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第五轮全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班主任工作不低于 2 年。 (八)中级二级岗位职责 履职中级二级岗位期间,完成以下职责: 学科专业建设 ( 1)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不断提高科研素质和水平,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为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 2)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主持校级优质课程,且担 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教学工作 16 ( 1)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系统讲授 1 门及以上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 2)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不断革新实验手段或实验内容。 ( 3)根据需要承担课程辅导、作业批改、指导实验、社会调查等工作,每年完成学生毕业论文 12篇、教育实习 23名指导工作,学年工作量不低于 320 学时。 ( 4)服从外院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科学研究 任职期间应完成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专职科 研人员完成四项): ( 1)在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所在学术梯队或团队的科学研究工作;或参与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校级教改或科研项目 1 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不作排名要求);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或获得市级或本专业权威机构组织的专业专项奖 1 项,或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 ( 2)参与 1 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或主持 1 门优质课程建设;或参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1 项;或获得校 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 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 1 篇。 ( 4)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社会工作 ( 1)关注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 2)承担班主任工作不低于 2 年。 (九)中级三级岗位职责 履职中级三级岗位期间,完成以下职责: 17 学科专业建设 ( 1)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不断提高科研素质和水平,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为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 2)参与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主持校级优质课程,且担任该课程主讲教师。 教学工作 ( 1)承担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系统讲授 1 门及以上基础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 2)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不断革新实验手段或实验内容。 ( 3)根据需要承担课程辅导、作业批改、指导实验、社会调查等工作,每年完成学生毕业论文 12篇、教育实习 23名指导工作,学年工作量不低于 320 学时。 ( 4)服从外院临时安排的其它工 作。 科学研究 任职期间应完成以下各项中任意 2 项(专职科研人员完成四项): ( 1)在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所在学术梯队或团队的科学研究工作;或参与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校级教改或科研项目 1 项;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不作排名要求);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或获得市级或本专业权威机构组织的专业专项奖 1 项,或组队参加市级及以上组织的专业竞赛并获得团体奖的主要辅导教师(或主教练)。 ( 2)参与 1 门校级精品课程建 设;或主持 1 门优质课程建设;或参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1 项;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 (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1 篇。 ( 4)与上述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 18 社会工作 ( 1)关注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为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 2)承担班主任工作不低于 2 年。 (十)初级各级岗位职责 履职初级各级岗位期间,完成以下职责: 在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所在学术梯队或科研组的科学研究工作,确 定研究方向和学术发展方向,在所属学科省级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担任学术带头人的本科生基础课程的助教任务,承担课程辅导、实验、作业批改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学年工作量不少于 320 学时。 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完成学院规定的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认真完成学院或学科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服从外院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各级别考核办法 基本科研工作量 的考核办法 : 科研工作量按《玉溪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化 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表 1 教师岗位的 基本科研工作量 岗位类别 基本科研工作量(分) 正高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级岗 专业技术三级岗 专业技术四级岗 副高级岗位 专业技术五级岗 专业技术六级岗 专业技术七级岗 中级岗位 专业技术八级岗 专业技术九级岗 专业技术十级岗 初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 19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 表 2 双肩挑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 岗位类别 基本科研工作量(分) 正高级岗位 专业技术二级 专业技术三级 专业技术四级 副高级岗位 专业技术五级 专业技术六级 专业技术七级 中级岗位 专业技术八级 专业技术九级 专业技术十级 初级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 专业技术十二级 专业技术十三级 基本教学工作量 的考核办法 : 教学工作按《玉溪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0 21 玉溪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分值一览表 项目 课 程教学量 达到每学年 320个 标准学时 教学质量(同行评价 60%,学生 评 价40%) 超工作量或其他工作累计 (工作量不足扣减 ) 教学竞赛 教改项目 精品(优质)课 程主持 重点专业(实验室)主持 教学名师 教学成果 其他质量工程项目(参考经费数量) 教材 指导学生科研项目(或获奖) 分 值 40 110 10% 20% 30%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 级 精 校级优 省级 校级 省级 省级 校级 省级 校级 国家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5 10 15 13等分别 4 13等分别 2 5 ( 1) 3 ( 1) 10 6 3 12 8 10 13等分别1 5 13等分别8 、5 、 12 8 12 ( 3) 8 (1) 3 3(奖13等分别3 、2 、1) 1 得分 合计 注: 工作量的计算见人事处 玉溪师范学院教师工作编制核算办法 (专业课按 20 周计算,公共选修课按 19周计算); 获奖分 13 等,相同项目多次获奖,不得重复累计; 所有项目申报、结题都在相应年度分别加分(多人参与的项目,所得分值由主持人分配); 22 四 、其他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规定》(教育部令第 24号),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系列,根据任职情况对照任职条件确定相应的岗位级别。 (二) 聘期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被聘用的,可聘用到已晋升的专业技术职务基本等级岗位;聘期内被取消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岗位任职条件所要求的论文、专著、教材及其他科研项目和奖励的统计时间为 2020 年 9 月至 2020 年 8 月。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相关规定 若有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及配套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本细则由 外国语学院 负责解释。 附 件: 玉溪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玉溪师范学院教师岗位科研任务 标志性成果 一览表 外国语学院 二 0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3 附件 1: 玉溪师范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做好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 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 2020〕13 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我校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和使用,岗位总量根据我校的类型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确定。 第三条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鼓励创业、创新和创造,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 第四条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在核准设置的限额内,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用人员中产生。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学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除具备国家、省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全职在校工作,聘用在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 上一个聘期为本科生系统讲授 2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深得学生和同行好评,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教育实习指导工作以及各项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 第六条 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一)具备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中指标性条件之一者; (二)享受国务院、省颁发政府津贴专家 ; (三)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或省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 (四)省级教学名师; (五)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 24 (六) 省级教学团队 或科技创新团队 带头人; (七)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 ( 八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 九 )国家级课题的第一主持人; ( 十 )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前 2 名); (十 一 )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第 1); (十 二 ) 获得 国家级 文化艺术类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或 获得 省部级体育比赛一等奖; (十 三 )获得与上述 条件相当的成果或奖励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聘用在正高级岗位满 4 年,期间符合下列 2 个条件者;或聘用在正高级岗位满 2 年,期间符合下列 3 个条件者,可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一) 省立项建设的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带头人;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且从事实际的指导工作; ( 二 )省级特色专业或重点专业项目负责人;或省级 实验 教学示范中心 、省 级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第一负责人。 ( 三 )获省部级科技、自然科学、人文社科奖励三等奖(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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