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批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专员负责完成以下工作: ( 1) 发出录用通知,告知录用岗位、报到处时间等;(目前录用通知一般以电话形式通知到本人,不发书面通知) ( 2) 通知体检项目,告知体检的必做项目为 ALT、 HBsAg,由自己去适当的医院完成体检项目。 ( 3) 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出示的证件: ● 本人居民身份证; ● 本人最高学历证书; ● 能证明自己知识和能力的技能证书; ● 一吋正面照片三张;(上海户籍二张); ● 合格的体检报告单; 报到 ( 1) 录用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出示或提交上列规定的证件; ( 2) 人事 培训专员对录用人员进行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安全和保密制度的教育;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的技能教育培训。 ( 3) 本人在《岗前 /转岗培训记录单》上签字; 上岗,完成培训目标的新员工 /转岗员工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试用期及试用期考核 新进员工实行三年合同期及六个月试用期的规定。 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本人报到后的一个月内由公司与本人签订,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重要岗位人员同时要签订《保密和竞业协议书》; 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员工隨时解聘,办理离职手续,对考核优秀的员工 可提前结束试用期,办理转正手续。 对达到六个月试用期的员工,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共同负责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员工转正手续。 第四章 员工考核 公司员工考核的基本原则: 逐级考核的原则:根据员工管理权限,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方法,即总经理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主管,主管考核下属部门内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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