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湘潭大河西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杨家湾路延长内容摘要:

量进一步扩大。 2020 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为 亿元(区域),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 亿元,增长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 元,增长 %,其中工业增加值 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增长 %,三次产业结构比 ::。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全年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 亿元,比上年增长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亿元,增长 %。 一般预算支出 亿元。 交通运输、水利等基础设施 湘潭雨湖区境内, 3 107 国道交汇于此,湘黔铁路穿区而过,湘江航道直达洞庭湖和长江。 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轮船码头位于区内,距省会长沙 50 公里,且有长潭高速公 路连接。 距长沙黄花机场只有 30 多分钟的路程。 水、陆、空交通极为方便。 文教、卫生 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雨湖区全区所属有 11 所中学、 42 所小学,教师 万人,在校中学生 万人,小学生 万人。 初中毕业合格率 %,小学生入学率、升学率均达 100%。 建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 9 所;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添置学生床位 660 个。 科技成果又有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加快。 全年申请专利 1441 件。 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3 项。 卫生医疗保健事业稳步发展。 2020 年,全区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482 家,病床 5564张,卫生技术人员 5704 人。 全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 万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 万份。 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区农村共有 万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 全年检查医疗机构 454 家,共查处违法执业医疗机构 60家。 强化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全年出动卫生监督员 1170人次,监督覆盖率 100%,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 湘潭市雨湖区境内,系三桥北区域东西向道路,起点为西侧的繁湖路,往东依次与泗洲路 、 柏荫路 交,而后终 于东侧的一环东路。 项目道路全长 1200m,项目道路红线 200m 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为 护潭乡 人民 政府、 湘潭市第四中学、 市雨湖区检察院 、石油小区、城郊香樟园小区、沿线繁城村居民 等 ,具体情况见本报告 节内容。 14 项目 区 无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区上空无电力架空线穿越。 15 三、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依据《湘潭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0) 的二级标准,本次环评采用 常规监测点 —— 科大 2020 年大气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 下 表。 表 5 环境空气质量统计结果 单位: mg/m3 项目 浓度范围 超标率 % 最大超标倍数 标准值 科大 (项目拟建地北面 ) SO2 ~ NO2 ~ PM10 ~ ~0 314 从监测统计结果来看,科大各常规监测因子均有超标,其中 SO NO PM10和 超标率分别为 %、 %、 %和 %,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 倍、 倍、 倍和 倍。 NO2超标主要由于区域车辆尾气及工业污染物排放所致,区域 PM 、SO2超标主要与城区大力发展和建设及车辆尾气排放所致,随着国家执行更加严格的车辆尾气排放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一定的改善。 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 域排水位于湘江湘潭段下游,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湘江该江段水域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Ⅲ 类标准。 本次环评采用 湘潭市常规监测断面(五星断面和易家湾断面) 2020 监测统计数据对该江段水质进行评价,其监测统计结果见下表。 表 6 2020 年度五星、易家湾断面水质监测统计结果 单位: mg/L(pH 无量纲 ) 项 目 年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超标率 最大超标倍数 标准值 五 星 断 面 S1 pH 值 0 / ~9 溶解氧 0 / 5 高锰酸盐指数 0 / 6 化学需氧量 9 12 5 0 / 20 16 BOD5 1 3 1 0 / 4 氨氮 0 / 总磷 0 / 石油类 0 / 阴离子表面 性剂 0. 3 0 / 硫化物 0 / 易 家 湾 断 面 S2 pH 值 0 / 6~9 溶解氧 0 / 5 高锰酸盐指数 0 / 6 化学需氧量 10 14 6 0 / 20 BOD5 1 3 1 0 / 4 氨氮 0 / 总磷 0 / 石油类 0. 1 0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 / 硫化物 .01 0 / 由 上 表可知,湘江五星、易家湾两个常规监测断面的各 水质 监测因子年平均值均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Ⅲ 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依据项目所 在地 的功能区划,项目 道路 红线 35m 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 4a 类标准,其余 区域 执行该标准中的 2 类标准。 本次环评于 2020 年 2月 29 日 对项目 沿线主要 声环境 敏感点 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点位见平面布置图)。 表 7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 dB(A) 监测点 1#护潭乡政府 2# 湘潭市第四中学 3# 城郊香樟园 4市雨湖区检察院 5石油小区 相对位置 K0+060 路线南侧 K0+150 路线南侧 K0+800 路线北侧 K0+800 路线南侧 K0+935 路线北侧 监测值 昼间 夜间 标准值 昼间 70 60 70 60 70 夜间 55 50 55 50 55 从噪声监测结果来看, 护潭乡政府、城郊香樟园 、石油小区 处噪声监测值昼夜噪声 均 17 满足 《 声 环境 质量 标准》( GB30962020) 中的 4a 类 标准限值 ,湘潭市第四中学、 市雨湖区检察院 昼夜噪声均满足 GB30962020 中的 2 类标准限值。 图 4 声环境监测布点示意 图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现场调查,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保护物种。 根据项目用地红线及现场勘查,确定 本项目 主要工程拆迁 目标见下表 8,具体见附图2。 表 8 项目工程拆迁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桩号 名称 相对位置 /m 性质、规模 备注 距中心 线距离 距红线距离 K0+035K0+080 繁城村住宅 8 红线范围内 居住,约 3 栋 现有道路北侧 K0+110K0+420 繁城村住宅 4 红线范围内 居住,约 19 栋 现有道路南侧 K0+300K0+375 繁城村住宅 8 红线范围内 居住,约 15 栋 现有道路北侧 K0+420K0+470 雨湖肿瘤研究所 1 红线范围内 办公用地,约 3栋 现有道路南侧 K0+505K0+535 农贸市场 20 红线范围内 商业, 1 栋 现有道路北侧 K0+525K0+860 繁城村住宅 5 红 线范围内 居住,约 30 栋 现有道路南侧 繁 湖 路 1 护潭乡政府 2 湘潭市第四中学 3 城郊香樟园 4 市雨湖区检察院 杨家湾延长线项目段 柏 荫 路 5 石油小区 18 K1+085K1+200 繁城村住宅 2 红线范围内 居住,约 9 栋 现有道路南侧 K1+105K1+200 繁城村住宅 2 红线范围内 居住,约 6 栋 现有道路北侧 表 9 为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具体见附图 2。 表 9 项目营运期主要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桩号 名称 相对位置 /m 性质、规模 保护要求 备注 距中心 线距离 距红线 距离 K0+000K0+017 繁城村住宅 10 0 居住,约 2 栋 GB30952020 二 级标准 距道路红线35m 范围内执行GB30962020中的 4a 类标准, 35m范围外执行 2 类标准 正对道路 K0+035K0+075 护潭乡人民政 府 10 0 办公用地,约 1 栋 道路南侧 K0+035K0+300 繁城村住宅 10 0 居住,约 11栋 道路北侧 K0+080K0+110 繁城村住宅 10 0 居住,约 1 栋 道路南侧 K0+110K0+420 繁城村住宅 15 0 居住,约 6 栋 道路南侧 K0+110K0+170 湘潭市第四中学 (教学楼) 105 90 学校,约 3 栋 道路南侧 K0+300K0+375 繁城村住宅 13 0 居住,约 6 栋 道路北侧 K0+375K0+505 繁城村住宅 10 0 居住,约 5 栋 道路北侧 K0+420K0+685 繁城村住宅 1030 0 居住,约 5 栋 道路南侧 K0+535K1+105 城郊香樟园小区、 繁城村住宅 10 0 居住,约 9 栋 道路北侧 K0+685K0+860 繁城村住宅 10 0 规划居住用 地 道路南侧 K0+685K0+860 市雨湖区检察院 办公区、住宿区 60 40 办公 、住宿 ,2 栋 道路南侧 K0+860K1+085 石油小区、 繁城村住宅 10 0 居住,约 5 栋 道路南侧 K1+160K1+200 繁城村住宅 15 0 居住,约 4 栋 道路南侧 K1+105K1+200 繁城村住宅 15 0 规划居住用 地 道路北侧 K0+900K0+985 水塘 12 部分属于红线范围内 景观用水 GB38382020 Ⅴ类标准 道路北侧 一级渠 / / 灌溉 GB38382020 Ⅲ类标准 一环东路北 侧 注:道路 K0+685K0+860 段南侧 (距道路红线 070m) 、 K1+105K1+200 段北侧 (距道路红线 0140m) 19 现有 繁城村住宅 属于湘潭市三桥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对象, 本项目施工时 该部分 建筑已完成拆迁。 根据 当地 土地利用规划,此 2 处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故 本表将该处地块上 规划 住宅列为声环境保护目标。 20 四、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0)中的二级标准。 ( 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 道路 K0+900K0+985 段北侧水塘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Ⅴ 类标准 ; 一级渠 、 湘江 项目段执行 GB38382020 中 Ⅲ级标准。 ( 3)声环境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 中的 2 类标准 , 道路红线范围 35m 内执行 4a 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污水排放标准: 道路污水管收集的沿线生活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表 4 中三级排放标准。 (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 扬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的二级标准 ; 施工期 沥青烟执行 GB162971996 中标准限值。 ( 3)噪声控制标准:施工期建筑噪声执行《建 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l25232020)中的相关限值。 ( 4)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20)。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施工期。 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对照 国家环境保护 部“ 十 二 五 ” 期间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确定 本项目无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营运期项目 本身产生的污水 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污水, 产生量很小, 故本项目不建议设置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1 五、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图 示) 图 5 项目 工艺流程 及产污节点示意 图 施工期主要污染 源 : 噪声 本工程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 1) 施工机械噪声 主要指施工现场使用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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