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定稿内容摘要:
分; ( 3)场地 考试 使用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实现汽车类(不含牵引车、三轮汽车、低 速载货汽车)驾驶技能考试的 计算机自动评判 ,设施符合要求 , 考试场地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 备案, 得 分; ( 4)实际道路符合考试要求, 考试 路线 不少于 3 条 , 交通标志、标线齐全, 满足 考试 项目的要求, 考试 道路 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 备案, 得 分; ( 5)考试用车符合规定, 车辆配备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 、 备案, 得 1分 ( 其中,使用不符合 车长要求和速度挡位配置 的考试车辆, 该项目不得分 ; 在科目二考试中,有 在考试车辆或者考试场地内做标记等 违规现象,扣 ;在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中,未设置明显的考试用 车标志,未安装供考试员使用的内外后视镜装置,扣 分 ) ; ( 6) 使用 等级评定专用软件 检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 考试有人工评判扣分项目 , 14 考试评判实现人工评判与计算机评判结合 , 得 分。 注: ① 除 低速载货汽车 、 三轮汽车、牵引车、摩托车外, 场地考试未 使用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 的 ,不得评为二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② 第( 3)、( 4)、( 5)项有一项未得分的,不得评为二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③ 第( 2)项未得分 或者未向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提供优先安排考试、理论考试专用考试机位的, 不得评为三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 ④ 未由 考试 民警负责考 试 系统使用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⑤ 科目二考试未按行业标准使用考试监管系统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 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未实现 人工评判与计算机评判结合 的,不得评为一等车辆管理所。 1驾驶人考试 管理 ( 6 分) 符号: P13 定义:建立健全考试工作制约、防范机制,落实考试员 管理 制度, 落实考试科目内容、评分标准, 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 考场组织有序、管理严格。 评定方法: 暗访、 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 1)检查车辆管理所提供的考试员名单、考试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及 考试员工作考评制度、考试质量抽查制度、 管理 台账 和考试业务监控分析通报 ; ( 2) 采用 P11 项考评时随机抽取的驾驶证信息, 调阅驾驶证档案,检查档案内各科目考试双签名记录; ( 3) 检查考试组织、考试评判过程; ( 4) 检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及工作管理 台账。 分值确定: ( 1)考试员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资格证书,得 分; ( 2)落实考试员工作考评制度,对考试员实行年度考核、定期培训和考试, 台账 齐备、记录清晰, 每周对考试业务情况进行监控、分析, 得 分; ( 3) 考场环境整洁,设置考试流程、考试须知、 工作纪律 ,监 督电话 、考试项目及标准、考试员照片及警号公告栏,得 分。 ( 4) 考场管理严格、秩序良好 ,没有 考试无关人员随意出入考场的, 得 分; ( 5) 各科目 考试前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 落实考前 身份认证 、考中 实时评 15 判 和考后讲评制度 , 全科目考试合格后进行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 得 分; ( 6) 科目二考试项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得 分; ( 7)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齐全,严格执行必考项目,考试员同车监督;实际道路考试里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夜间考试 时 考试员和考生穿反光背心的,得 1 分; ( 8) 考试员严格按照考试标准评判 , 考试员审核参考人员身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无现场作弊或代考等现象,得 1 分; ( 9) 随机抽取的驾驶证档案中均有双签名记录的,得 分( 1 份档案中无双签名记录的,扣 分); ( 10) 向考生宣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建立考试工作纪律检查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要求, 得 分。 注: ① 第( 1) 至 ( 8) 项中有一项未得分的,不得评为 三 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 ②第( 10)项未得分的, 或者 考试中存在现场舞弊或代考现象,不予制止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1驾驶人考试监管( 4 分) 符号: P14 定义: 按照 《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 要求,对驾驶人考试管理基础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对 科目一、二 、三考试过程信息和考试过程音视频进行审计监督,实现考前规范、考中监控、考后审计。 评定办法:现场检查、实际操作相结合。 ( 1) 现场检查是否使用 统一版的 考试监管系统软件 ,监管中心建设、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相关制度齐全 ; ( 2) 检查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科目考试系统、驾校、教练车辆、教练员等考试基础信息采集是否齐全规范; ( 3)是否 有专门机构或 人员 对考试 过程 进行监控,通过视频音频 资料回放、数据统计分析等手段对驾驶人考试和驾驶证核发情况进行倒查 ; ( 4)检查考试系统、考试监管系统参数及代码设置情况,查看考试系统权限、考试设备参数、接口参数等设置情况。 16 分值确定: ( 1) 按规定 使用 统一版考试监管系统实现科目二 考试监管的, 得 分 ;实现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监管的, 得 分 ( 有 1个 小型汽车 科目二考场未接入监管系统的,不得分) ; ( 2) 考试基础信息采集齐全、真实、规范 ,得 分 ( 1 项不符合,扣 分); ( 3)有专门机构或 人员使用考试监管系统和音视频系统对 考试 全过程监督,实现监控资料 自 动强制保存、随机抓拍打印照片 、异常情况预警及处置,音视频电子信息保存至少三年, 得 1 分 ; ( 4) 考试系统、考试监管系统参数设置规范,得 分 ; ( 5) 落实驾驶人考试质量抽查制度,每日抽查当天不少于百分之五的音视频电子信息档案, 每周通过短信、电话回访、调查问卷等形式 回访本周 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考生 ,得 分;通过电话核实 2020 年以来回访过的 20 位驾驶人,信息准确且确有回访的,得 分( 1 位驾驶人信息不正确或未回访的,扣 分)。 将调查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 十六 )》(见附件 1)。 注: ① P14 有一项未得分的,不得评为 三 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 ② 未使用 统一版考试监管系统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 ; ③ 电话回访考评 参考 P23标准和要求, 同步进行。 1考试质量 责任倒查 ( 1 分) 符号: P15 定义: 定期统计 本地初领且驾龄在 3 年以内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占本地初领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比例 ,按规定进行考试质量责任倒查。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 1)由 当地交管部门提供考评前 24 个月内的 《本辖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统计表》(见 附件 5) ,计算本地初领且初次领证日期在 1 年以内 的驾驶人数量以及所占比例; ( 2)从 《本辖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机动驾驶人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统计表》中 随 17 机抽查 20 份记录与交通事故案卷核对,验证真实性 ; ( 3)检查 考试质量责任倒查档案。 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一年以下驾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比例超过千分之五的,对考试民警进行责任倒查。 分值确定: ( 1) 比例在 10%以下,得 分 ; ( 2)建立考试质量责任倒查机制的,得 分。 注: ① 比例在 10%~ 20%之间的,不得评为二等 以上车辆管理所; ② 比例在 20%~30%之间的,不得评为三等以上车辆管理所;③比例在 30%以上或 统计资料有错报、漏报、瞒报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④ 本地初领且驾龄在 3年以内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占本地 同期 初领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比例在 30%以上的,不得评为一等车辆管理所。 1驾驶证档案管理( 2 分) 符号: P16 定义: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装订规范、资料齐全,符合《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 注销、撤销、吊销驾驶证的,按规定保存、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评定方法:现场检 查、查阅资料和调阅档案相结合。 ( 1) 该项考评与 P11 项同时进行,使用《 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 九 ) 》(见附件 1) 记录的驾驶证信息,调阅相应 的驾驶证档案, 核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与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的一致性。 将核对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 九 ) 》 ;查看销毁档案登记簿和销毁记录 ; ( 2) 抽查 10 个 按规定需要 注销驾驶证 的 吸毒人员信息, 查看 注销公告 和驾驶人档案。 将核对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 九 )》 ; ( 3) 在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中随机抽取 20 条撤销 、吊销时间在 2020 年 1月 1日至考评 1个月前的驾驶证信息,调阅相应的驾驶证档案,检查驾驶证档案内的注销业务资料(未收回 驾驶证的,应核对车辆管理所公布的驾驶证作废公告清单)。 将检查情况填入 《 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十) 》(见附件 1)。 分值确定: 18 ( 1)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装订规范、资料齐全,得 分(装订不规范或资料不齐全的,每份档案扣 分); ( 2)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资料记载信息和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信息一致,得 分(档案中有 1 数据项不一致的,扣 分); ( 3)按 《机动车驾驶证业 务工作规范》保存、 销毁机动车驾驶证档案 的; 按规定 注销 吸毒人员 驾驶证 的 ,向社会公告驾驶证作废 , 收存吸毒人员信息与驾驶人信息比对记录 的 ,得 分 ; ( 4) 档案中撤销、吊销驾驶证的法律文书齐全,得 分(发现有 1 份注销业务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提供驾驶证作废公告清单的, 异地处罚资料不全 且 未提供 《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的, 不得分)。 1重点驾驶人日常管理( 2 分) 符号: P17 定义:按照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 、《 关于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降级注销业务指导意见 》等要求,开展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 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机动车驾驶人日常 源头 管理工作。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暗访和查阅资料相结合。 ( 1) 检查 驾驶人审验教育 场所、 审验教育内容 及形式 , 审验程序 是否 完整规范 ; ( 2)随机抽取 10 份办理降级注销业务驾驶证档案(其中,注销最高准驾、注销实习期准驾各 5 份),将检查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目信息记录表 ( 十一 ) 》(见附件 1); ( 3)使用等级 评定专用软件检测降级注销通知率 , 违法记分满 12 分未参加学习和考试、 逾期未审验 或换证的比率,以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比率。 将检查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考评项 目信息记录表( 十 二 )》(见附件 1) ; ( 4) 检查督促是否 将 重点车辆 驾驶人 的 交通违法等 信息 通报 相关部门。 分值确定: ( 1)审验教育场所及设备符合要求,得 分;审验教育内容及形式符合规定,审验教育程序规范,得 分; ( 2) 重点驾驶人 降级注销通知率 达到 100%,违法记分满 12 分未参加学习和考试、 19 逾期未审验或换证的比率不超过 1%,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比率不超过 5% , 参加教育考试通知率达到 100%,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率达到 100%,得 1 分 (一项比率不达标的,扣 分) ; ( 3)降级注销业务驾驶证法律文书齐全 、 规范 并公告作废的,得 分 (有 1份档案不符合要求的,扣 分) ; ( 4) 重点车辆驾驶人的 交通违法、事故 信息, 临近 换证、审验, 逾期未 换证、未审验等通报 信息齐备、记录清晰 ,得 分(有 1 项不符合要求的 ,扣 分)。 注: 驾驶人审验教育交由驾驶人协会、驾校、公司等单位和社会团体承担 , 向驾驶人收取费用,强制推销教材光盘,为 未 接受教育的驾驶人通过审验 的,为等外车管所。 P17有 1项 未得分的,不得评为二等以上车辆管理所。 三、机动车和驾驶证 计算机 管理系统(共 8 分) 1机动车和驾驶证 计算机 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2 分) 符号: P18 定义: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应用符合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定》 的 规定;操作流程及日志信息保存完整、准确,业务数据及时归档,系统参数设置准确,系统标准数据代码符合标准。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和软件检测相结合。 ( 1) 使用等级评定专用软件检查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 的 系统参数、代码设置情况,查看部门权限、接口等设置情况; 单日考试人数上限等重要参数设置情况 ;检查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系统的单日检测数量上限等重要参数设置情况; ( 2) 检查考评 2 日前有无已制证但未归档的积压业务(嫌疑、退办业务除外) ; ( 3) 检查考评 2 日前有无下载驾驶证转出 、驾驶证吊销 /撤消 、机动车异地报废解体等转递信息 并办结相应业务。 分值确定: ( 1) 系统参数设置准确 、合理 ,得 分( 不符合。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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