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学习笔记doc内容摘要:

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 名称 A 不燃材料(制品) B1 难燃材料(制品) B2 可燃材料( 制品) B3 易燃材料(制品)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多选) ①材料。 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②燃烧滴落物 /微粒。 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③临界热辐射通量。 火 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 30min 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④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FIGRA。 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 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 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 到 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⑤ THR600s。 试验开始后 600s 内试样的热释放总量( MJ)。 3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主要包括建筑内的墙、柱、梁、楼板、门、窗等,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构件的燃烧性能,二是构件的耐火极限。 耐火建筑构配件在火灾中起着阻止火势蔓延、延长支撑时间的作用。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①不燃性:如钢材、混凝土、砖、石、砌块、石膏板等。 ②难燃性: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 花板、板条抹灰墙等。 ③可燃性: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丽板、塑料等。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基础。 ( 1)耐火极限的概念: 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 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 h)表示。 ( 2)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 ①材料本身的属性 ②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 ③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 ④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⑤材料的老化性能 ⑥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41 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准。 在防火设计中,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衡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主要指标。 建筑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和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厂房、仓库主要指 除炸药厂(库)、花炮厂(库)、炼油厂外 的厂房及仓库。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分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 236。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承重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的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柱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梁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楼板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可燃性 疏散楼梯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可燃性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可燃性 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表 237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墙 防火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承重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可燃性 楼梯间、前室、电梯井的墙, 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 墙和分户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房间隔墙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 性 难燃性 柱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梁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楼板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可燃性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 不燃性 可燃性 可燃性 疏散楼梯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可燃性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可燃性 ( 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 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②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2)建筑高度 大于 100m 的民用建筑 ,其 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 和。 ( 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 采用不燃材料 ,但屋面 防水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 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 的房间隔墙,其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 当房间的建筑面积 不大于 l00㎡ 时,房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 难燃性墙体 或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 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 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 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 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二、三级耐火等 级建筑中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 6)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 取防火保护措施 ,且节点的耐火极限 不应低于 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第四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了解城市建筑总体布局的一般原则和影响防火间距的主要因素。 熟悉防火间距的作用和防火间距不足时防火技术措施。 掌握防火间距的设置要求,及建筑平面布局中重点部位、场所的设置要求。 11 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多选) 建筑选址考虑的因素:①周围环境要求②地势条件要求③考虑主导风向 建筑总平面布局:①合理布置建筑 ②合理进行功能 区域划分 12 建筑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的确定原则: ①防止火灾蔓延: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低层建筑,保持 6m~ 10m 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定为 6m。 ②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要: 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m。 ③节约土地资源 ④防火间距的计算 防火间距 厂房的防火间距:①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 30m。 ②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 4m。 ③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 ,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 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m。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表 244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m) 建筑类别 高层民用建筑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13 9 11 14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二级 9 6 7 9 三 级 11 7 8 10 四 级 14 9 10 12 ( a)高层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 (b)高层民用建筑与普通建筑之间间距 图 243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对于高层建 筑,不应小于 4m。 图 244 当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示意 图 245 设置防火门、窗等分隔物时,防火间距示意 ★ 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案例) ①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 外改) ②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内调 ) ③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 保护。 ④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拆) ⑤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挡) 13 建筑平面布置 设备用房布置 ( 1)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 ①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 6m 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②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 ③ 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 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④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179。 ,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2)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布置在建筑物的 首层及地下一、二层 , 不应 布置在 地下三层及以下 ,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 ②应采用耐火极限 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 隔墙和 的不燃烧体楼板 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 甲级防火门。 ③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8h 的需要量 ,且储油间应采 用防火墙 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 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 (3)消防控制室布置:①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②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 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 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 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隔墙和 的楼板 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③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 管路穿过。 ④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 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 1)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 ;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400 ㎡。 ②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③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④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布置在建筑的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 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 ,当 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应设置 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 高差不应大于 10m。 ②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0 ㎡。 ③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 50 ㎡,可设置一个出口。 ④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设施等。 特殊场所布置 ( 1)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 当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 高层建筑内设置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 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 ( 2)医院的病房:①对于设置在人防工程中的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 10m。 ②人防工程内设置的病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③当病房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 第五章 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了解防火分区面积划分应考虑的因素和常用的防火分区分隔构件, 熟悉各类建筑防火分区面积要求和典型特殊功能区域的防火分隔要求,掌握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概念,掌握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阀、挡烟垂壁的概念及设置要求。 11 防火分区:是指采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作为一个区域的边界构件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它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 应根据建筑物的 使用性质、高度、火灾危险性、消防扑救能力 等因素确定。 厂房的防火分区: 甲类 厂房除因生产工艺需要外,应尽量采用单层建筑。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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