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08定额建筑装饰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内容摘要:

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降 )水方法。 、沟槽、基坑挖 (填 )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 1。 表 1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 (天 178。 14178。 然土 );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 标高确定。 177。 30cm以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 m 178。 15178。 注: ①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 (不含铸铁给排水管 )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 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 凡图示基底宽在 3m 以 凡图示基底宽 3m 以上,基 底面积 20m2 以上 (不包括加宽工作面 )的石方,为平基。 凡图示基底宽 3m以上,基底面积 20m2以上 (不包括加宽工作面 ),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 者,均为挖土方。 山区或丘陵地建设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178。 16178。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表 4的规定计算。 表 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 4 放 坡 系 数 表 注: ① 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 ,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 计算放坡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口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五、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计算。 六、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178。 17178。 :挖方体积减去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径在 500mm 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 500mm以上时每米管长度按表 5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表 5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 m3 续表 5 ,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 =挖土总体积 回填土总体积 八、基坑换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换土体积计算。 九、土方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 堆土、卸土、取土区,并按下列规定计算: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178。 18178。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 (或堆放地点 )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如运虚体积或按夯实回填体积计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无堆土地点或土方开挖量较大,槽、坑边堆放不下,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部分运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运距及运输工具计算。 、截桩头按实际凿、截的 数量计算。 十、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不同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沟槽、基坑允许的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 计算超挖量时,沟槽、基坑增加的深度、每边增加的宽度均为: 次坚石: 200mm; 特坚石: 150mm。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如 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78。 19178。 说 明 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同一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桩制作、运输,打桩,送桩,管桩填充材料等。 混凝土灌注桩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成孔、混凝土制作运输和灌注,空桩费,泥浆外运和入岩增加费等。 二、地下连续墙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中的导墙挖土、运土、回填土、导墙制作安装应执行、。 三、本分部所配备的打桩机械已综合考虑了导管安装和移机费用,子目内的打桩机械种类、规格和型号按合理的施工组织取定。 四、本分部除静力压桩、打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外,均未包括接桩。 如需接桩,除按桩的总长度套用打桩子目外,另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接桩子目。 五、灌注桩子目未考虑翻浆因素。 灌注工程桩考虑翻浆因素时,沉管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 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钻孔桩单桩的翻浆工程量可按翻浆高度 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灌注工程桩执行相应子目时,可将翻浆因素考虑在综合单价 内。 六、单位工程打 (灌 )桩工程量在表 1 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 178。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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