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技术规程内容摘要:

起算依据,采用光电测距图根导线施测。 在特殊情况下,个别图根点采用 RTK方式测定时,必须具备严密的检核条件。 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密度 地籍基本平面控制(首级控制与加密控制)点,每平方公里不少于 10 个点。 地籍图根控制点(含各等级控制点)的密度。 通常每平方公里应布设 100— 400点。 地籍基本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顾及航测像片控制点联测要求。 应尽量与航测像片控制点同起始点、同方法、同精度、同步施测。 各等级地籍基本平面控制点均应埋石。 埋石点密度为: 1: 500每幅图不少于 3点, 1: 1000每幅图不少于 6点。 当基本控制点全部埋石后,仍不能 满足要求时,可选择一级地籍图根控制点进行埋石。 高程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网的精度和密度,应满足航测像片控制点联测要求。 首级 地籍高程控制点应以国家各等级水准点为起始数据,采用等外水准施测。 首级 地籍 平面控制网选择 首级地籍平面控制网的等级,根据城镇地籍调查区域面积大小,按表 4选择。 表 4 调查区范围与地籍平面控制网布设 调查区面积 ( km178。 ) 首级控制网 加密控制网 布设形式 等级 布设形式 等级 < 60 GPS(导线 ) E 级 (一级 ) GPS 或导线 一、二级 ≥ 60 GPS D 级 GPS 或导线 E 级或一、二级 各类导线网的主要技术指标与测量要求 一、二级导线和图根导线可布设成附合导线、结点导线。 导线作为首级控制时,宜布设成多边形格网,其技术要求见下列各表(表 5-表 11)。 表 5 一、二级光电测距导线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附合导线 长度( km) 平均边长 ( m) 每边测距 中误差( mm) 测回数 方位角 闭合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测角中误差 ( ) DJ2 DJ6 一级 300 177。 15 2 4 177。 10 n 1/14000 177。 5 二级 200 177。 15 1 3 177。 16 n 1/10000 177。 8 16 表 6 图根导线测量技术要求 级别 导线长度 ( km) 平均边长 ( m) 测回数 测回差 ( ) 方位角 闭合差( ) 导线全长 相对闭合差 坐标闭合差( m) DJ2 DJ6 一级 120 1 2 18 177。 24 n 1/5000 二级 70 1 177。 40 n 1/3000 表 7 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各项限差 项 目 经纬仪型号 DJ1 DJ2 DJ6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 ) 1 3 半测回归零差( ) 6 8 18 两个半测回同一方向较差( ) 15 20 36 一测回内 2C互差( ) 9 13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互差( ) 6 9 24 表 8 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 等 级 测角中误差(″) 测回数 方位角闭合差 (″) 测站圆周角闭合差 Δ(″) DJ1 DJ2 DJ6 一 级 177。 2 4 177。 10 n 6 二 级 177。 1 3 177。 16 n 8 注: n— 测站数;Δ =L+R360。 表 9 光电测距仪测量边长的技术要求 注:测回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 4次。 表 10 光电测距的各项限差 项 目 等级仪器 精度 一测回读数值 较差限值( mm) 测回间较差限值( mm) 往返测或不同时段间 较差限值( mm) Ⅰ 5 7 )( 610Dba2  Ⅱ 10 15 )( 610Dba2  注: ,方可进行比较。 2. )( 610Dba  为仪器标称精度。 等级 测距仪等级 每边测回数 往 返 备 注 一级 Ⅰ、Ⅱ 2 二级 Ⅰ、Ⅱ 2 17 表 11 垂直角观测技术要求 测角中误差 仪器型号观测方法 测回数 5~ 10 10~ 30 ﹥ 30 DJ2 DJ2 DJ6 DJ6 中丝法 2 1 2 2 三丝法 1 1 1 1 D、 E级 GPS网的布设与施测 D、 E级 GPS网可布设成多边形或 附合路线。 其技术要求见下列各表(表 12-表 15)。 表 12 GPS 网中相邻点间平均距离及精度分级 等级 相邻点间的平均距离( km) 固定误差 a,mm 比例误差系数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D 5 ≤ 10 ≤ 10 1/80000 E 2 ≤ 10 ≤ 10 1/45000 注: 1/3— 1/2;最大距离可为平均距离的 2— 3倍。 GPS 网应与附近已有的国家高等级 GPS 网点进行联测 ,联测点数不得少于 2点。 GPS点在某一参考坐标 系中的坐标 ,应与该参考坐标系中的原有控制点联测 ,联测总点数不得少于 3点。 GPS 网点的正常高, D、 E级 GPS 点按 GB12898四等水准或与其精度相当的方法与国家高等级水准点进行高程联测,高程联测点数不宜少于 5点。 表 13 最简独立 GPS闭合环或附合路线边数的规定 等级 D E 闭合环或附合路线边数 ≤ 8 ≤ 10 表 14 GPS 接收机的选用 级 别 D E 单频 /双频 双频或单频 双频或单频 观测量至少有 L1 载波相 位 L1 载波相位 同步观测接收机数 ≥ 3 ≥ 2 标称精度 ≤( 10mm+5 106 d) ≤( 10mm+5 106 d) 18 表 15 各等级 GPS测量基本技术要求规定 级 别 项 目 D E 卫星截止高度角(176。 ) 15 15 同时观测有效卫星数 ≥ 4 ≥ 4 有效观测卫星总数 ≥ 4 ≥ 4 观测时段数 ≥ ≥ 时段长度 (min) 静态 ≥ 45 ≥ 40 快速 静态 双频 +P( Y)码 ≥ 5 ≥ 2 双频全波 ≥ 10 ≥ 10 单频或双频半波 ≥ 20 ≥ 15 采样间隔 (s) 静态 10- 30 10- 30 快速静态 5- 15 5- 15 时段中任一卫星有效 观测时间 (min) 静态 ≥ 15 ≥ 15 快速 静态 双频 +P( Y)码 ≥ 1 ≥ 1 双频全波 ≥ 3 ≥ 3 单频或双频半波 ≥ 5 ≥ 5 注: 15 中第七项规定的卫星,为有效观测卫星。 ,应将各时段的有效观测卫星 数扣除其间的重复卫星数。 ,应为开始记录数据到结束记录的时间段。 ≥ ,指每站观测一时段,至少 60%测站再观测一时段。 20Km 时 ,应采用 GPS 静态定位法施测。 ,相邻地区两个观测单元之间的流动站的重合点数 :C、 D级不少于 2点, E级不少于 1点。 D、 E 级 GPS 快速静态定位网采用单参考站作业方式时,对相邻观测单元的一些流动站必须进行二次设站观测。 GPS网数据处理与导线平差 D、 E级 GPS网数据处理 的方法、程序、精度, 应满 足《全球定位系统( GPS)测量规范》( GB/T 183142020)第 12 款要求。 一、二级光电测距导线采用严密平差,图根导线可采用近似平差。 7 界址点坐标测量 界址点坐标测量方法有解析法、图解法。 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是以各等级已知地籍控制点为依据,外业采集已知控制点与界址点间的距离和角度数据,利用数学公式解算每个界址点的坐标。 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的方法有野外数字测量法、极坐标法、截距法、测距交会法、直角坐标法、测角交会法等。 根据不同的条件使用不同的方法。 19 图解法是利用量取界址点之 间、界址点与其邻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在图上确定界址点位置,界址点坐标可在图上图解获得。 图解法确定界址点图上平面位置的方法有平板仪法、图解距离交会法、图解角度交会法等。 界址点平面位置精度见表 16。 表 16 界址点精度指标及适用范围 类 别 界址点对邻近图 根点点位误差( cm) 界址点间距 允许误差 ( cm) 界址点与邻近 地物点关系距离 允许误差( cm) 适用范围 中误差 允许误差 一 ≤177。 ≤177。 ≤177。 ≤177。 城镇街 坊外围界址点及街坊内明显的界址点 二 ≤177。 ≤177。 ≤177。 ≤177。 城镇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 及村庄内部的界址点 注:界址点测量精度与地籍图比例尺无关,不论采用何种测量方法,均须达到表 16 要求。 8 测绘地籍图 地籍图的内容 地籍图内容主要包括数学基础、地籍要素、地物要素和有关土地利用要素等。 数学基础 数学基础包括: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及注记、控制点及注记、比例尺、图幅编号与有关注记等。 地籍要素 各级行政界线。 省界、市界、县(市、区)界、乡(镇)界、街道界,当各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只表示高级界线。 权属界线。 宗地界址点、界址线、地籍街坊(村街坊)界线、城乡结合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 地籍号。 街道(乡、镇)号、街坊(村)号、宗地号。 地类。 按照《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别码注记。 宗地座落。 包括行政区名、道路名、门牌号等。 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 宗地内能注记得下的权属单位名称应注记 ,个人用地可不注记。 宗地面积。 分幅地籍图上不注记宗地面积。 行业代码。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 2020)》规定的行业代码。 地物 、 地貌要素 建筑物、构筑物 20 a.实地面积大于等于 6m2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 用相应符号表示其 位置和占地情况。 b. 固定的永久性建筑物要测绘其占地状况,在建筑物右上角用分数形式标注层数和结构,如12/2,分子为层数,分母为建筑物结构代码(见表 17),同一栋建筑物,层数不同的应分别标注。 层高低于。 表 17 建筑物结构分类及其代码 结构分类 钢结构 钢和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混合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结构 缩写 钢 钢、钢 钢混 混合 砖木 其他 代码 1 2 3 4 5 6 c.实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 6m2的台阶、有柱雨蓬、花坛、花池等应表示,不落地的阳台、雨蓬不表示。 d.建筑物外围小于 50cm 50cm的装饰性细部(如墙面外砖柱)可舍去。 e.室外 落地的 扶梯、楼梯等允许包括在建筑内,不落地的可舍去。 g.建筑群内井式建筑中面 积大于等于 6m2的天井或院子须表示。 h.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表示。 i.城墙及垣栅应表示。 道路 a. 道路以两旁宗地界址线为界。 道牙石线是界址线的要表示,不是界址线的酌情表示;通过城镇的铁路用相应符号表示。 b. 道路中间或两边的小绿地、小花池、花坛、行树可不表示。 c. 道路附属物、里程碑、筑路牌可不表示。 d. 桥梁、大型涵洞、隧道用相应符号表示,且须符合投影原理。 e. 地下道路、架空道路用相应符号表示。 水系 a. 河流、湖泊、沟渠、坑塘等以堤、岸为界绘出, 有界址线的标明界址线和界址点;堤面高出地面 ,视情况用堤岸符号表示。 b.河流中线为界址线时,按实际河流中心标绘,当河道变迁时,界址线随之变迁。 c.地下河流、地下排水沟不表示。 地貌 a.地籍图上不用等高线表示地貌。 b.山区、丘陵区须表示大面积斜坡、陡坎、路堑、路堤、台阶路时,可适当注记台地、低地、道路交叉口、大面积农地等处的散点高程。 土壤植被 a.建成区内的公园及各宗地外大面积绿化地、街心花园用土壤、植被符号表示;城乡结合部及 21 建成区以外的农用地等用相应 地类符号表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