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新建病房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摘要:

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评标委员会 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 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 、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 设计内容、质量标准及性能要求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 招标单位 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招标代人 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 错误的修正 1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1) 当以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 2) 招标单位 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对上述的修正或调整进行签认,如投标人拒绝接受此类修正或调整,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标,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以文字表述为准; ,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 25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 , 根据评标办法的内容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设计 方案 、 设计周期、服务承诺、设计进度 及保证措施 、设计组人员情况 及企业实力信誉 等进行综合评审。 2 中标通知书 , 招标代理机构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在该通知书 ( “ 中标通知书 ” ) 中给出 招标代理机构 对中标人实施、完成本项目设计的中标标价 ( “ 合同价格 ” ) ,以及设计周期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 的组成部分。 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16 招标单位 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招标单位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9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单位 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 27条规定评选出的 中 标人。 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 招标单位 在 30日之内签订合同。 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 重大修改以外,中标人无故不与 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 招标单位 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其它事项 本次招标评 标结果,将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上 公示 3个 有效 工作日。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文规定执行。 17 第二章 设计 条件及 基本 要求 (一) 设计 条件 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设计工程 ; 项目建设位置: 鄂尔多斯东胜区铜川组团 109 国道北、花园路西 ; 项目占地面积: 191758 平方米 ; 项目建设投资: 约 亿 元; 项目交通条件: 交通方便; 项目供水水源:供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满足要求; 项目供热热源:满足要求; 项目供电电源:在当地市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入 2 路 10KV 电源,2 路 10KV 电源间设联络开关,互为备用,满足要求; 项目弱电系统:电话通信由县市话网引入,有线电视由县有线电视干线引入。 (二)设计 基本 要求 医院等级: 二级甲等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约 亿元。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为 53000 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门诊大楼和行政楼等,内设内科、外科、妇科、新生儿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中医科、心血管中心、微创中心、肿瘤中心、手术麻醉科、 ICU、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医疗废物处置、锅炉房等。 主要单体建筑方案: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 结构形式 及层数 备注 18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建筑密度 ≦ 25%; 绿地率 ≧ %。 容积率 ≦ ; 其他: 统筹考虑地块内布置公厕、垃圾转运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地块内竖向标高与四周道路标高相衔接。 建筑屋顶要有结构性造型。 考虑设置地上集中停车场。 方案设计时须提供夜景照明、室外景观、外装修等效果方案。 方案设计时须参照“数字东胜”总体规划和实施规范,整体考虑布置弱电系统的相关设备及管网设计,由信息委审核批复。 19 以上基本条件及参数,仅 作 为本招标阶段参考使用。 中标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 设计 时,详细设计条件及技术参数由 招标单位 另行提供。 20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 目 名 称: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设计工程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及其他资料。 交的基础资料。 :国家有关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21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内容 投标 人中标的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项目设计工程 的全部内容,按照建设单位 提出 的 功能及 深度 要求 提供 相应 合格的初步设计 ( 含 概算 )和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 设计 费用 建筑工程: 固定总价为 元。 第六条 支付方式 ,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____万元作为订 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经由发包人核实确定 、相关部门批准通过 后,七天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70%,计____万元。 决算 后 10日内付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地质勘 察 报告 及相关 基础资料。 ,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该阶段支付设计费。 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 22 标志。 ,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标准进行设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因设计质量达不到施工要求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除由设计人继续完善设计外,并视其造成损失的程度,减免设计费作为赔偿金,剩余设计费不足支付赔偿金的,设计人应继续赔偿直至补偿发包人所受的全部损失。 ,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 30天的,视为设计人不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要求设计人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双倍返还定金,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按规定参加 施工图审查机构 的审查,并根 23 据审查结论 无条件对其设计图纸进行 必要调整补充 直至通过施工图审查。 设计人修改图纸的时间,工期不得顺延。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 阶段性验收及 竣工验收。 第八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 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无法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及时赶赴 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 施工图技术 问题。 竣工验收合格 为止。 ,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24 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 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盖章) 设计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盖章) 鉴证意见: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25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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