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国贸公司计提坏帐准备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可一次全额计提。 准备的应收账款,若当年全额收回,除冲销应收账款外,还必须将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全额冲回;若当年收回部分款项,除按收到的金额冲销应收账款外,还必须将收回金额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冲回,并且同比例调整相应坏账准备余额,然后按新的应收账款余额继续按上述第七条规定计提坏账准备;若当年未收回,年末不必对坏账准备的余额进行调整,只需调整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若该笔应收账款在以后年度全额或部分收回,可按上述当年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情况处理。 对当年挂账在第二年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应收账款发生全额坏账时,除 年底前按必要程序报批外,先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部分再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当发生部分坏账时,收回部分的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应冲回,剩余部分作坏账处理。 对按原坏账准备管理制度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应进行分析,按本规定的要求调整坏账准备余额,然后按本规定继续计提坏账准备。 4 账务处理 共 6页 第 4页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除按收到的金额冲销应收账款外,还必须按已收回的金额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冲回,计算公式见 BD: A、借:银行存款(按收回应收账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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