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论文-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分析内容摘要:

家的经济命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支柱;公有制经济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稳定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实现我国劳动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经济上共同富裕的物质保证。 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也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越大越好。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公有资产在社会 总资产中占优势。 这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性质,有效地组织社会生产,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高速发展。 这种优势,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应该注重“质”的提高,即体现在产业属性、技术构成、科技含量、规模经济、资本的增殖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方面。 目前,在现有的 608 个工业门类中,国有企业涉及 604个,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涉及 533类,占全部工业门类的 %。 ( 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 上,即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稀缺资源的能力。 为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 对少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2020 年 12 月 18 日,国务院国资委首次明确军工、电网电力、石油化工、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 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 、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在其他领域,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可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 国有经济要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逐步退出,让更多的社会投资主体进入,依靠多种经济成分解决现阶段面临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 3)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 所差别。 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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