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医院综合楼、行政楼外墙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内容摘要:

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其他要求 ( 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 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 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 4)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 应在接到 招标文件后 5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 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12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项目概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l)资质条件: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 (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 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4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工程量清单; ( 6)图纸; ( 7)技术标准和要求; ( 8)投标文件格式; (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 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7 个工作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 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个工作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7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 所有招标修改均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方式 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个工作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内容组成,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 (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投标协议; ( 4)投标保证金; ( 5)项目管理机构; ( 6)拟分包计划; ( 7)资格审查资料; ( 8)其他资料; ( 9)承诺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二)商务部分: 其内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三)技术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 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无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建建[2020]136 号 文件须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复印件 ;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 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7 投 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正本文件封装在 1个包封内,包封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字样,其余 3份副本文件分 3个包封,包封右上角清楚注明“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l)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 ( 5)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下浮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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