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程序内容摘要:

格证、企业安全资格认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施工机械设备目录等; ( 五 )一个项目经理原则上只能负责一项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 ,不得同时参加多项工程的投标。 入围条件 审查合格后,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将暂押在招标办。 确定中标人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及五大员岗位证书 , 中标人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 在工程结束时返还。 (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 招标人 入围队伍条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第十 一 条 发出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发放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进行。 (二)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 3日前,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招标办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的,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 施工 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无误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四)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必须与报招标办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五)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 二 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应当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二)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签收确认。 (三)投标人在领取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解答。 并将解答送达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 ( 四 )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报招标办备案。 第十 三 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投 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依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主要机械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几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计算投标预算价、投标报价,投标预算价和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和依据进行计算;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 4)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装订,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副本。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做好接收时间记录并出具收条等工作;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 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修改撤回无效;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十 四 条 组建评标委员会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定 12名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件于开标前四小时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在招标办的监督下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招标人 在 5 专家库中 直接确定。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抽取的专家评委应为 5人 以上的单数,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四)招标人的代表实行备案制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 15 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 熟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