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气象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等级 适用条件 种类和幅度 一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类 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 自移动气象设施的;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 探测环境活动的 侵 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台站建筑、设备和传输设施的;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障碍物的;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的;其他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行为 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35 条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 24 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 13条 轻微 主动纠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 处 万 元 以下罚款 严 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 处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采砂(石)、取土、焚烧、放牧等行为的;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作物、树木的;进入气象台站实施影响气象探测工作的活动的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 25 条 轻微 经过教育及时改正,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 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二 防 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37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申请 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23 雷 行 政 管 理 类 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的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第 31 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 26 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 30条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者许可文件的 ;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33 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 28 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 32条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警告, 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已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 以上 , 1 万元 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处 1 万元 以上 , 3 万元以下罚款 24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 应当安装防雷装置拒不安装的;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 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资质证书已失效,承接防雷工程的;超出资质等级或者未经备案承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防雷工程的;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施工的;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34 条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第 28 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 32条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23 条 《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 24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 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处 万元 以上 ,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处 1 万元 以上 , 3 万元以下罚款 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 45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 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三 施 放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 24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的 警告 25 气 球 管 理 类 未取 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 27 条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处 万 以上, 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已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的;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的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 43 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 28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警告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已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警告,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未指定专人值守的;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他行为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 29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或者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安全隐患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 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已造成安全隐患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26 四 气 象 信 息 发 布 与 传 播 类 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未经许可擅自转播、转载气象预报的;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 非法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的;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固定网、移动网、因特网等通信网络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的 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广播、电视、报纸 、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38 条 《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办法》第 29 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 14条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 46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危 害后果的 警告 ,处 万元以上, 1 万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以下罚款 五 气 象 技 术 装 备 管 理 类 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造成危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36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上, 1 万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以下罚款 27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的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19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警告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的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20 条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 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不予处罚,撤销使用许可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警告,撤销使用许可 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的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21 条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 处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警告, 处 1 万元以上, 3 万以下罚款 六 气 象 资 料 管 理 类 从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机构提供或者审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 38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影响的 不予处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已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处 万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的;将所获得气象资料直接向外分发或用作供外部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和服务的一部分,或者间接用作生成它们的基《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 16 条 轻微 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的 不予处 罚 一般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危害后果的 警告,并处 万 元以下罚款 严重 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但造成较大影响或 警告, 处 万元以上、 1 万 28 础的;将存放所获得气象资料的局域网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的;将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或者对所获得气象资料进行实质性加工后形成的新资料向外分发的;不按要求使用从国内外交换来的气象资料的 者危害后果,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元以下罚款 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或者这些气象资料的使用权,向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的 《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第 17 条 轻微 主动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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