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技术要点doc-附件:内容摘要:

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内立面装饰装修材料。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 ,改善自然通风效果,居住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 5%;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达到 2 次 /h。 4 结构设计 不应采用国家和本地区限制和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HRB400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及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 实施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 居住建筑实施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的户数达到 30%;公共建筑公用部位实施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 合理使用高性能建筑结构材料。 混凝土结构中HRB400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与钢筋总量之比达到 30%;钢结构中, Q345 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与钢材总用量之比达到 50%。 使用一种或多种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占同类建材用量的比例应达到 30%以上。 在保证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可再生的建筑材料和可再循环的建筑材料,且居住建筑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 6%;公共建筑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量的比达到 10%。 5 给排水设计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采用各种节水型器具、设备及配件,且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CJ 164 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 GB/T 18870 的要求。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 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要求。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 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按使用用途和水质要求,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三级。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 对无市政再生水供应的,非传统 水源利用率要求居住建筑达到 4%;对有市政再生水供应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要求居住建筑达到 8%,办公建筑达到 10%,商业建筑达到 3%,旅馆达到 2%;住宅、旅馆、办公、商场类以外的建筑,生活杂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并满足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比例达到 80%。 人工景观水体及其补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禁止使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 12 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及医院、宾馆、公共浴池等具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同步设计、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热水系统。 6 暖通设计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 建筑的冷热源、输配系统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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