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旅游安全协议内容摘要:

员应当 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 条 本次活动时间: 2020 年 12 月 日(上午 7:00 至下午5:00)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2020 年 12 月日的 石京龙滑雪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 慎的保障义务。 本人已阅读《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4 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 活动召集人、领队不对其他的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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