求等项内容。 四、公司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不得更改、取消、滞后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项目。 五、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工作由总工牵头, 公司矿级领导、生技科、安监科、通风科、机电科共同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管理制度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二、劳资部门依据渝煤安监办字 [20xx] 312 号文件和南煤安监发 [20xx]78 号文件 规定的煤矿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工种具体情况制定发放标准,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整齐,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 四、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证,经批准后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五、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六、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 七、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 应到劳资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管理,通风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二、正确确定矿井风量,每月编制风量分配计划合理分配,使井下各作业点都有足够的风量。 三、制定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四、通风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通风安全的需要,符合质量标准化标准。 五、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过地质构造等特殊工作必须制定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有通风部门干部现场跟班。 六、机电科加强主要通风机的维 护,通风科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七、通风科每 10 天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牌板上。 八、通风科必须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补充修改。 九、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研究解决“一通三防”问题。 十、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搬迁,都必须编制搬迁、安装通知书。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局部通风机搬迁安装前必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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