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国贸公司预付帐款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格控制预付帐款的支出,凡需支付预付帐款的合同拟签权限自动按正常授权上提一级执行。 对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给予预付款: 合同中未明确预付货款条款的; 预付货款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开支; 与宝钢国际业务往来过程中,曾经出现过欠款一年以上未偿还的或造成较大坏帐损失有严重信用问题的,不得预付货款。 况不了解的公司,应严格审查其资信情况,严格掌 握预付帐款。 《信用管理制度》执行后,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 4 预付货款的审批 预付货款的审批采取归口管理办法,即各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预付货款负责审批、执行、跟踪和回收,并对本部门有关客户的资信跟踪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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