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20xx合同-建工-精讲班-王竹梅-讲义内容摘要:

⑧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它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⑨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⑩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 2020 年真题】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除外责任包括( )。 【答案】 CDE 【例题】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的损失。 【答案】 ABC 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范围 △ 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地区 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 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赔偿金额(两个不超过) 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不超过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期限 △ 期限开始 自开工或材料设备运至工地 △ 期限结束(三条件以先发生者为准) 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工程 保险单中列明的的保险期终止日(最晩) 【 2020 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期限终止的有( )。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0 【答案】 AC 【解析】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为准。 参见教材 P15。 【 2020 年真题】下列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保险责任至保险单约定的时间止 ,保险责任仍至保险单约定的时间止 ,工程竣工日为保险责任终止日 ,不对保险单约定的责任期限产生影响 ,该部分工程的开始使用日为保险责任终止日 【答案】 ACE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概念 是承保安装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工程、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的险种 附第三者责任险 ,内容与建筑工程一切险相同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只记特殊的) △ 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 具本身的损失 △ 施工机具、设备、装置失灵造成本身的损失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 【归纳对比】 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 范围 各类建筑项目建造过程 安装工程过程(仅有安装) 除外责任 P15,10 条 P16, 10 条 保险期限 自开工 或材料设备运至工地。 止于验收合格或实际占用,以先发生者为准,最长不超过保险单中的保险期 被保险的设备卸至工地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如验收先于保险单终止日期,则以验收完毕为终止 第五节 合同公证和鉴证 合同公证的概念与原则 △ 概念 公证机关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法律制度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1 △ 原则 自愿公证原则 公证机关-公证处 合同公证审查的内容 △ 进行全面审查 △ 既要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 公证的效力 △ 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一方不履行时,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合同鉴证的概念与原则 合同鉴证是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法律制度 原则-自愿原则 鉴证机关】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有条件的工商管理所 合同鉴证的管辖(到哪里去鉴证) △ 合同签订地 △ 合同履行地 △ 登记机关所在地 不能鉴证的情况 △ 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 △ 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拒绝更正的 △ 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补正而没有补正的 △ 不能即时鉴证,而当 事人又不能等待的 △ 其他 △ 原则相同 — 均自愿申请 △ 内容和范围相同 △ 目的相同,都是为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公 证 鉴 证 性质不同 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 依据《公证暂行条例》的司法行政行为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依据《合同鉴证办法》的行政管理行为 效力不同 效力高,法院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效力低 适用范围不同 在域内域外均有法律效力 效力限于国内 【 2020 年真题】下列关于合同公证 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 【答案】 D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2 【 2020 年真题】公证与鉴证的区别包括( )。 ,鉴证贯彻自愿原则 ,鉴证除合同外还可包括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答案】 ABC 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 年 份 单 项 选择题 多 项 选择题 合 计 2020 年 10 题 10 分 5题 10 分 15题 20分 2020 年 7题 7分 4题 8分 11题 15分 2020 年 11 题 11 分 7题 14 分 18题 25分 2020 年 9题 9分 5题 10 分 14题 19分 2020 年 10 题 10 分 5题 10 分 15题 20分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狭义 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债权债务合同 是我国《合同法》规范的内容 △ 广义 债权债务关系 身份关系:如婚姻、收养、监护、劳动等 【广义、狭义的合同 曲 别】 【重点】合同概念的要点 △ 合同的缔结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成立 △ 合同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生效 △ 合同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依 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能够承担的义务 (五原则) 平等原则 △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 合同订立应平等协商 自愿原则(四自由) △ 有订或不订的自由-决策 △ 有选择和谁订的自由-对象 △ 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内容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3 △ 有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形式 公平原则 △ 权利与义务对应,当事人利益均衡 △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诚实信用原则 △ 在合同订立阶段,应如实说明各自情况 △ 在合同履行阶段应相互协作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 公序良俗可理解为公共 秩序和善良风俗 △ 如出现法律未规定的情况,司法时可按此价值标准进行判断 △ 按合同的种类分( 15 类) △ 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主合同与从合同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形式 △ 按外在表现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传真、电报、电子邮件 口头形式-当面、电话 其他形式-公证、审批、登记 △ 按产生的依据分 法定形式 约定形式 合同形式的原则 △ 时间原则 《合同法 》颁布前,以要式为原则 《合同法》颁布后,以不要式为原则 △ 采用不要式的理由(四理由) 合同本质要求-以当地当事人内在的真实意思为准,不以外部表现形式 市场经济要求-要求商品的流转迅速、方便 国际公约的要求-大多数国家为不要式 电子技术的影响-实现了合同无纸化平台 合同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 按法律规定或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重点难点】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主要意义 △ 双方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但已进行施工,在施工任务完成后,发包人应该 支付工程价款 △ 工程师发布口头指令,但没有以书面形式确认,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工程师确实发布过指令的,也应确认这种指令的效力 【 2020 年真题】甲向乙采购空调设备,双方因各种原因一直未签订书面合同,乙将空调设备安装调试后,甲、乙出现质量纠纷。 在处理此纠纷时,合同的状态应当认定为( )。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4 【答案】 A 合同的内容 △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 标的-是首要条款,主要为物、劳务、智力成果、工程项目 △ 数量 △ 质量 △ 价款或报酬 △ 履行期限、地 点和方式-施工合同的履行地点是工程所在地 △ 违约责任 △ 解决争议的方法 【重点难点】关于质量标准(两大类) 【关注点】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处理方法 △ 有国家标准,依国家标准执行 △ 无国家标准,依行业标准执行 △ 无行业标准,依地方标准执行 △ 无地方 标准,依企业标准执行 要约的内涵 △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的两个必经阶段 要约条件 △ 内容具体确定 △ 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 △ 必须向相对人发出,由相对人承诺 △ 必须具有合同的一般条款 要约邀请 △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并非合同成立的必经过程 △ 主要有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 △ 商业广告内容如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 【典型案例】 女:(害羞地)你想和我一生一世在一起吗 ? 男:(激动地)那当然了。 嫁给我好吗。 女:好吧。 【 归纳总结】建设工程中重要文件在合同法中的性质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5 △ 招标公告-要约邀请 △ 拍卖公告-要约邀请 △ 招标文件-要约邀请 △ 投标文件-要约 【 2020 年真题】 下列关于合同订立过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答案】 ACD 【 2020 年真题】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 下列文件中,构成合同要约的是( )。 【答案】 B 【 2020 年真题 】下列文件中,属于订立合同要约文件的是( )。 【答案】 C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重点难点】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销 发生时间 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 发生在要约 生效之后 效力 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 法律效力 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两种情况) △ 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 【案例讲解】 甲发出一封要约信给乙,说要订购一批水泥,价格、数量、时间均非常明确,并派丙去送信,如此时甲后悔了,在丙还没有把信送给乙之前收回信,称为要约的撤回。 如乙收到信并已看了内容,但乙还没来得及回信说同意(承诺通知),此时甲电话通知说取消信上所说 的内容,则称为要约的撤销。 如甲在信上承诺自己的定货绝对不会有变化,并要求乙马上备货,乙收到信后马上进了 3吨水泥,则此时即使乙还没来得及回信说同意,甲也不可撤销该要约。 【 2020 年真题】按照《合同法》规定,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 )到达受要约人,才能取消该项要约。 2020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考试 建工网校 —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6 【答案】 B 承诺的概念与条件 △ 概念 受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 要约人作出 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 【重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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