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电信集团交换设备维护制度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支援和检查机房值守人员的工作,并承担无人值守机房和有人值守机房非值守时间内的机房现场维护,对无人值守机房进行定期巡查。 5) 负责本区域机房 内交换 设备安全。 6) 负责 网内及 网间的 现场 拨打测试。 7) 负责本区域内的计费信息的收集及计费带、系统后备带的保管。 第 16条 实现集中操作维护,网管维护中心应具备的条件: 1.配置实时、可靠的集中监控设备,收集、显示、记录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话务数据和环境的告警信息,能直接对一个或多个交换机发出维护操作命令,对设备进行远程测试、诊断和控制、统计 及修改现场设备数据等操作。 即大部分或全部代替现场维护和值守。 2. 网管 维护中心必须组织健全,维护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3.维护仪器、仪表、工具 , 交通工具、通信工具配备齐全,保证抢修及现场支援迅速有效。 4.集中监控设备与各交换机的传输路 由 ,应采用双备份。 第 17条 机房无人值守的条件: 1.设备本身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稳定性好, 故障 率低。 2.设备具有较好的可维护性,具有内部自动检测,自动启动恢复, 故障 自动诊断和自动隔离(也可通过操作控制诊断)功能。 3.现场设备和环境具有较完 善的 防盗装置, 准确无误的各种告警和防盗 信息应 可传递至网管维护中心或区域维护站。 4.设备的供电系统、空调系统、灭火装置等安全可靠,对雷电和外部电力串入具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 18条 模块局的维护 : 模块局应实行无人值守,其监控由网管维护中心负责,设备维护由 交换 维护中心或维护站负责。 第二节 设备和电路维护的业务领导关系 第 19条 各级 网管 维护中心所在地的电信分公司为各级业务领导局。 在集团公司和省、市、自治区电信公司领导下,执行本公司和本区域电信通信的指挥调度任务,组织和协调全程全网的电信设备维护工作。 第 20条 各省会局为该省的业务领导局、地市中心局 为该区域内的业务领导局。 第 21条 全程电路的业务领导关系是:当路端电路的两端局的等级不同时,以较高级的一端为业务领导局;当两端局的等级相同时 ,业务发起局为 业务领导局。 路端电路沿途各站及另一端局均应服从业务领导局指挥并积极配合工作。 第 22条 在全程全网的协作配合中,各级业务领导局应负如下责任: ,掌握本区域内各类机线设备、电路质量情况,加强组织管理,统一指挥调度,牵头解决好网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确保全程全网通信的畅通。 行技术维护规章制度,协调全程全网技术维护工作,分析交流全程全网运行维护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和提高。 有计划地开展电路组巡活动和维护经验交流,进行技术指导及维护质量检查考核,不断提高全程全网的维护管理水平。 作.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和生产秩序,应切实做好工程管理、通信组织和技术维护之间的衔接工作。 工程初验后转入试运行期间,各级技术维护部门必须正常维护,以利于尽早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 应认真组织并落实开通 前的全程测试和全程所在机线设备的检查测试工作。 4.各业务领导局应逐步提高通信组织、电路调度、设备监控、网路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网路运行效益。 5.各业务领导局应注重研究与通信技术装备相适应的维护组织、维护政策和维护支撑。 加强基本环节的管理,对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应做到标准明确,责任落实,管理到位,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形成科学严密的技术维护管理系统。 第 23条 鉴于长途程控交换系统具有多种测试功能,并且从交换侧可首先获得电路故障信息。 因此,确立长途自动交换为全程全网维护工作中的业务领导及故障处理的指挥 地位是必要的。 全程故障处理以长途交换维护中心为业务领导,各传输机房(有线、无线)及本地网各机房的维护部门均应服从指挥,认真协作配合处理故障。 第 24条 交换与传输的关系: 1.在进行 中继 电路的定期测试和故障处理时,传输维护部门应接受交换维护 部门 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在多种传输手段组合的全程电路情况下,应指定路端电路业务领导局的传输机房负责与交换联系。 2.交换与传输部门应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分析网上的疑难问题,通报电路闭塞和接通率情况,共商提高设备质量措施。 交换部门应及时汇总电路闭塞情况,交传输部门分析处 理。 3.传输系统应向交换设备提供合格的电路。 第 25条 长途、本地网交换关系: 1.在全程全网的技术维护管理工作中,本地网 网管 维护中心应接受长途交换维护中心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长途交换维护中心,负责组织长途与本地网之间局间联合测试和全程故障处理工作,本地网 网管 维护中心,应服从指挥调度,密切配合,共同确保长途 — 本地网中继畅通和来去话接通率的提高。 2.长途交换维护中心和本地网 网管 维护中心,应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协调长途 — 本地网关系,分析研究长途 — 本地网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如信令不畅、中继闭塞、用户忙比例过高等),制定 提高接通率的措施。 第 26条 网管与维护的关系: 1.网路运行出现异常情况时,各网管中心应遵循内部业务领导关系传报信息和了解情况,定期(按周、月、季)向 交换 维护中心提供网路运行分析报告。 2.网管中心对网路运行中的异常情况除确认为传输系统故障外,应向相应的 交换 维护中心反映,而传输故障应直接向传输维护中心反映。 交换 维护中心在受理网管中心反映的故障和信息后,应认真处理、落实原因,并及时反馈给网管中心,形成一整套闭环式管理流程。 第三节 维护责任划分 第 27条 交换、传输部门之间的段落划分: 1. 以 DDF( ODF) 为界, DDF 内侧端子至交换机归交换 维护部门 维护, DDF 外侧端子至传输设备归传输 维护部门 维护, DDF 装在交换机房,归交换 维护部门 维护,反之,由传输 维护部门 维护。 2.数字交叉连接设备( DXC)、数字复用设备、数模及信令转换设备,无论其装在交换侧还是装在传输侧,均由所属单位按相关维护规定纳入正常维护管理,特殊情况下可由省电信公司指定单位维护。 第 28条 交换与动(电)力部门的维护责任段落划分 : 交换机房的电源线和地线以进入交换机房的第一个端子为界,该端子以外(含端子)由动(电)力维护部门负责维护,后 面的馈线和地线由交换部门负责维护。 当交换机房设有电源配线箱(柜)时,其配线箱(柜)由动力维护部门维护。 交换机房内的空调设备由动力维护部门维护,如空调系统维修及积尘处理、风道滤尘器的更换清洁等。 第 29条 交换、申告受理中心之间的段落划分: 以 MDF 为界,横列接线排交换机侧以内,归交换 维护部门 维护,横列接线排跳线侧(包括接线排)至纵列接线排外侧端子(包括接线排)归申告受理中心维护,纵列接线排外侧接线端子至外线归线路 维护部门 维护, MDF 本身由申告受理中心维护。 第 30条 交换、接入网维护部门之间的段落划分: 以 DDF 为界, DDF 内侧端子至交换机归交换 维护部门 维护, DDF 外侧端于至接入网设备归接入网维护部门维护, DDF 装在交换机房,归交换 维护部门 维护 ,反之,由接入网维护部门维护。 第 31条 交换与无线市话 ( PHS) 维护部门之间的段落划分 : 对于无线市话,以 DDF 为界, DDF 内侧端子至交换机归交换 维护部门 维护, DDF 外侧端于至无线市话局端设备归无线市话维护部门维护。 第三章 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节 网管维护中心 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 32条 网管维护中心 岗位设置:设主任、设备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网路工程师、话务工程师 、业务工程师 、 质量 管理工程师 、 网路监控及若干专业技术人员。 区域维护站设主任,各专业维护班组或综合维护班组,仅设班长。 第 33条 网管维护中心 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中心的生产组织管理和业务技术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技术指标和运行质量指标及各种通信任务。 2.贯彻上级有关设备维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本中心人员执行情况。 3.按上级规定组织制订、落实和检查本中心的维护作业计划和技术措施, 4. 组织提出设备大修、更新改造项目,保证设备工作正常,各项维护技术指标和运行质量指标符合标准 ,以 及各维护 中心 ( 室 )的维护费用。 5.随时掌握设备运行质量,组织人员对设备、电路、网路的运行和话务负荷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 6. 协调网管 维护中心 与 其他 运 维部门的关系,确保整个维护体系运转正常,对无法分清 故障 段落的 故障 ,应组织、协调相关维护室(中心)和相关部门分析处理。 7.按照业务领导制度和相关规定,组织领导执行旨在提高电路质量,网路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全程技术业务活动。 8. 组织、督促各维护室(中心)定期向上级报告通信质量和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每日了解本地网网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每周要向运行维护部汇报网 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供网路运行情况周报表。 9.组织 制定重大故障的预防及应急方案,并 定期检查 、更新。 10.发生重大故障时,立即上报并及时到现场指挥处理,恢复通信。 事后组织技术人员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1.分析研究本中心劳动组织情况,合理组织生产,调动维护人员生产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组织本中心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处理故障的实际能力。 12.贯彻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检查安全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 34条 设备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执 行设备管理制度,负责交换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按照维护规程对维护周期的一般规定和设备存在的问题 , 制订维护作业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3.定期检查设备的技术指标,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采取具体改进措施,保证各项指标和性能符合要求。 4.负责设备配置或硬件变更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履行相应的送审、验收和登记手续。 5.负责外围设备和计费文件(磁带、光盘)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6.配合话务工程师对设备运行和公用设备话务负荷异常现象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负责设备紧急故障和较复杂故障的处理,对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8.根据设备质量情况协助主任提出大修、更新、改造项目,并参加大修、更新、改造和扩容后的检查工作。 第 35条 软件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系统软件和局数据管理制度,负责软件版本升级、软件修改和局数据修改的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2.协助实施软件版本的升级和软件补丁的输入工作,详细观察和记录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应采取措施,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通知生产厂家。 3.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局数据修改通知单,执行 局数据的输入、验证和观察工作。 4.系统软件或系统数据、局数据修改后,制作软件数据修改记录,并将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5.系统软件的重大修改和局数据的大量修改前后,负责制作系统后备文件。 6.交换系统自动或人工再启动、再装入时.负责填写相应记录表(维 护 表 4),并定 期统计上报,提出分析解决意见。 7.负责交换设备与新业务及新技术的软件配合、外发和管理工作。 第 36条 网路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电路和路由管理制度,负责本中心所管辖的电路、中继和有关全网质量的管理工作,保证中继 电路 可用率和 全网接续质量。 2.按照公司主管部门下达的电路调度单制作、修改相应的局数据,按时调度电路、路由,按照电路、路由变更情况增补、修改相关资料,并及时修改交换数据库和通报有关部门。 3.负责电路和链路开放前的侧试工作,负责与对方局和传输部门核对电路采用的信令方式和信令信号的发送顺序、负责观察和测试新开电路的信号传递顺序,新设转接路由的转话呼叫和至新入网局的去话呼叫,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保证电路畅通,信号传递正确。 4.按照业务领导制度,根据网路运行情况,制订电路,中继测试计划,与相关单位 联系安排测试工作,协调解决全程电路问题。 5.负责观察 中继 电路 设备 、 NO. 7 信令链路、长途 或 本地网中继的接续情况,定期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 37条 话务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话务管理制度,按上级要求完成定期和临时的话务负荷,话务流量流向调查。 2.每日观察长途电路、长途一本地网之间的中继话务负荷,掌握话务增长和话务异常情况,发现话务异常及时向设备、 网路 工程师通报,共同分析解决。 3.积累和管理话务资料,定期分析话务量,按上级要求,提出设备话务负荷和网路运行分析报告,提供配备,调整长途 电路、长途 — 本地网中继和公用设备的依据。 4.每日忙时对接通率,可用率和处理机占用率等基本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5.准确及时地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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